“六一零”是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是中共政法委操控迫害法轮功的直接黑手。该组织因为在1999年6月10日由江泽民一伙设立而得其恶名。
非法开除 不给办理退休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下午五点左右,郭利蓉被府青路派出所及街道办人员从单位强行带走。之后在郭利蓉本人未收到任何书面通知、以及未在任何文件上签字的情况下,被前锋公司非法除名。
二零零一年底,郭利蓉找到原前锋公司人事副总经理唐晓枫,要求恢复工作,唐总说她已被除名,因为单位给郭利蓉打了旷工。于是,郭利蓉找生产部谢部长问到:我在上班期间被派出所强行带走,为何说我旷工?谢部长说他可以给郭利蓉作证去查考勤,他没有给郭利蓉报旷工。当郭利蓉再次找到唐总时,她说她很同情郭利蓉,只是她一个人说了不算数,需要公司领导集体研究。这么多年来,郭利蓉长期不懈的到前锋公司找相关领导,至今已十一年过去了,依然一直都未得到解决,郭利蓉依然还在等待单位领导的“研究结果”。
郭利蓉已年满五十岁,超过了退休年龄,可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至今,一分钱也没拿到。郭利蓉多次去公司要求恢复工作及一切待遇、办理退休手续,现任人事部负责人谭梅却说公司已把郭利蓉开除了,不予解决。
郭利蓉还多次到公司找现任总经理兼董事长杨钢反映情况。可一次次都见不到,他或在开会,或出差、出国等,总是无法见到。郭利蓉还多次被门卫挡在公司门外,不允许郭利蓉进去,说老总不在。
在外打工 屡遭绑架
单位对郭利蓉恢复工作的要求置之不理。为了生存及供养正在读书的儿子,郭利蓉不得不在外打工。二零零五年,郭利蓉找到一份工作,可派出所去威胁郭利蓉的老板,说郭利蓉是炼法轮功的,让老板辞退了郭利蓉。二零零六年,郭利蓉又找到一份工作,又是在上班期间,没有任何事实及理由,被派出所绑架到看守所,说郭利蓉“扰乱社会秩序”。二零零九年,郭利蓉新找了一份工作,工作不到一个月,又被派出所从工作单位绑架到洗脑班,逼迫郭利蓉放弃信仰。
申请劳动仲裁 反遭绑架
在郭利蓉被逼的无路可走的情况下,从二零一二年九月初开始,只好一次一次的寻求法律援助,到成都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郭利蓉的几位家人陪郭利蓉一同到劳动仲裁委上庭,得到的结果是仲裁委不予受理的通知书,原因是超过仲裁时效期。工作人员建议郭利蓉去法院起诉。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郭利蓉父亲给前锋公司杨总写了一封信,还是抱有一线希望,盼望公司领导能解决此事,郭利蓉就不到法院起诉。可是十月三十日下午,郭利蓉再次被府青路街道办的相关人员强行绑架到派出所后,直接送到新津洗脑班。
府青路街道办及派出所以及成华区六一零没有给郭利蓉的家人任何通知及说法,在家人到处寻找郭利蓉下落的情况下,十月三十一日中午,前锋集团公司保卫处给郭利蓉的家人打电话,说郭利蓉去“学习去了”,十一月中旬回来。所谓的“学习”,实际上是非法关押、强制洗脑,郭利蓉被野蛮灌食,被强灌不明药物,对她身体造成巨大伤害,导致郭利蓉每天昏睡,头脑发木。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
成华区政法委六一零:强制“转化”
原单位公然违背劳动法,以郭利蓉坚持信仰为由,将郭利蓉开除;在郭利蓉要求公司解决工作问题时,公司领导相互推诿,不予解决;在郭利蓉已满退休年龄以后,不给郭利蓉办理退休;仲裁委不能秉公办事,不顾基本事实、违法裁决,以上种种都表明他们都受到了来自六一零的压力或胁迫,都是成华区政法委六一零参与策划、指使的,他们非法剥夺了郭利蓉工作的权利和生存权利,对郭利蓉的生活及身心造成了重大伤害。
二零零五年五月,成华区原政法委书记郝武元与前锋公司武装部长刘增光等一行五人到郭利蓉家,郭利蓉当时向郝武元提出生存问题,要求恢复工作,郝武元说:你只要写个保证书,我一句话,你就可以回单位上班。郭利蓉说我修炼真、善、忍,这是人类道德回升的唯一希望,我不能说谎话,郝武元马上说:那我就没有办法了。结果,就在同年的九月一日,郭利蓉在家中被强行绑架到成华区办的洗脑班,郭利蓉绝食绝水七天,最后,他们说让郭利蓉回家自己转变思想。
二零零七年,郭利蓉再一次找到府青路街道办主管迫害法轮功的负责人唐晓东,要求解决生存问题,唐晓东也要郭利蓉写“保证书”,郭利蓉告诉他,我不能骗你。最后唐晓东说:你不写“保证书”,到上面(六一零机构)不好说话。
二零一零年五月份,郭利蓉与丈夫一同到成华区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找相关领导,才知道张晓初已接任邵的主任职务,郭利蓉向张晓初提出要求恢复工作的问题,他却当着郭利蓉丈夫的面说郭利蓉的思想还没有转变,要再一次送郭利蓉到新津洗脑班去“学习”,郭利蓉要他拿出文件来,他却拿不出来。接着,他说郭利蓉是借找工作的名给他讲真相,想进一步陷害郭利蓉。
六一零,一个凌驾于法律之上,类似盖世太保的非法组织,十几年来剥夺郭利蓉工作、生存的权利。请善良的人给郭利蓉以正义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