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城县数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纪实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咸宁市通城县家庭主妇、法轮功学员雷胜利女士于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四月十九日被投入武汉女子监狱。在法庭上,两位律师为她作了无罪辩护时告诫法官: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完全合法;对待法轮功问题采取和解立场才是明智的选择,是大势所趋。下面是通城县数名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情况。

一、工作被开除 夫妻遭拆散

通城县法轮功学员王秋平,现年四十三岁,是一九九八年七月学炼法轮功的。学炼法轮功前,有过心痛病,经常流鼻血;学炼法轮功后,无病一身轻,人也精神了,家庭也和睦了,一家人溶在喜悦之中。

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后,王女士也遭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王女士去北京上访反映法轮功真实情况,在武汉火车站被不法警察拦截,通城国保大队杨雄将其强行带回本县,在看守所非法关押到过年,勒索现金四千五百元。出来后,通城玉立砂带公司车间主任黎作龙不让上班,单位还扣押了她两个月工资,并取消了她的年终奖,而且把她在厂的股金二千元给其他的职工分了,事后多时才把本金要回。这就是一个曾经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的优秀员工只因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个好人而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 二月,王女士正在广州打工。当局说是什么敏感日,通城六一零指使广州警察绑架了王女士,并非法关押了十天,随后通城国保警察又将王女士强行带回,妄图继续迫害,被王女士父母要回,其间被敲诈现金二千元。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日,通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为了迎合上面所谓指示精神,强行将王女士绑架到隽水镇精神病医院进行洗脑迫害,非法关押了一个多月。

在失去了工作的情况下,六一零人员还继续跟踪迫害,到她婆家恐吓她的公婆说,你们家炼法轮功的媳妇不能要,是政治问题,会影响下一代。公婆受不了恐吓,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逼迫儿子与王女士于二零零四年离婚。王女士离婚后,无家可归,只好住在她妹妹家。国保大队恶人们还不放过她,还到她妹妹家骚扰恐吓,抄她妹妹的家,使没修炼法轮功的妹妹及家庭也受到了牵连。

从王女士遭受的迫害情况来看,中国大陆有多少在职人员被迫失去了工作,有多少和睦幸福的家庭被迫妻离子散。那些至今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啊,你们都细细思考一下吧,你们在维护什么,你们给无辜的善良百姓带来了什么!谁正谁邪应该一目了然,望你们在这期间赶快停止迫害,主动了解法轮功真相,选择自己的未来吧!

二、好人遭迫害 亲人受牵连

通城县法轮功学员刘凤华,现年五十六岁,家住隽水镇西门街,十四年来,在中共的残酷迫害下,多次遭到非法抄家,五次被绑架,直接敲诈现金 二万六千零八十五元,期间未修炼的兄弟姐妹也为此遭到绑架,关押与敲诈,一度全家人处于极大的恐惧之中,身心都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与伤害。

刘凤华女士是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的,未学法轮功前,有严重的风湿、关节炎、支气管哮喘、心脏病、高血压、肠胃炎,有时吃食物达不到消化,吃什么拉什么,整个身体虚弱,面黄肌瘦,每天基本上靠药物维持,用药时间长了,药物就不怎么生效了,整天在极大的痛苦之中,度日如年,生不如死,一家人都为她很担忧。修炼法轮功后,使她逐渐的明白了人生的意义与做人的道理,在不断学法与修炼中,身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原来的各种疾病慢慢消失了,精神也好了,身体也一身轻,全家人看到也为之高兴,都深感法轮功的神奇与奥妙,从此一家人喜乐融融。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了这场残酷迫害后,使全国多少修心向善的好人遭到了迫害,刘女士就是其中的一个,而且她家里没有学法轮功的亲人也遭到了迫害牵连,下面是刘女士及其家人遭迫害的经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四日,通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李英灿、杨雄、张定二、何克孝等人未出示任何手续与证件,绑架了刘女士到看守所关押了二十天,敲诈现金二千三百元。

二零零零年五月,通城县隽水镇派出所一群警察非法闯入刘女士的家中,把她绑架到通城县拘留所非法关押了十五天,勒索现金五百元。十月,湘汉居委会的王关香、胡雪球等人将刘女士绑架到隽水精神病院非法关押十五天,勒索现金五百元。十一月,刘女士在自家店里做生意,顺便给人讲真相,遭到被谎言欺骗的世人诬告,随后李英灿、张定二一伙在她家里把她绑架到看守所关押二十多天,勒索现金五千五百元。

二零零一年五月份,通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李英灿、杨雄、张定二、何克孝等人强行闯入刘女士的家中,非法抄家抢走财物(收录机一台,价值九百元)及大法书。还绑架刘女士到通城县看守所关押了三十天,敲诈现金五千四百五十元。

