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绑架、刑讯逼供
丛培清 | 孔凡华 |
我叫丛培清,男,龙口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三年十一月龙口公安局、610与烟台公安局、610沆瀣一气,对龙口法轮功学员疯狂的抓捕及对资料点进行大规模的破坏。在邪党的红色恐怖中,十一月三日法轮功学员王文强、战淑红(走脱)被绑架,十一月六日资料点被破坏,我与妻子孔凡华(同修)及同修麻连风、吕亮志、徐德宝、王连江、邹淑清、栾积潭、高玉浩、王洪玉、杨淑敏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先后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龙口看守所里,遭非法审讯、酷刑折磨等。姚新人是九月份被绑架的。我与孔凡华、麻连风、姚新人四人二次被绑架,被非法强行游街,被非法判重刑。
被非法关押在龙口看守所期间,遭到恶警无数次的非法审讯,每次的非法审讯都会遭到恶警的拳打脚踢;每次都是手铐、脚镣(类似脚镣的绳索)加身,手脚和全身用锁链捆绑在铁椅子上。人权被践踏、精神被摧垮、人身被摧残、人格被侮辱,在一个没有了人性、没有道德的邪党社会里也就根本没有维护人身合法权利的自由。
我与孔凡华、麻连风、姚新人四人二次被绑架,被非法强行游街。一次在龙口市宣判大会上被非法宣判,以达到挑起人们对法轮功仇恨的轰动。
二、在龙口看守所里被强迫做奴工
被关在龙口看守所里期间每天被强迫做奴工,当时男号主要做各种花篮盆景;女号做手工绣品,每天早上五点干到晚上十一点,甚至更长时间,完不成任务,就会遭到恶警的惩罚,轻者拳打脚踢,重者遭到警鞭警棍的抽打。长时间的体力劳动,伴随着的却是生活的虐待,通常是每人每餐一个馒头(一个馒头不足四两),一小碗菜汤,被普犯们戏称为“青龙过江”,所谓的菜就是几根菜叶加清水熬汤。
被关在看守所里期间,禁止言论自由,不允许学法炼功,不允许申诉,就连写字的纸、笔都被禁止使用;就连86岁的老母亲临终时我都没能与老母亲见上最后一面;就连写信寄托哀思的权利都被剥夺;儿子中专毕业还没有步入社会就失去了家庭的温暖,无依无靠、孤苦伶仃的生活着,对孩子造成了巨大的身心伤害。
在龙口市610的操控下,龙口市检察院、法院编造事实、枉加罪名、恶意构陷,我与妻子孔凡华被非法判重刑,分别为八年、十年;麻连风被非法判重刑七年,姚新人被非法判刑四年,其他法轮功学员另案处理。
三、在济南监狱遭种种酷刑
二零零四年五月四日,我被劫持到山东省济南监狱,在十一监区我拒绝“转化”,遭恶警、坏人疯狂迫害,多次被严管隔离。二零零五年我与法轮功学员董传彦、王新忠、高洪洁、王亮、拒绝“转化”,反迫害,被恶警、坏人隔离迫害。六月份,与法轮功学员王新博(已被迫害致死)、梁晶、孙国、吴相万背诵李洪志师父的著作《洪吟二》,整体抑制邪恶,我被视为重点迫害;七月二十日与法轮功学员尹向阳、刘维先、孙振山严正声明从新坚修法轮功,又被分别关小号迫害。
二零零六年底,在邪恶的二监区,我与刘维先(仍在狱中被迫害)向驻山东监狱检察官、监狱长写信揭露监区恶人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未果。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前夕,我们再次写信驻监狱监察官和监狱长控诉、揭露十一监区恶人的暴力暴行和对法轮功学员的虐待,真实、详细的反映了恶警、坏人的残酷迫害手段、卑鄙伎俩、流氓手段、恶人名单,要求调查落实,严惩坏人,停止迫害,并对其行恶者实施法律制裁。我和刘维先被扣上违反法律法规和反管抗改的大帽子残酷迫害。当我被劫持到小号后,门立刻被封死,七、八个坏人一拥而上,把我按在准备好的方木凳子上,衣服被扒光,有按头的、有拧胳膊的、有压腿的,用鞋刷把刷肋骨、脊椎骨、同时把牙刷把夹在我手指与手指之间从上转到顶,使十个手指都露出骨头来,失去知觉。暴徒用鞋底猛击臀部,使其紫血一片,拳打脚踢胸部、小腹、头脸,用手用力掰折手指,致使我的小拇指被折断。
我被长期捆绑双臂,脚尖沾地,脚后跟垫在放地铺的床沿上,长期蹲着,使人浑身疼痛,不许睡觉,不许洗刷,不许上厕所。为了不让我睡觉,恶徒就用点着的烟卷呛眼睛,我当时被打的血肉模糊,皮开肉绽,内衣与皮肤血连在一起,稍微一动疼痛难忍,腿脚惨痛,痔疮突发,无法走路。生活上也受尽虐待,每顿饭只给一个不到二两的小窝窝头,一块小咸菜,限制喝水。法轮功学员刘维先同样受到类似的迫害,被迫害得小肠串气(疝气)行动不便。
