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琴是河北省保定地区易县塘湖镇北河北村大法弟子,今年四十多岁。曾被病痛折磨得痛不欲生,是超常的佛家法轮修炼大法救了她。因为她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受到易县公安局国保大队、610、塘湖镇派出所、保定八里庄劳教所等人员的非法骚扰,入室抢劫、绑架、拘留、劳教、勒索等迫害。
李秀琴是个非常老实的农村妇女。修炼大法前,她曾患鼻窦炎,病情严重时,吃饭十分困难,吃口饭都憋得出不了气儿。鼻窦康吃了不少,把胃都吃坏了,也没治好这种病。胃一疼起来也很痛苦。还患有妇科病、头疼、心脏病等。头一疼起来几乎昏倒,两肩胛骨疼的干不了活,心脏部位经常疼,说心里不好就不好起来了。偏方、中、西药吃了不少,但收效不大。病痛折磨的她总觉得没法活了。
一九九六年,一位好心的妹妹劝她炼法轮功,说:法轮功太神奇了,学炼者能达到祛病健身。还说:李洪志老师太伟大了,什么报酬也不要。一天,邻村的法轮功学员去她们村洪法教法轮功动作。李秀琴什么目的也没抱就跟着学动作,学炼了几天后,她的心里亮堂了,脸上有了笑容。她自觉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遇事多为别人考虑。时间不长,她全身的病都好了。从此,她一粒药没吃过,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干什么活儿也不发怵了。她还主动为功友们提供了学法炼功的环境,在自家组织了一个炼功点,好多人在她的帮助下从大法中受益。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邪党利用警察、媒体、军队铺天盖地的诽谤法轮功。使众多的人参与了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塘湖镇恶警米林、郭大刚(榆林庄村人)等人非法闯入她家,强制她去塘湖镇。原来是强迫她“转化”,办公室成了转化洗脑班,专门有一帮子人轮换给她洗脑,方式是逼着看诬陷大法的电视,念报纸,所谓的谈话,用歪理邪说给师父造谣,罗织罪名。之后,派出所米林、郭大刚、韩小杰经常到她家骚扰,说些不让炼功的话,连威胁带恐吓,扰乱她们全家正常生活。
二零零六年二月庙会,易县国保大队队长田国军伙同塘湖派出所郭大刚等人,非法闯入她家,象土匪一样到处乱翻,把指导她修炼做好人的大法书籍和救人的资料全部非法抢走。他们以为有了所谓的罪证,就给她丈夫打电话,让他赶快回家。又用流氓的方式强行把她推进警车,一直把她拉到易县公安局。田国军命令手下非法审讯,问她资料哪来的,你叫什么等等。她不配合,那人气急败坏的说:“要不是看你上了年纪我早扇你几个大耳光。”田国军见得不到什么口供,就又强制给她照相。
她被绑架走后,家人怕她遭受迫害,就到处托人。田国军也不让她回家,胡说什么:“有人举报的我们可不敢放人。”田国军让她在公安局“笔录”上按手印,签字后,就将她非法劫持到易县拘留所。第十一天,田国军把她从拘留所骗出来催她上车,上车后拉到易县公安局,也没让她下车,在院中停了一会儿,就把她一直拉到保定八里庄劳教所,在那儿催促她下车,被带到劳教所小医院检查身体。一检查心脏病复发,心跳的异常快,劳教所拒收。田国军手下警察马上给田国军打电话,田说:“等一会儿看怎么样。”等到劳教所下班了,这帮害人的警察才死心,把她又劫持到易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他们通知家属送被子,在看守所关押五天,又被一个女的,细高个儿,三十多岁的人非法审讯,家人被敲诈欺骗了,出钱送礼大约有一万来元,恶人收钱时,满口答应放人,到时就不放人,在看守所被非法审讯时,一个年轻小伙子大声喊:“你坐着想什么?站起来!”关押五天时,田国军又把她喊出来,伪善的说:“上车。”上车后,由三个人又把她送保定八里庄劳教所,田国军假惺惺地说:“你好好在这儿待着,等两天就让你回家。”这位法轮功学员人实在太老实,嘴上说不出什么来,心里确实明白了邪党人员如此歹毒。这样就把她非法劳教了一年。
劳教所坏的不可提。一去就有一帮子帮邪党迫害信仰“真、善、忍”好人的歹徒对她进行强迫“转化”,逼她放弃信仰。整天三、四班人来回倒,进行歪理邪说,栽赃陷害法轮大法。用各种方式灌输骗人的鬼话。她不配合,那些人就不让睡觉,不让跟别人说话,上厕所有人紧盯着,没有一点自由。被所谓的“转化”后,成天干活,唱邪党歌曲。见到警察马上喊:“队长好。”警察一进班,全屋的人都得站起来喊:“队长好。”不干活时,就逼着看诬陷大法的电视,看后强迫谈认识、写体会。隔三差五的逼填大法如何的表格,还让人站起来表态说:大法好还是共产党好。她在邪恶的劳教所痛苦的熬了一年后,才让回家。
回家后塘湖镇派出所郭大刚又到她家翻书,逼按手印,她没配合。二零零八年邪党奥运期间,派出所的郭大刚、米林、韩小杰等人又到她家非法骚扰。
李秀琴这样一位农村妇女,坚持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只想有个好身体,更好的生活,却受到中共迫害。这是对公民信仰自由人权的肆意践踏。中国现行法律中,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不让修炼法轮功,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是江泽民出于小人妒忌,以权代法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并裹挟公、检、法、司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