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到法院上班的、办事的、赴各类开庭的检察人员、律师和旁听的人员,以及前往参加黄朝珍开庭的律师、黄朝珍的亲友和旁听的民众等数百人,均是踏着“中共是邪教”的台阶走进法院的。
另外,当日法院周围的街上到处可见“中共是邪教”、“无条件释放法轮功学员黄朝珍”、“信仰合法,迫害有罪”、“法轮大法好”等不干胶,历经几个小时。九点多,法院人员把法院台阶上的“中共是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标语和不干胶拍照,十点多才叫清洁工抹去。
当天,法院在大厅门口设了安全检查关卡,所有到法院的人和携带的东西都必须经过安全检查才能进入。由于参加黄朝珍旁听的人员太多,法院由原来安排的九号小法庭改为大厅正中央那个最大的法庭开庭,百多人的会场座无虚席,后面行道上站满了人,有一些在法庭外大厅里,还有很多在法院外的大街上还没有进法院去。
庭内数个固定的摄像头全方位摄像,国保、“610”(中共专事迫害法轮功、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机构)人员和部份街道乡镇人员在庭内、庭外到处走动。在法院大厅和法院外大街上也有便衣摄像。
十点过,审判长康露(女)宣布开庭,检察院公诉人妄图以刑法300条欲判黄朝珍三至五年刑。黄朝珍本人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她的律师从中国现行法律角度、保护人权角度、信仰自由的角度、与世界接轨的普世价值角度、维护宪法尊严等角度做了全方位的无罪辩护。律师的结论是,修炼法轮功合法,黄朝珍没有违反国家任何一条法律,要求立即无罪释放黄朝珍。合议庭在法律面前,无法当众作出结论,只好宣布休庭,改日宣判。
在辩护过程中,律师的辩护词震撼了在场听众,当审判员欲阻止律师继续宣读辩护词时,法庭响起了热烈的掌声,以示律师继续读完辩护词。审判长难堪的说:刚才宣布了法庭不能鼓掌的纪律,你们为什么不遵守?当律师读完辩护词后,法庭又一次响起的雷鸣般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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