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回山东遭遇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中共邪党对法轮功铺天盖地的疯狂迫害时,我便想要让山东老家的人赶快明白法轮功的真相。
于是二零零一年末,我借回老家过年之际,一天中午去大田集赶会的路上,我往树上贴自己写的:“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过往的行人问我就告诉他们真相,不料被一个女青年回家打电话告到大田派出所,当我走到大田集公路时被一辆警车截住了。警察问我是炼法轮功的吗? 我说是,他们说:“跟我们走一趟”。
到了派出所,一个一米八几的年轻警察问:“你现在还炼不炼?”。“炼”。话刚出口,巴掌似雨点般向我打来,另一个也是年轻警察嘴里一边喊着:“我叫你炼。”一边在我后背猛捶。就在我要昏倒时,高个子警察一把拽起我问:“还炼不炼啦?”“炼”。随着一声“我叫你炼”,那个高个子警察恶狠狠的握着拳头把大拇指插到食指和中指之间向我的右眼直插进去。(当时我就感到有一股力量拽着我的衣服往后拖了一大步远,是师父的法身在保护我)当我醒来时发现那个高个子警察正蹲在我的眼前用手纸擦拭我的嘴角,见我醒来,便伸出他的大拇指叫我看:“你看把我的指甲都弄劈了”。(创可贴血浸透了)。那两个警察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当晚我被送到了成武县看守所,那号里的人都很震惊,警察如此嚣张,凶狠的毒打一个信仰真善忍的人,那就是中共政府在包庇,纵容执法犯罪。更令人震惊的是警察当时从我的棉袄兜里掏出一百元钱并没还给我。
在看守所里待到八十天时,值班所长把我带到了院子里,院里站着十多个警察,叫我最后一次表态,只要说一声“不炼了”就放我回家。见我不表态,就说:“赵继华,你既然要修炼,就得把你送去济南学习”。
次日,我被送到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一进去就强行“转化”,硬行洗脑八个多月,期间一宿只睡四、五个小时觉,洗漱时间只限五分钟,再就是罚坐,一天最少十六、十七个小时,腚不离板凳。裤子都磨出了洞。罚坐不成就罚站。从起床站到睡觉,“转化”不成,就把我调离了五大队。(当时“转化”我的人都认为是送我去监狱。不料到了一大队,仍然是强行洗脑,更凶狠的是三两天就换一批来“转化”我的人。软硬兼施,更甚者还帮我写“决裂书”强行抓着我的手摁手印,我宁死不从,有的就拿板凳(马扎)砸我的头,我只有求师父保佑。邪恶无计可施。最后又把我调到了集训队。在那里我挨过电棍,坐过老虎凳,躺过死人床,也曾被绑成“大”字型长时间鼻饲。更恶毒的是在零下十四摄氏度(当时号里有暖气,我未穿棉衣,而且脚上只穿一双单布鞋和一双丝袜子),我因替同修讲“开释”被吊在了禁闭室里的铁棍子上,不吃不喝不睡四天三宿半。夜里三点多钟被卸下来时,才发现十手指肚(已经失去知觉)象烧焦了似的变成黑的。这与在监狱集训队里那种深夜用黑布遮住门窗残忍暴虐时施用的酷刑比毫不逊色。记得刚被送进劳教所时,值班队长告诉我被劳教两年,我想起此时已经是被关了二年零八十天。如果当时我不追问,可能队长还不会放我。
第二次回山东遭遇的迫害
二零零五年底的一天,我回山东老家的母亲家住,在我当年上中学的母校门口,给一个中学生送去《献给中学生朋友》的小册子,被一个老师举报到了当地乡派出所,警察将我抓走,并从我的母亲家里抢走了我的电脑、收录机、MP3、DVD和我临时借来的自行车。
当晚,我被关押在一个招待所里,第二天吃过早饭把我带到了公安局,中午时分,两个警察告诉我“赵继华,你被逮捕了,你在这个表上按个手印吧”,我望着他们递过来的表问道:“啥叫逮捕?”警察说:人家老师把你告了,你现在暂时被刑事拘留,但是你可以请律师。”后来看到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可侵犯。任何公民非经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法院决定,并由警察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而我在被迫害过程中没经过检察院,虽然在被关期间去了两个检察官,当时我问他们是干啥的? 他们没有回答,只是看了我一眼,然后相互交换了一下眼神便起身走了,只字未提。所谓开庭那天,也只在一个办公室里,而且没有原告……后来法院下来“判决”,即“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我被非法判刑六年。
