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自己把你认为的自己的痛苦、感情的冲击、心性干扰等这些事当成好事。你把自己的这些痛苦啊、你自己的魔难啊都当作是坏事,那就是常人。痛苦是偿还业债,不顺心的事会使心性提高,作为常人来讲其实也是这个理。都是在消业,消去业了有一个好下一生,只是人不明白。作为修炼人,消去业力,修炼中心性提高上来了,最后圆满。作为一个大法弟子来讲,这是最基本法理,最基本的。有的人几年过去了,还是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观念。修炼了多少年啦?还不能这样看问题,还不能正面看问题。”[1]
当恭读师父这段法,领悟到这一系列的安排对修炼人来说,如果能正确对待其实都是好事时,突然觉的一身轻,原本如同千斤枷锁系在身上的病业,逐渐消溶,觉的自己从新的拾回了失去已久的正念。
个人修炼体会不足之处请同修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零八年纽约法会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