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师父好
各位同修好:
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老弟子,风风雨雨修炼路上不知不觉已走到第十六个年头。这期间的坎坎坷坷不胜枚举。今天我想与大家切磋交流一下我最近一次修去对亲情的执着的经历。
一、亲情考验,不期而至
今年正月初一,刚出生八个月的孙子就患了严重的支气管肺炎,打针输液一直不好,而且病情反反复复,急的焦头烂额的儿子给我打来电话,要我去他那里看护孙子,等孙子病好了再带他两三年。
电话这端的我不是心急如焚的想去看孙子,而是考虑到自邪恶迫害开始之后,我担当起协调本地证实法各个项目的职责。我一旦去千里之外带孙子,仓促之间又无法找出合适的人去协调好本地区的证实法项目和学法小组,可能会影响本地整体证实法。而且正法已经走到了最后的关键阶段,怎么可以弃证实法项目于不顾呢?当时的我虽然认识到这也是旧势力对我证实法的阻挠和破坏,但转念想到亲家母不舍昼夜守候外孙,家人工作都不管了,儿子也是分身乏术,不去不好吧,这也不符合常人状态啊,就违心的答应了先帮他带一年,儿子高兴的帮我订火车票。
二、亲情与法,孰轻孰重
现在问题出现了:我是选择在家继续忙证实法的事,还是选择奔赴外地照顾孙子。一方面我执着于亲情,担心孩子病情;另一方面我为自己随便答应儿子的事而后悔不已。
次日儿子电话来催,我便跟他商量说,家里有事未处理好,晚几天再动身。儿子是个急性子,不断电话催促着我,也渐渐听出了我不想去的意思。质问我是不是不想去,我抱着悔恨的心情没再多想就拒绝了儿子的要求,电话那端的儿子哭了,说:“你这当奶奶的心也太狠了,连孙子都不带,还是个修炼人么?你不是讲真善忍么,善在哪啊?”
挂完电话之后我百感交集,一时间有些恍惚:我的行为在常人看来这不是出尔反尔吗?又想到孙子那么小就患了严重肺炎,多可怜啊;但是正法已经走到最后的关键阶段,我这不是让旧势力钻了空子么,自顾自的把自己一年的宝贵时间承诺给了旧势力来安排?亲情与正法孰轻孰重难道还想不明白么。我一下子后悔起来。我的老伴也是同修,他也意识到,是到咱们俩放下对情的执着的时候了。不能一手抓着人的情不放,一手抓着神不放,是到了做出选择的时候了。我们俩互相交流,悟到应该斩断亲情这根缆绳。虽然话是这么说,但真正去执着时的感受是剜心透骨的。
三、以法为师,归正自己
于是那几天我就不断学法,用法去归正自己。记得看新唐人全球华人新年晚会时,第一幕就是主佛在召唤:“谁愿随我下世正法?”那时我就想,生前的自己是冒着多大的危险、下了多大的决心才决定跟随师父下走,到这迷中来证实大法的啊!现在却迷在情中不可自拔,是多么的不争气啊。想到这里,师父《洪吟二》〈断 元曲〉一文的诗句打入我的脑海中:“修不难 心难去 几多执著何时断 都知苦海总无岸 意不坚 关似山 咋出凡”。我暗自下定决心:我一定要去掉对情的执着!半夜里睡不着觉我起来发正念,清除干扰我证实法的一切邪恶因素,不承认旧势力利用亲情对我所做的一切安排。同时我对师父说:“师父,我是您的弟子,我听您的话,请师父原谅我这个不争气的弟子,加持弟子彻底放下对情的执着。我一切听从师父的安排。”当时我的状态非常好,感觉心静如水,真正的感觉到了放下对情的执着是什么滋味。修炼这么多年,第一次打坐中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没了,被巨大的能量团包围着,暖融融的,我想这是慈悲心出来的表现吧。当时我泪如雨下,发自内心的感谢师尊一直以来对我的慈悲呵护。当时我明白了,作为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干什么,不管是救度众生,还是圆容家庭,都要做好。只要念正,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信师信法,师父会为我做主。于是第二天我和老伴买了火车票,去医院看望孙子。
四、讲清真相,正念回家
到了医院见到孙子时,看到孙子病的可怜,但并没有特别痛心的感觉,我给他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到医院后第四天,孙子病情好转,但是从始至终不让我这个当奶奶的抱,一抱就哭,就爱找姥姥抱,我明白了,这是慈悲伟大的师父的安排。我便求师尊加持,理智善意的对儿子儿媳讲起真相来:“我做出这个选择不是狠心,而是真正的为孩子的未来考虑,在这最后关键的时期,每个人都有权利听到真相,选择美好的未来,我如果多讲真相多救人,会功德无量,也会为身边的人带来福份,长远来看对孙子的未来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反之,如果我因为看护孙子而背离了史前的誓约,使本来能听真相得救的世人失去了选择留与存的机会,那么这天大的罪过谁来承担呢?谁都承担不起吧。”儿子以前也修炼过一段时间,受迫害后放弃了修炼,他听完后充分理解了我的意思,还听了我带来的MP3里的师父的讲法,明白了法轮大法弟子所肩负着的重大的历史使命,他和儿媳最后表示支持我的决定,让我回家。
通过这件事,我真正地体会到了“弟子正念足 师有回天力”[1]。我悟到自己还是没有好好实修,遇到问题时,总是用人心而不是用正念来看待问题。剩下的这段宝贵时间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师父回家。
我没有文化,经口述由小儿子代笔写出这篇文章,希望对遇到同样问题的同修有所帮助,引以为戒。有不符合法的地方,敬请同修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二》〈师徒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