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汉市法轮功学员蒋国珍,六十岁,家住广汉市松林乡。她因不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曾多次遭受迫害。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六日早上,蒋国珍在家门口,被松林派出所所长李某和汤建军伙同广汉国安警察绑架,先关在松林派出所后被关押广汉看守所。蒋国珍的家也被这伙人破门而入,砸烂家具、用具,抢走大法的书、资料、光盘,还有几百元钱, 他们当时叫邻居做见证,邻居不同意,说蒋国珍没做坏事,为什么要抓人家?!
蒋国珍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近一年,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法院第一次开庭。在法庭上,蒋国珍揭露他们的材料是诬陷,他们自己也承认,所以没判成。事隔一月,七月十五日法院第二次开庭,法官们无视法律、践踏人权,不准蒋国珍说话、不准律师辩护、不准家属申诉,诬判蒋国珍劳改三年零六个月。
在二零零九年腊月二十六,蒋国珍被押送到四川省女子监狱二监区,一进去就被包夹看管,包夹每周要写报告给专管法轮功学员狱警顾倩。
在监狱服刑的人做什么都要打报告,要如厕就要报告:“某某罪犯报告要上厕所”,否则不准如厕,还要面壁罚站。还强逼背“监规”,逼迫蒋国珍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和所谓的“转化”。逼迫看诬蔑大法的书及资料。两个月时间没使蒋国珍“转化”,于是换“帮教”逼蒋国珍“转化”,她不从,又逼全监区二百多人看“自焚”伪案录像,要监区服刑人员攻击大法师父、大法,不准任何人跟蒋国珍说话,还连续两个月扣除与蒋同监室能够使其减刑的分,逼蒋国珍每天从早到晚直至凌晨二、三点苦役。后来蒋违心地被逼“转化”,走了弯路,心里痛苦。有次蒋没有打报告就去如厕,被罚顶着三伏天烈日走正步、双足并拢两腿夹一本书在烈日下暴晒。
另一位法轮功学员陈福珍,四川省广汉市钻采厂职工,现年五十七岁。她所在单位广汉石油基地服务中心的保卫科梁兵、郑贤容、韩勇、曲润楠等人与广汉香港路派出所警察构陷,于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将陈福珍绑架,先关在派出所,后被非法关押在广汉看守所,抄了陈福珍的家,抢走了大法的书及资料,把其女儿的笔记本电脑也抢走。
陈福珍在看守所关押了一个月,被法院构陷诬判劳改四年。于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被关押到四川省女子监狱一监区。刚到监狱就被狱警王平、陈英、姚某搜身,把陈福珍带的被子、垫絮等全扔了。抢走的还有一个别致、精美的银簪(是陈的女儿送的)。为了要陈福珍“转化”,恶人对她施以种种酷刑:
第一种:白天劳动,晩上罚站,站在室外阶梯上,站在三阶梯的中间一梯,不能全足站,只能用前足掌站,通宵站。陈福珍刚站一分钟就摔下来,头上起一个大血泡,用一块冰敷一下继续站。这一站就站了两个月。
第二种:用手铐吊,双手用手铐挂起,双臂呈”v” 型,足尖离地或足尖点地,人稍一动手铐就陷入手腕,手就肿起来。就这样陈被挂了三天。还不“转化”,就足下垫一个很小的凳子,照样铐吊,陈福珍又被吊了两天。现在手上还有铐手留下的伤疤,手很长时间连筷子都拿不起。
第三种:穿紧身束缚衣,这种衣穿在身上稍一动就越紧越难受。人穿上十分钟不到就受不了,陈福珍被穿了两天。
第四种:罚站。白天劳动,晚上在室内罚站,通宵不准睡,站了两个多月。后来站到凌晨二点才准睡,又站了两个多月。后来站到十二点才准睡,又站了两个多月。
参加迫害的狱警:
余治芳、严某、吕某、骆利利、曾清、黎英、王亚飞、陈英、何清蓉、李听泽、赵红、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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