二零零一年十月,刘女士在她家的六楼忙家务,通城国保大队的李英灿、杨雄、张定二和吴姓警察等人,强行径直闯入她的家,从六楼将一个四十多岁的弱小的女人,倒拖下一楼。此时,家里亲人确实看不下去,就严厉的说,叫他们把人放下。这些恶警气急败坏,反告状,为非作歹,在非法将刘女士绑架走了后,第二天,他们又将她家未学法轮功的三哥李光明绑架到了拘留所非法关押了七天,未学法轮功的七弟李国明绑架到拘留所非法关押了十五天,并共同敲诈现金七百元,强迫未学法轮功的二姐李清明写了什么保证。恶警把未学法轮功的五弟李全明吓得在外面躲了一个多月,花了不少钱。七弟从拘留所出来后也吓得在外面躲了一个多月,花费几千元。这次将刘女士在通城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二十九天,被直接敲诈现金五千四百三十五元,家人为此事走后门拉关系三千元。

二零零八年九月的一天,通城县五里派出所一伙警察非法闯入家中绑架了刘女士,并将她在通城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九天,敲诈现金五百元。

对刘凤华女士一家人毫无人性的迫害中,采取了搞运动式的株连迫害手段,那些所谓的警察假借法律名义在敲诈民财,绑架勒索,明目张胆的知法犯法,望所有善良的人们看清这场迫害真相,望所有参与过迫害或还在参与迫害的人,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不要再助纣为虐,当中共的替罪羊,赶快觉醒,停止迫害,从新选择未来。

三、胡宝日先生遭受迫害的经历

通城县法轮功学员胡宝日,现年五十八岁,在中共对法轮功十多年的残酷迫害中,他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被恶警们非法抄过家,被绑架过两次,经济受到了一定的损失,身心也受到了一定的打击。

胡宝日先生,原是通城县阀门厂职工,阀门厂倒闭后,胡先生失业了,为了糊口,他与妻子共同做了点小本生意,苦心经营,整天为钱奔波,沾得一身病,风湿、胃病、鼻炎、支气管炎,把身体搞得很糟,使他身体过早衰老,生活更加艰难。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他幸遇了法轮功,通过学炼那些病慢慢都好了,人也精神了,身体一身轻,深感法轮功的神奇,并把法轮功的美好告诉世人,使更多的人受益。

二零零一年三月份,胡先生在给一个世人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不明真相者诬告。通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杨雄将他绑架,并非法抄了他的家,要他到公安局写什么保证,胡先生就写法轮功如何好,他要坚持学炼法轮功。就这样,国保大队的恶警将他强行绑架到拘留所非法关押了十五天,使他的生意受到了很大损失,还勒索他伙食费几百元。 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日,胡先生在自家店铺做生意,马港派出所派两个中年人到他的店铺探问学法轮功的情况。当时胡先生就给他们讲法轮功真相,他们听不进去,就打电话给了马港镇派出所,一会儿派出所来了五六个恶警,气势汹汹的把他绑架到了马港派出所,妄图加重迫害。胡先生不配合,后来恶警们将他送到了通城县拘留所非法关押了十天,期间强迫他做劳工,后强迫索取伙食费,家里生意因主要靠他,也受到直接的经济损失。

胡先生修炼法轮功,只是按“真善忍”做个好人,时时处处为他人着想,对社会只有益而无害,江泽民一伙为什么要假借法律,诬蔑法轮功学员扰乱社会秩序,违法迫害法轮功学员呢?通过十多年的迫害,人们在不断清醒,愿更多的人赶快看清这场迫害真相,分清善恶,选择未来。

四、通城县水利局干部杜立新遭受的迫害

原通城县水利局干部杜立新,现年四十七岁,坚持修炼法轮功学员,十四年来,他先后被非法关押一次,非法抄家一次,多次被非法骚扰,一次被绑架到洗脑班,两次被离家出走,流离失所,在精神上、肉体上、经济上遭到了严重迫害。

杜立新一九九六年六月份开始学法轮功,学法轮功以前,他患有鼻炎、头晕、痔疮等病,吃药也不见好转,后来,开始学法轮功,不到三个月,他多种疾病在不知不觉中没有了,感到全身轻松,身心健康,他深深的感受到法轮功的神奇。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利用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单位要挟他,要求他放弃法轮功修炼,上交法轮功书籍,逼迫他写什么所谓的“保证书”,他坚决抵制和拒绝。

