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五常市兴隆乡四十五岁的妇女、法轮功学员高红霞,二次被中共人员绑架迫害,时隔不到一年,被警察抢劫勒索两万多元,给家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高红霞在家中被绑架到五常拘留所非法关押半个月。参与绑架的有五常市国保大队队长战志刚、兴隆乡派出所所长王洪彬等五六个人。
随后,中共兴隆乡政法委冯景波、谭凤林在二零零二年三月下旬曾找她写所谓“三书”,当时她没在家,他们就扬言说给几天时间如不去乡里签“三书”,还把她送五常公安局处理。她丈夫害怕,找到她逼迫她一起去签。在五月末,派出所的几人又到她家骚扰,她当时在地里干活,听人说警车在她回家的路上等了半个多小时才离开。
秋收时,高红霞在地里扒玉米,兴隆乡政府的李有、谭凤林,还有一个警察三人来到地里并给强制录像说:没办法,上指下令录下来好交差。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五日中午,兴隆乡政府的人又来到她家,她没在,后听村支书王树德说她在明慧网发表恶警骚扰她的事,一个是“恶”字激怒了他们,另一个是奔她的电脑来的。高红霞以为他们走了就没事儿了,没想到大约一个小时左右,他们一行六七个人又来抓她,其中有上次绑架她的警察,把她从同学家带回她家,发现屋里还有六七个警察,家已经被抄,地下摆着她的大法书、光盘、笔记本电脑等。这些非法抄家绑架的人中有:五常国保大队队长战志刚,兴隆派出所户籍员王彦龙(录像)。然后把她和资料一同带到兴隆派出所,高红霞不配合、不签字,都是所长签的。晚上由所长王洪彬、战志刚和几次都有的一个警察把她绑架到了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中途给她戴了手铐。
在拘留所,因高红霞和另一个法轮功学员拒绝穿号服,被辱骂第十四天时,因其他屋的法轮功学员喊真相,并唱大法歌曲,被所长叫去,给他讲真相不听。
这两次绑架、拘留,家人承受了巨大的打击,丈夫四处求人找关系把她接回来,第一次她丈夫给了战志刚一千多元,给兴隆乡派出所一千元吃饭钱,请关系人吃饭花了一千多元,加上她在拘留所里的费用总共花了五千元左右。第二次,被勒索一万三千元,加上被抄走的电脑、mp5、mp3等共计损失两万多元。
(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二零一三年三月上旬,三个社区人员闯到六十二岁的李金焕女士家里,追问家人李金焕在哪里,说上面“要求”他们以后每个月要来李金焕家里“谈话”两次,逼李金焕放弃修炼。
李金焕女士,昆明卷烟厂退休职工,家住云南省昆明卷烟厂田坝区宿舍。她从前身体多病,面色发黑与肿胀,还有胃病,一年至少要住两次医院,一次至少花费一两万元,后来几乎瘫痪。一九九九年,李金焕走入法轮功修炼,从此无病一身轻,没有一点瘫痪迹象。修炼前她脾气差,在财产上与家人争夺不下。修炼大法后,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看淡利益,放下怨恨,不再与家人争夺财产。家人从她的身上看到了法轮大法的美好,也非常认同法轮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发动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后,李金焕老人饱受身体和精神的折磨。二零零零年到二零零二年期间,李金焕所在的昆明卷烟厂的领导指使已经退休的员工每天在李金焕的杂货店门口监视她的一举一动。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九日中午十一点左右,红云派出所警察王瑞打电话叫李金焕去派出所谈话,结果到了派出所后,她就被八、九个警察围住审问,其中有王瑞、五华分局国保大队的马斌、一个被其他警察称作李局长的人,还有一个处长刘超,他们逼问李金焕和哪些人联系,知道哪些人、哪些事。刘超问李金焕知不知道那边出事了?李金焕问是哪边,刘超又说那边,李金焕问那边是哪边?刘超就发火了。随后李金焕拒绝回答他们的问题,审问持续到了五点左右。
五点以后,以马斌为首的这八、九个警察开着两辆车将李金焕带回到家中,非法抄家,抄走了台式电脑两台(两个女儿用的,最后只还回来一台),打印机一台,法轮功创始人法像一张,二零零八年法轮功挂历一个,十七张真相材料,最后出具了搜查清单,但清单没有交给李金焕,所有经济损失约两万元。
抄家一直持续到晚上七点左右,李金焕又被带到马村派出所。到派出所后被强制拍照。之后被带到了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进行了全面检查。随后马斌和三、四个警察将李金焕送到五华看守所非法关押。