小号房间封闭非常严密,门窗紧闭,撤掉监控设备,进出门也用方木或长条板凳顶着,门外挂着未经政府允许不许入内,环境极端恐怖,真正是狱中之狱。里面有两个坏人头目,都是恶警挑选的最残暴、最邪恶之徒。六个新入监的普犯,这些大多是黑社会的人,杀人犯、抢劫犯、强奸犯。象这样的房间有七、八个,多的时候十几个,都是为迫害法轮功学员而设置的。
四、其他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
我所经历的这些迫害,只是上百种酷刑之一角。还有吊铐、吊打、开水烫、烟头烧、绝缘板敲打全身敏感部位,用脚踩蹂手背、脚背、头部、脖子、用脏布往嘴里塞,掐脖子,七、八个恶徒按在地上打,蒙住被子打,捆绑着打,推揉着打,跪圆木,坐在倒置的凳子腿上,野蛮灌食,用手抠肋骨,封锁门窗放大电视音量,群体殴打和各种肉体折磨,长期蹲厕所等邪恶手段。法轮功学员钱栋才、吕震就是在这惨绝人寰的酷刑下被迫害致死的。
山东省蒙阴县法轮功学员吕震,男,30岁左右,因向世人讲清真相,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事实,而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10年,于二零零四年被关押在山东省监狱迫害,在十一监区狱警教导员李伟、监区长张磊光、副监区长陈炎操控下,在曲文广等恶人的指挥下,对其进行洗脑。二零零五年,吕震被转到一监区强制劳动迫害。二零零九年六月,吕震碰到王监狱长,当面陈述了十一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严重情况,王监狱长当时恼羞成怒,恶狠狠地说:“你想干什么,这是××党的天下!”随后甩手就走。第二天吕震就被关押到十一监区严管迫害,在狱警的怂恿下,杀人犯谢晓刚、李大鹏、蔡和杰、李鹏、张登云、周云龙、李宏祥充当打手,对吕震拳打脚踢,大打出手,使尽各种酷刑和招数;吕震昏迷后再用凉水泼醒、再打。一连迫害十几天,最后将奄奄一息的吕震的双手、双脚捆绑在一起,头朝下,脚朝上吊挂起来,直到迫害致死。其情景令人发指,惨不忍睹。
在山东济南监狱里,被残酷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还有:石增雷、黄敏、王成林、邵强、曹国臻、尹向阳、刘锡同、邢同福、张传正、李晶超、宫茂海、石增山、赵卫东、祝范思、王付成、王逢玉、滕德芳、王文强、王明亮、邢月福、刘仲明、刘洪君、李玉明、葛树昌、郭延会、庄石军、李爱平、马曙光、沈希家、李全福、李敏、赵锡法、戴国玉、袁乘利、孙其武、孙其文、张凯、孙虹、宋素广、梁少波、宋炳法、吕济智、类成永。
五、济南监狱参与迫害的恶警与恶徒
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九年,山东省济南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有:恶监狱长齐晓光;十一监区监狱长张磊光、教导员李伟、副监狱区长陈岩;各监区恶警有:李心诚、袁建刚、朱明声、李泉成、刘超、王洪涛、韩宏鲁、邓爱东、李洪全、刘冰、张立军、邹大勇等。
直接参与迫害的恶人:王常亮、曲文广、刘书江、吴加勇、高寇法、韩晓磊、孟令岗、隋福坤、江学东、王菲、焦田斌、张涛、潘冲、张殿龙、刘奇、赵建、尚清国、刘峰、耿浩、李庆祥、孙麒祥、赵永生、薛军、丁长军、于常亮、胡铁芝、马道格、赵廷顺、王振军、张建基、姚云霞、刘长征、蔡清华、白邦武、王克东、柳可安、王梦全、王照耀、张少青、刘玉东、王克忠、魏安成、刘茂津、李兴臣、周长久、许子仪、蘧恒学、迟长瑞、陈玉磊、张志家、朱魁明、张凤顺、刘月、赵岳魁、赵凤奎、启东兴、毕于震、刘朋、李晓、崔玉峰、宿磊、张跃、张胜、王彦、王革新、李兴玉、朱庆江、安文革、李大伟、薛晓刚、蔡少杰、石俊屹、刘东、谢滔(音)、董拓、张成、李晓军、张虎、王海棠、猛子、顺子、李小龙等。
十一监区恶警张磊光、李伟、陈岩为了达到其所所谓百分之百的“转化”政绩,以求升官请赏,不定期的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灌输谎言,以编造谎言、捏造事实、煽动仇恨、灌输洗脑、教唆犯罪,实施暴力,收集社会上所有的地痞流氓手段,卑贱下流的方式方法,并以加分减刑为诱惑,施以小恩小惠,使那些恶徒们为所欲为的迫害法轮功学员。
以上是山东省济南监狱对我的迫害及我了解到对其他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因为监狱封锁迫害消息,许多迫害详情无法了解。曝光监狱里的罪恶是让更多的善良人们看清中共监狱魔鬼般的迫害善良人的滔天罪行,认清共产邪党泯灭人性、践踏人权、灭绝人类的邪恶本质。呼吁国际社会伸张正义,呵护善良,停止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