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进贤县公检法构陷老人 威胁家人解聘律师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江西进贤县法院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以持有法轮功真相资料为由,对两位老年妇女万菊花、邹六美进行非法庭审。两位律师在为她们作无罪辩护时指出:以信仰定罪违反宪法,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两位法轮功学员。可是进贤县检察院及检察官张代平却置法律于不顾,迟迟不肯放人,企图重新造假构陷,威胁家人解聘律师。

近日,进贤县检察院检察官张代平通知法院说:“要延期审理。”理由是在二月一日开庭的时候,律师指出“两张空白搜查证”和“万菊花在提审的过程中有开始的时间没有结束的时间”属于变相刑讯逼供,漏洞百出等等,因此要销毁以前的材料,重新整理材料。事实都摆在这里了,重新整理材料不过是要再次凭空捏造,给两位法轮功学员扣上莫须有的罪名。这是中共邪党一贯使用的伎俩,“将造假进行到底”已经是他们的座右铭了 。同时其又与进贤县公安局、国保大队、610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类似德国纳粹盖世太保)合谋、威胁万菊花下次开庭不准请律师,否则就要抓她大女儿(大女儿也是法轮功学员),逼迫其小女儿解聘本案律师。他们还威胁邹六美丈夫交待谁为你们请的律师,同时威逼其解聘正义律师,用他们指定的辩护律师。并承诺两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判监外执行。大家想一想,为什么要家属解聘的律师呢?是为继续造假铺平道路,这不就是中共假、恶、斗的丑恶嘴脸再次赤裸裸的暴露吗?

辩护律师们在研究整个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了案卷中的三个最大的违法之处:一、程序违法:警察无搜查证非法闯入家中抄家;二、取证违法:取证记录无办案人员、当事人和在场旁证人的签名;审讯笔录有开始时间无结束时间(日夜轮番审讯,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睡眠权,这是变相刑讯逼供);三、鉴定违法:办案人员自己取证自己鉴定。公安部门不具备鉴定资格。

庭审时律师们当场进行无罪辩护指出:1. 起诉书指控事实前后矛盾、事实不清;2. 一些反映事实的言辞证据间存在矛盾;3. 相关证据违法取证,重要证据不合法。律师还指出:本案适用法律错误,不足以认定当事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律师驳斥:邪教组织在哪里? 组织架构如何?被告人(老太太)在其中的地位如何?造成了怎样的后果?对此质问,法官和公诉人无言以对。律师接着阐明:信仰和言论不应该成为处罚被告人的事实依据,对于法轮功的问题应当回归到法律轨道内解决。对信仰“真善忍”普世价值群体的迫害,是践踏宪法的行为,应该予以纠正。正义律师们以所学的法律知识和对法轮功的深入了解,有理有据的几句话就让公诉人和法官无话可说。

万菊花,女,今年六十八岁,普通农民;邹六美,女,今年六十二岁,李渡镇毛刷厂退休工人。两人于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被进贤县国保大队、李渡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进贤县看守所已半年之久,期间遭到非法审讯、逼供。在法庭上,两人看上去都身体虚弱,说话声音也很弱。两位法轮功学员在陈述时都指出,自己修炼法轮功,身体健康、做好人没错,告诉他人诚念“法轮大法好”就能度过灾难,也没有错。

那些昧着良心为邪党卖命的人,一心想在两位老人身上捞取政绩资本往上爬。其实他们的内心非常惶恐,知道自己在做伤天害理的违法勾当,害怕律师揭露事实真相。暴露对两个以“真、善、忍”为处世原则的老年妇女的迫害。

善恶有报是天理。我们在这里真心的奉劝那些还在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进贤县公、检、法、司的人员,千万不要再走进贤县三里乡石屋村的恶人熊新福的后路,此人2009年构陷法轮功学员后6个月零3天,七窍流血而亡。

在此,呼吁海内外的正义人士给予帮助支持,制止中共在中国大陆延续了十三年的这场对善良群体的邪恶迫害。

参与迫害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

邬建华 原国保大队长0791-85664385 85665382 13807001360
韩国昌 国保大队长 是李渡镇石桥村人 手机13803530559
陆钟毓 国保队
付 兵 国保队 手机 13970001126(此恶人追随邪党多年)
张代平 检察官0791-85699263
毛国忠 法官 手机13970955661(此人在开庭时态度较好)
叶深山 政委书记 手机13807007585
吴生根 法制科 手机13807007749
曾志成 610办主任手机13607005569
章国文 610办副主任办:85622204家85667687手机13970850123
吴丽帧 610办副主任办:85622203家85626166手机13907085339
支玉华 李渡派出所所长办:85638266家85665721手机13607002966,
彭龙印 李渡派出所副所长13870697612,
恶警 姜金平 13879196239
恶警 雷显标 13576014750
李渡派出所 85638225
举报者汤奇根1390709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