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共来说,法律是施行独裁专制的暴力工具
中共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说白一点,就是其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是它施行独裁专制的暴力工具的一种体现形式,而不是通常意义上国际法学界对法律的普遍认识——法律是社会公意的体现,是用以维护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道德和良知的。所以在中国大陆,法律早已沦落成为中共可以肆意玩弄的骗人幌子,或者在倡导普世价值和人权、法制的国际大环境下,中共随时也会用“法制”来装点门面和玩“与国际社会接轨”的游戏。
关于国际社会,具体说,一个执政党耍流氓耍到如此炉火纯青、毫无道德底线的地步,这是国际社会正常社会环境下的西方人士所不敢也不愿意相信的。中共利用这一点,让西方人士认为中共迫害法轮功虽然太残酷,但一定是法轮功做了什么不对的事,中共才迫害的——利用西方人士在正常社会建立的正常概念,以及对中共本质的无知,来达到让国际社会认同“中共迫害有理”这个弥天大谎。
在中国大陆,中共对法律什么时候用,什么时候不用,更是完全根据保全中共自己和内斗的需要而定的。当它要用法律来迫害、欺压民众时,它会扯起“依法如何如何”的虎皮,会随时制定各种非法的“法律”来吓唬不知实情的民众和蒙骗国际社会。而当民众觉醒,发现它根本没讲法律,转过来用法律与之“对簿公堂”时,它马上就不打自招了:“不要跟我讲法律,我们不讲法律”(西昌市政法委副书记刘某语),“我们就是不讲法律”(成都市抚琴街办“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谢世农语)……揭下“法律”的遮羞布,暴露出的就是赤裸裸的邪恶、流氓的本质。注意,这不仅是那些中共人员个人的流氓本质,也是中共的流氓本质在中共个体人员身上的普遍表现。
中共公检法各部门人员普遍是有法律知识的法盲加流氓
这些年来,在律师和法轮功学员与邪党公检法各部门人员的接触中,发现这些人普遍无法律意识,在对待法轮功学员或弱势民众时,他们态度蛮横,有恃无恐,耍威风,耍流氓,只知有“党”和“上级”命令而不知有法律规定,知法犯法、执法犯法,即使有部分人良知未泯,心知其错,但也会以“没办法,要吃饭”之类的话来给自己继续知法犯法、执法犯法找理由。
他们之所以敢这样做,除了大家知道的他们被政法委,610等“上级”施压、教唆,或以利益诱惑,以为背后有人撑腰,权大于法,以为做了任何坏事没有后果的因素外,还有一个根本上的原因,那就是他们生活在一个根本不需要讲法律的“党国”之中,当今的中国,各地法官等人的“法盲”表现、犯罪行为不仅仅体现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笔者曾接触过一些普通律师,他们仅涉及普通的刑事、民事案件,交谈中他们对中共公检法系统人员的表现也是嗤之以鼻,认为他们“普遍是法盲”,在他们那里,只有党和上级的“政策”、“指令”,只有背后的权与钱的交易,法律只不过是愚民和走过场的道具。
但是我们知道在真正法制的国家,法律是要约束所有人的,是一把双刃剑,所以它们一旦清除了对手,权力巩固时,它们还会“依法”治国、还会“宪政”吗?请千万记住:邪党对专制和权力的无限贪欲使其永远都不会把党置于法律之下,用它们的话语体系讲:无产阶级专政(专制独裁)与法制的矛盾是永远不可调和的,不愿放弃邪党的本身,就明确说明它们内心已选择了独裁而不是法制,独裁愿意用法制来自设囚笼吗?
所以,我们应该看清,中共这个邪党就是中国所有人权灾难、罪恶的真实根源(这已是海内外理性有识之士的共识),它是真正法制的天敌,目前邪党所有欺骗世人的诸如“法制梦”、“宪政梦”的言行,不过是邪党不同派别相互倾轧、打击对方的手段,维护和巩固权力的权宜之计,只要有这个邪党存在,中国永远不可能有人权律师等等所期望的真正的法制,那些中共公检法的人员,永远都会是懂法、知法的“法盲”。
法轮功问题就是人们看清中共的试金石
其实法轮功问题就是人们看清中共的试金石。中共新一届政府接手政权时间已不算太短,它们对待法轮功学员如何?残酷迫害停止了吗?对这些合法公民、善良民众的抓捕、酷刑,判刑,有增无减,活摘器官照样進行,过程中中共各级公检法人员依然大量违法、大量犯罪……事实已表明,这么多年,就是邪党在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迫害已不只是邪党某一派或个别人的行为,邪党内部未参与迫害的,但他们知道正在发生的一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纵容,不作为的同样在犯罪,同样难逃罪责。所以我们对邪党的任何幻想都是做理智不清醒的迷梦。都是在加持这个邪党的邪恶能量,让它苟延残喘,继续迫害和欺骗中国民众。
而那些在一线“犯罪”的中共各级公检法人员,中共利用他们践踏法制,迫害良善,是真正在害他们,因为有比普通人较稳定的“饭碗”,有违法犯罪后诱人的蝇头小利,错觉中他们真的以为自己是中共践踏法律法制的受益者,却不知道,他们只不过是中共利用的工具,和早已选定的“替罪羊”,一旦党要缓解危机,要抛出一些人来“平民愤”,党一定会把他们出卖得干干净净,要记住一点:党不会给中国带来真正的法制,也不讲法律,但是它会利用法律,你犯下了这么多证据确凿的罪行,不“依法”出卖你出卖谁呢?中共的《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知道这条法律是为谁制定的吗?大家将来会明白,哦,原来是为中共利用的“替罪羊”量身定制的。
所以那些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的中共各级公检法人员,是不是邪党最大的受害者呢?中共给他们的是没有任何希望的绝路和死路。
希望之路在何方?
但是并不是完全无路可走,这里有一条希望的路:认清这个邪党的本质,看清这个“党妈”原来是吃人的“狼外婆”,是真正在害自己,把自己往绝路上逼,把自己拖为陪葬……才能使自己清醒,才能使自己从内心脱离这个邪党,摆脱恐惧、仇恨和欺骗,拥有正常、独立、完整的人格……《九评共产党》能帮助你做到这一点。
如何对待法轮功,这是看清中共本质的试金石。近十四年的时间,这个测试早已水落石出,铁板钉钉,就等盖棺下葬了——中共因为迫害法轮功,已经注定了覆灭的下场,现在所做的一切,无非是还能拖延多少天而已。
我们应当放弃一切对邪党的幻想,勇敢的面对法轮功真相,从根本上摆脱“党文化”的桎梏,从思想深处清除对共产邪灵的恐惧和希冀,找回真正的自己,勇敢的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远离中共邪党的罪恶和灾难。当更多的人做到这一点时,那就是我们中华民族走出迷梦、噩梦,迎来希望、美好和光明的时刻。
如果把一个没有道德的国家比作死亡列车,中共就是这辆死亡列车的火车头。世界需要真善忍,中国大陆的人心更需要真善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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