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金香,女,六十四岁,身份证出生日期一九五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八日被非法判刑九年六月,后被非法拘禁于简阳养马河四川女子监狱,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在简阳养马河监狱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上午八点多,家属接到简阳养马河监狱电话,对方声称:雷金香晚上在三监区监舍看书,到三点后突发心肌梗塞,被发现没有知觉,五、六点钟在监狱医院抢救,七点过抢救无效死亡。
当家属赶到养马河监狱,却被告知雷金香遗体已被送至火葬场。家属又赶到火葬场,但警察只许直系亲属看遗体。亲属看到雷金香遗体面部发乌,鼻子发红。
雷金香的直系亲属哥哥、姐姐和妹妹,都是老实巴交的老农民,根据传统,他们希望人已死,就不要破坏遗体,但简阳检察院逼迫他们必须同意法医解剖遗体,而法医则称雷金香死于心肌梗塞,并取走内脏做检验,检察院继续逼迫家属必须当天火化遗体。家属本不同意,但他们通过各个渠道施压,家属坚持到二月一日晚上,最后在压力下被迫违心签字认可。
由于法医称雷金香死于心肌梗塞,所以养马河监狱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让人不解的是:监狱什么时候同意被非法拘禁的法轮功学员可以自由看书,而且可以看到晚上三点了?为什么遗体带有窒息的特征(心肌梗塞遗体表面无明显特征)?为什么家属不愿解剖遗体也必须强行解剖?为什么取走内脏?为什么着急必须当天马上火化?这很容易让人质疑是在毁灭证据和做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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