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因州参众两院支持“法轮大法学员”的联合决议
鉴于,法轮大法也称法轮功,是基于真、善、忍原则的包括柔和的炼功和打坐的修炼;并且
鉴于,法轮功超越所有的文化、社会、经济和国界,已经为七十多个国家的亿万人带来福祉,并使他们成为社会中更好的一员;并且
鉴于,中共于一九九九年禁止修炼法轮功,并对和平的修炼者进行迫害和恐怖行径;并且
鉴于,中共政权强制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因此导致法轮功学员死亡;并且
鉴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剥夺了他们的信仰自由、集会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基本人权;
因此,缅因州第一百二十六届议会的议员现在聚集在第一次正式会议上,代表缅因州人民,宣布我们对法轮大法和法轮大法学员的支持,并将二零一三年二月定为法轮大法月;并进一步决定
由州务卿确认的决议案的复印件,将陈列在缅因州州务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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