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一年底,法轮功学员张玲在雁塔区一小区贴“给有缘人的一封信”,说明法轮功真相,被小区保安非法扣押,其哥哥张云深前去替妹妹说情,也被非法扣押,法轮功学员陶美衣闻讯后也前去讲真相,要求放人,同样被警察绑架。
西安雁塔区国保大队恶警闫楣明闯进三人居住的地方非法抄家,并绑架了租客、法轮功学员贺长华,非法抄走的物品有:三台打印机、两台笔记本电脑、多部手机、大法资料和一张有两万多元存款的银行卡。随后把张玲、张云深、贺长华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到雁塔区看守所,把陶美衣非法关押在新城区看守所,至今已一年有余。
之后,雁塔区检察院曾以“证据不足,不予起诉”三次将“公安局雁塔分局起诉意见书”及材料退回雁塔区国保大队。雁塔区国保拒绝放人,一意孤行继续迫害。
十一月二十八日,雁塔区法院对四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三位正义律师受家属委托,顶住巨大压力,出庭为这几名法轮功修炼者辩护。律师在详细研究案情后,写出了一份揭穿中共政权违法的辩护词并当庭诵读,辩护词指出:整个十几年来,(中共)对法轮功修炼者以刑法第300条“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罪的案子,均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据,是违宪、违背普世原则、涉嫌反人类罪的行为。
律师最后还指出:本案看似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实际上是一起不寻常的宪法案件,一个关涉公民信仰自由的大案。如果抛开宪法,只在法律法规层面考虑问题,就会出现合宪的行为受到违宪的法律法规的惩治,形成“政府放火不是罪,公民点灯要判刑”的不公正局面。请合议庭和法官尊重公民的宪法权利,承担起应有的历史责任,敢于直面现实和自己的良知,实践法治精神,做出本案被告××无罪的公正判决。
律师的辩护震惊法庭,法官们无言以答。四位法轮功学员也都在法庭上明确声明,自己修炼法轮功无罪。
参与迫害责任人:
西安雁塔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电话:
队长闫楣明 办029-86772069、13909215277
队长李琪本 办029-86772060、13700291715
龚海宏 办029-86772061、15909296588
副队长杜敏办029-86772062、13379090680
孟智欣 办029-86772069、13571886987
安亚农 办029-86772063、13659245306
胡 浩 办029-86772066、13991316639
信洪民 办029-86772067、13991316639
刘满良 办029-86772067、13519153373
袁 伟 办029-86772068、13991970622
赵红绒 办029-86772063、13991357183
刘福波 办029-86772068、13572848819
李 伟 办029-86772069、18992836909
韩渭利 办029-86772066、13649213511
王 博 办029-86772066、15229316167
高 亮 办029-86772067、13572501024
王 茜 办029-86772063、15991692581
宋周成 办029-86772063、13909212505
刘 乐 办029-86772063、13319182199
司机闫万勇 13088998138
西安雁塔公安分局局长电话
局领导
局长王新胜 办029-86772001、13909181001
政委鲁鸣 办029-86772002、13809182000
副局长张斌 办029-86772003、13379090000
副局长吕锡新 办029-86772005、13991265666
副局长黄琳 办029-86772006、13363979906
副局长吴宝喜 办029-86772007、13709297076
副局长强新卫 办029-86772009、13809198555
纪委书记董志刚办029-86772008、13991168999
西安雁塔区检察院:
主诉官周佳 办:029-85255579转8405、029-85249282转8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