四月二十一日早上,李金焕被警察拉到昆明市第二附属医院,关在病房里,二十四小时戴着手铐,手铐铐在床杆上。两个警察二十四小时监视,不允许李金焕吃东西。直到李金焕说头昏,医生检查说这是因为至少两天没吃东西才造成的,警察这才允许李金焕吃了一个苹果。在医院期间,五华区看守所的四个警察还强迫李金焕戴着手铐与脚链在整个医院里“游街示众”一个小时,在医院两天里她被“游街示众”三次。李金焕质问警察为什么要这样,警察说是上边安排的。
四月二十三日,李金焕又被劫持到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在医院里呆了一个星期。在医院期间,医院强迫李金焕吃降压药,还强迫她输液,在她输液时,将李金焕的双手合拢反铐在头顶后的床杆上,直到输液结束。铐在床杆的几个小时,李金焕的手疼痛难忍,很快就肿起来了。这样的输液一天一次,持续了整整一个星期。最后导致李金焕双手浮肿,脚也被镣铐磨破。
李金焕在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被迫害一个星期,之后又被拉回看守所,在看守所呆到五月十七日。在看守所期间,警察为了让李金焕说出和哪些人联系,百般刁难李金焕,不允许李金焕的家属送衣服和送钱,送去的东西也被扣留下来,扣留下了两套衣服,只给李金焕穿很破烂的衣服。除此以外还扣留了李金焕一百元钱。在看守所期间李金焕共被非法提审了四次,警察问李金焕和哪些人联系,知不知道哪些人,提审警察有昆明市官渡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冯军,还有一个姓赵的警察。
在看守所里李金焕还被强制做奴工,粘纸盒,折课本,折试卷。每天早上八点开始干活,一天干十个小时,只有在吃午饭时可以休息,晚上还要背监规。
五月十七日早上,李金焕被劫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因为她血压高,劳教所拒收,她又被送回了红云派出所一间黑房子里。在红云派出所李金焕被关了两天三个晚上,这期间警察还让家里人到派出所劝李金焕将知道的东西说出来。五月十八日早上,红云派出所警察罗林将李金焕又送到劳教所,因身体不合格,再次被劳教所拒收。
五月十九日,李金焕被冯军送到牛街庄附近的小医院,强制打针降低血压血糖,就为了通过劳教所的身体检查。在医院里呆了两三个小时,就被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三大队。
在劳教所期间李金焕被强制要求在户外劳动,搬砖块,修理野草,大概干了一两个月。后来又做茶垫“中国结”,手都被磨破了,全是血,做了大半年。后来又去饼干厂装饼干,做了大半年。在劳教所从早上八点开始在洗脑班强制学习,看片子,看书,片子有自焚伪案,焦点访谈等诽谤法轮功的节目,书则是十几本所谓的“必读书”,还要经常被要求写心得体会,定期警察还会讲一些诽谤法轮功的东西。下午则干活,干到晚上,若是在饼干厂干活则一天到晚。劳教所期间一个星期只能休息一天甚至没有休息。
在劳教所里吃的米是发霉的,一个月只能打一次电话,并且警察把听筒声音调小,使对方听不清,同时还有五个警察守在周围。劳教所一个月只允许家属会见两次,一次一小时。
在劳教所期间李金焕长期失眠,消瘦,吃不下饭,经常头晕,有一次不小心摔在了地上,把门牙摔掉了四颗,把十个指头也摔坏了,全是鲜血,就是这样,劳教所还不给治疗。当时李金焕找到了狱警王思文要求获准休息一天,王思文不同意。从此以后李金焕吃东西就很困难,只能囫囵吞枣。直到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一日,李金焕才从劳教所出狱回家。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日左右,昆明卷烟厂的退委会书记杨林海叫李到退委会办公室谈话,要求李金焕放弃修炼法轮功,被李金焕拒绝了。随后杨林海在单位大会上点名说如果李金焕不放弃信仰就要开除她。
二零一三年三月上旬,三个红云社区人员闯到李金焕家里,追问家人李金焕在哪里,说上面要求他们以后每个月要来两次,逼李金焕放弃修炼。
昆明市官渡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冯军,办0871-67190171
云南省女子劳教所狱警王思文,昆明市人,警号05352176
曾流明,河源市紫金县上义镇郊田村人,是紫金县成人中专教师,曾被非法劳教三年四个月,在三水劳教所受尽各种折磨,恶警把他关进阴森的电刑室,只穿一条内裤,光着身体,戴着手铐,绳子绑脚,用水淋湿电棍电击,每日六至八支电棍,上午充电,下午充电,每次二小时以上,同时还昼夜不准睡觉,蚊子特别多又没穿身衣服。曾流明在十天十夜后昏倒了,恶警叫值班的劳教人员轮换着拖着他走(他的脚皮都被擦破)、拧鼻子、拔胡子,几个小时后他才醒来。这样一直折磨他十七天(二零零三年六月二日至六月十九日)。
在六月十九日上午,恶警把他在拖到禁闭室草坪有水的地方,恶警邱剑文、朱琦、张武军等五、六个恶警用八支电棍电他,他被折磨极其痛苦,质问恶警朱琦说:你不要这样搞我。恶警朱琦说:“不是我要搞你,是共产党要搞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