我不服,便在看守所里递交了上诉。在此两个月后菏泽中院给我送去了维持原判的“裁定”。接过“裁定”后,我发现和判决有多处不符之处。我更是不服,在被劫持到监狱后又递交了“申诉”。现在我出狱已经一年了,山东高院至今仍未答复。按照宪法第四十一条:对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等。由此可见,山东高院已经犯了玩忽职守罪,犯了破坏法律实施罪。
一进监狱集训队就被强行洗脑,强行灌输无神谬论,高压强迫放弃大法修炼,他们叫做“转化”工作。我从修炼那天起就深知自己就是为得这个大法来的。我怎能听他们的邪说。我不写所谓的“决裂书”。更不愿出卖良心听他们的诋毁师父、诽谤大法声音,我不写“揭批”。他们就不让我走出监舍半步,即便是出去刷碗或上厕所,都得向值岗的人喊“报告”。即使喊了还经常叫等半个小时或一个小时,甚至只要不“转化”,即使再喊“报告”,他们也不让上厕所。我只好不吃东西了,他们四天后就采取强行灌食,被灌食后四天后,我仍不大小便,就告诉我必须住院强行插导尿管。我便求师父加持,做到最大限度符合常人社会状态。每顿饭干啃一个馒头,数日后,他们见我仍不上厕所,便不再叫喊“报告”。因我不接受胸牌(不承认他们的一级严管),他们就罚我站通宵,直到我两腿肿的连一号囚裤都穿不进去,穿四十号的鞋(原来穿三十七号鞋),脚面还有多处被磨破了皮方肯罢休。后因我拒不承认自己是罪犯,曾先后四次被关入地牢(禁闭室),时至腊月前后,阴冷的水泥地上铺一块红色胶皮革,即当地又当床,每天早饭后,他们都用水淋淋的拖布擦一遍,只见皮革上的水珠一天到晚从不间断,致使夜里铺一个棉垫睡觉,待到起床时垫子都是湿的。
若不修炼大法,没有师父呵护根本走不过来。就因我不承认自己是罪犯,还曾被他们打聋了数日,致使头部整天象戴个大头盔似的时常出现短时眩晕,并且左耳还不间断的时时都在发出嗡嗡的响声,几近失聪。也曾因干活迟了点,就被踹的肋骨至少断了两根,五脏六腑象炸开了的似的难受,迄今呼吸都觉着很困难,当时整个前胸都被踹成了黑的。在医院做胸透,屏幕上呈现的两叶肺的轮廓上都是纵横交错的细线象渔网似的覆盖着,做B超时,在乳房部位显现出几个大小不一的黑点,大的象鸡蛋一般大,小的也有蛋黄那么大。致使现在仍感到胸闷,总觉得有口气上不来。再加上腿硬被他们盘瑜伽盘的当时几天没有知觉,致使现在腿时常抽筋、麻木。胳膊也曾被硬往后拧的数日抬不起来,当时前半截胳膊都变成了黑色,肿的象大碗口般粗。从此两只胳膊再也够不到背后,造成生活中诸多不便。也可以说整个身躯被迫害的无处不伤。虽说能自理可已丧失了生活的能力。也有人问我:“你们师父知道你遭这样的罪吗?怎么不管呢?”我的回答是,我们师父什么都知道,而且师父替我们承受的绝不是人所能想象、所能看到的。我们遭受这样的魔难,我若不是师父的保佑根本就走不出监狱。
记得当初刚被转送到监区时,就被强行所谓的“帮教”白天犯人们超负荷的赶工时争取多挣分早减刑,晚上都想早点休息。而值班队长陪同全组三十多个犯人“帮教我熬至深夜”。(当然,不否认后来有明白真相的队长和犯人)面对那一切,我知道若没有师父保佑根本就走不过来。正因为惨遭迫害,才用身心切实感受到了中共的邪恶与歹毒。也更是我体悟到我们师父的慈悲、伟大和大法的神圣威力。
结语: 赵继华坚持修炼人的原则,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何罪之有。讲清真相,给人真相资料符合中国宪法,又有何罪。而真正犯罪的是那些追随中共流氓集团的公检法司六一零具体执行实施者,践踏法律,知法犯法,你们对修炼人这种灭绝人性,歇斯底里残酷迫害,给中国社会和中国人民带来的是巨大的灾难,你们的罪恶逃不过天理的惩罚,正义的审判,善恶有报,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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