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正华、黄兆芬夫妇都是云南省宜良县可保煤矿的退休职工,张正华五十九岁,黄兆芬五十五岁。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学员,电视报纸对法轮功的诬蔑铺天盖地。可保煤矿保卫科副科长柴丽萍以及保卫科人员陈思静、退管科的杨西元就逼迫张正华、黄兆芬夫妇不再炼法轮功了,外出还要向他们汇报。老俩口当时就对他们说:“你们这是侵犯人权,我们是合法公民,凭什么向你们报告?”老俩口不理单位这些人员的无理要求。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一日早上十点多钟,单位保卫科副科长柴丽萍、宜良县国保大队、宜良县六一零八、九个人闯到张正华、黄兆芬夫妇家里,不出示任何证件,也不问青红皂白,在家里一通乱抢乱翻,抢走了《转法轮》等法轮大法书籍、《九评共产党》光碟以及法轮功真相资料,没有任何搜查清单。随后就将张正华、黄兆芬夫妇带到宜良县公安局非法审讯,问他们什么时候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为什么要修炼法轮功等。儿子得知父母被绑架到宜良公安局,当晚就赶到公安局,指问在场人员为什么要抓这些好人,天理不容。当晚六点左右,张正华、黄兆芬夫妇被送到宜良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零四天(宜公刑拘通字〔2008〕165号拘留证)。从看守所出来的那天,警察给夫妇俩人分别戴上手铐,分别带上两辆车。张正华被送到云南省禄丰县大坪坝云南省第二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黄兆芬被送到昆明市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黄兆芬到了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就被强行要求坐小板凳,坐了一个多月,劳教所警察宋静、王思文、张云萍、李琼云逼迫黄兆芬写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不写还遭到李琼云的辱骂。一个多月后,黄兆芬被转到劳教所车间编织手工艺品做奴工,完不成任务还不准睡觉,加期威胁。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日黄兆芬从劳教所回家,被劳教所非法加期十四天。老伴张正华二零一零年四月五日从劳教所回家,也被加期二十多天。
二零一二年五月的一天,张正华、黄兆芬夫妇给路上的行人送了一个法轮大法好的护身符,结果当晚家里就来了四个穿警服的警察,不出示任何证件,也没有拿出搜查证,就非法抄了他们家,抢走了《转法轮》和MP5。
二零一二年七月的一天,宜良县六一零谷绍俊和另一个女的来到张正华、黄兆芬夫妇家,以看望的名义来家中,对张正华夫妇说现在灾难太多,要给自己留条后路。老俩口告诉他们迫害好人就没有后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