二零零一年六月份的一天,大约是在上午十一点多钟,他从单位下班后,还没进家门,蹲坑在他家门口的通城县国保大队的恶警李英灿、张定二、吴海、杨雄、潘少明等人,一不亮证,二不穿警服,非请即入,闯入他家,到他家楼上楼下翻箱倒柜,将他的法轮功书籍,资料洗劫一空,然后把他绑架到国保大队非法审问了一天一夜,整晚不让睡觉,后又到单位(水政大队)将他抽屉的相关书籍劫掠走。面对恶警,他说,我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错,你们不能这样对待我。恶警一伙不仅不听劝善,反而更加威吓他,整他。

第二天就将他关进通城县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整整两个月。关押期间,他的妻子多次到国保大队要人,哭的很伤心,国保大队的恶警无动于衷,不但不让见面,还硬是强行将他妻子推走。通城县第一看守所知法犯法,强逼他做苦工,如做圣诞灯,穿圣诞灯泡,绕电线把等苦活,每天从早上七点不到做到晚上七点抹黑,中午还不让人休息一下。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份,他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原水电局派出所协同隽水派出所恶警多次到他家骚扰他,整他,他无法安心上班。无奈的情况下,他只好离家出走,来到广州亲戚家,后来单位和单位派出所打听到他在广州亲人的地址后,欺骗他家亲人一同开车来到广州(六人),见面后,又欺骗他说:“没有什么事,只回原单位上班。”可是车开到武汉后,强行将他绑架到武汉汤逊湖洗脑班迫害,当时他不下车,又派四个恶警强行把他从车上抬下来,绑架到洗脑班(原水政大队队长周建国,水电派出所副所长续珊等人参与绑架)。

关到洗脑班后,洗脑班的恶人们不准他睡觉,不准炼功,不准学法,不准出门,不准打电话,不准关灯,不准关门,不准与法轮功学员来往,强制看诽谤法轮功的录像,逼迫写什么所谓的“三书”(保证书,决裂书,悔过书)。还向单位敲诈勒索了五千元钱,还强要单位去人做陪伴(陪伴人先是熊雁楠,后又换熊念去)每个房间三人,一个警察,一个陪伴,强制隔离。

从洗脑班回来后,由于单位继续协同邪党的迫害,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二零零六年年一过,他只好轮岗,又一次离家出走,到深圳打工。

五、黄爱华女士遭受迫害的经历

通城县法轮功学员黄爱华,现年五十六岁,在中共的十四年的迫害中,遭受过绑架五次,非法抄家四次,被直接敲诈现金二万八千七百元,使黄女士的身心受到了很大的伤害。

黄爱华女士在一九九七年学法轮功以前,经常头痛、胃痛,而且名利看的很重,自私心强,求这求哪,什么都放不下,心态很乱,身体欠佳。学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要求做个好人,放淡名利,不与人争斗,身体也好了,无病一身轻,人也精神开朗了。她深感自己是最幸福的人。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团伙发动了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黄女士也被迫害。二零零三年四月的一天,黄女士正在家做家务,通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英灿,带着一伙人,没出示任何手续,强行闯进了她的家,非法抄家后抢走了私有财产和学法资料,并将她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十天,被敲诈了现金五千一百五十元。

二零零六年五月的一天,国保大队李英灿、杨雄又一次闯进黄女士的家,非法抢走了学法用的资料和MP3等,没有任何手续将她绑架到看守所关押二十天,并直接敲诈现金一万二千三百元。

二零零八年六月份,黄女士到崇阳县苏塘做客,在电线杆上贴了真相条幅,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随后崇阳国保大队的饶方东等人非法将她绑架到崇阳拘留所非法关押了十五天,敲诈现金四百五十元。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份的一天,黄女士去黄袍做客,经过塘湖,给人送福音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随后塘湖派出所易副所长等人将她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四十一天,被敲诈现金八千六百元。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份的一天,通城县国保大队黎成刚等人私闯黄女士的家,没出示任何证件,非法抄家,抢走了现金二千二百元和她学法用的资料,并将她绑架到国保大队强行呆了一天。 从黄女士遭受的迫害经历来看,这些随意抢劫老百姓财物,随意绑架善良百姓的所谓执法警察,完全是被江泽民流氓集团一伙在利用,以权代法,侵害百姓,扰乱社会。

中共每一次运动,每场迫害都充斥着谎言与暴力,都是假恶斗在表演,受害的是老百姓自己,只有认清它,抵制它,才不至于被欺骗与利用。助长迫害,害人害己,特别是那些参与过迫害法轮功的人,真要赶快清醒。

愿所有的人们都来了解这场迫害真相,望所有参与这场迫害的人赶快觉醒,共同制止这场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