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是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先生从长春传出的佛家上乘修炼功法,按照真、善、忍修炼自己,做好人,修炼法轮大法的人普遍祛病健身、道德回升,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现已弘传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广受赞誉,也就是说法轮功是完全合法的,哪个国家都不管,只有中共不让人们炼。
中共以假、恶、斗起家,建政以来搞了多次政治运动,靠杀异见人士维持政权。如今看到法轮功人数众多,怕威胁到政权,要取缔法轮功,说是维稳,其实中共才是最大的不稳定因素,才是动乱的根源。为煽动人们仇恨法轮功,它造谣栽赃法轮功,残酷迫害逼迫人们放弃修炼,造成大量法轮功学员死亡。
下面几个受害者都是善良人,因信仰“真、善、忍”被中共活活害死:
1、任鹏武:男,33岁,大学文化,哈尔滨市第三发电厂技术员,为人忠厚、正直,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五好青年、工厂劳动模范和黑龙江省电力系统劳动模范等。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六日在呼兰区腰卜乡向民众发放法轮功真相材料时,被恶人构陷,被腰卜乡派出所绑架,送往呼兰区(县)公安局政保科(现在的国保大队)。在那里,公安局的人使用了法西斯式的各种酷刑手段,对任鹏武百般折磨和毒打。任鹏武在呼兰区第二看守所绝食抗议绑架,遭到第二看守所教导员、狱警吴金玉、郑林、杨译元以及犯人夏保林、临时狱医王建新等人的强行灌食(高浓度盐水)。短短5天,到2001年2月21日凌晨,任鹏武被迫害致死,满身是伤。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任鹏武被转移到呼兰区中医院,内脏器官全部被掏空。为掩盖死亡真相,他们造谣说任鹏武死于心脏病。任鹏武的生前好友都知道,任鹏武身体健康,没有任何疾病。
2、张学文,男,54岁,呼兰区方台镇方台村农民。二零零三年四月,在呼兰区二八镇发放法轮功真相材料时被绑架。在呼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姜继民的指使下,呼兰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陈兆林、王可达、徐汉斌、颜庭辉等人对张学文进行了刑讯逼供,关押至呼兰区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张学文一直绝食抗议迫害。呼兰区公安分局副书记王公朝与看守所所长赵连贵、教导员王玉峰、临时狱医王建新等人将张学文绑在铁椅子上灌食。结果,张学文牙齿全撬脱落。灌食后,张学文被扔到水泥地上。在这里一直折磨四个多月,把人活活折磨致死。这期间,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二日,呼兰区法院欲非法开庭。张学文因骨瘦如柴,已不能站立,只好又抬回呼兰区第一看守所,开庭没开成。后来告知被诬判五年。二零零三年八月七日,人不行了才被抬入呼兰监狱医院,第二天含冤离世。呼兰监狱对张学文家属说:“张学文是被呼兰看守所折磨死的,人送来时已不行了,是抬到监狱的,我们是按上边要求收押的。”
3、孙玉华:女,48岁,黑龙江省火电三公司退休职工。二零零四年一月十四日被呼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姜继民、呼兰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陈兆林、王可达、徐汉斌、许兴武、颜庭辉等人在邻居家中绑架,并抄了家,家中电脑、打印机、录放机、录音机等价值三万余元的贵重物品洗劫一空,并扣押随身携带的一千五百余元现金,至今未还。绑架至五常市洗脑班刑讯逼供,一天后关押至呼兰区公安分局第一看守所施以酷刑,刑讯逼供,强迫她放弃修炼法轮功。孙玉华知道自己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没有错,信仰自由,合法,所以一直坚忍着,没有“转化”。但看守所就一直对其进行酷刑迫害,直至二零零四年三月八日迫害致死,仅仅55天。一个守法公民,一个健康的生命,未经审判就被迫害致死,而没有一点赔偿和说法。
4、于怀才:男,43岁,失业工人,一九九八年底得法修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于怀才骑三轮车往食杂店送面包,被呼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姜继民、国保大队陈兆林、王可达、徐汉斌、许兴武、颜庭辉等人绑架,并在呼兰区宏大旅社刑讯逼供,然后在呼兰区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十天。十天闯出后,于怀才到国保大队追要被绑架时抢去的一千多元现金(送面包的货款)及手机和钥匙。陈兆林、陆文学等人不但不给,还叫嚣:“你还敢来这要钱!别回去了。”把于怀才又绑架至呼兰区第一看守所,非法劳教一年。在看守所期间,于怀才一直绝食抗议,看守所将其关押到哈尔滨市公安医院,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日送往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迫害。二零零七年三月末,家属到医院看望时,于怀才已骨瘦如柴,一米八六的个头,体重不足一百斤,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说不出话来,已出现生命垂危迹象。令人不解的是,不知长林子劳教所施以何等酷刑,于怀才的手不停的往墙上摔打,手背血肉模糊。人都这样了,还戴着刑具手铐和脚镣。在家属强烈抗议后,才将手铐、脚镣解下。于怀才的哥哥见他总是往墙上摔打,手已经摔坏,就给他戴上手套,不一会就粘在了一起。于怀才已神智不清,但劳教所仍不放人,几天后,于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二日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三岁。
于怀才被迫害死后,劳教所在死亡证明上伪造了几种病名,让于怀才的哥哥于怀富签字。于怀富不签:“我弟弟没有病,是你们给害死的!”官方威胁家属:“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不签照样火化。”在“六一零”的参与下,尸体被强行火化。凡是参加葬礼的人不许带手机,不许照相。没有一点人权和自由。
5、李敏:男,51岁,呼兰区财政局干部。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正在上班,呼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姜继民指使国保大队陈兆林、王可达、徐汉斌及光明派出所所长王忠森等人,将李敏绑架;将其妻子杜秀珍在家中绑架并抄家,抢劫四千五百多元现金和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等价值二万多元的私人财产,连夜把他们弄到一个没有任何标志的场所刑讯逼供,逼迫他们说出其他法轮功学员,逼迫写假材料。恶徒把李敏、杜秀珍分别吊铐在两个屋里,疯狂毒打,两人的惨叫声彼此都能听见。后来得知,那地方是五常市“转化学校”,即洗脑班,打人的主要凶手是“校长”付彦春、莫振山、朱宪福、韩光、荆棘、姜占海、史兴富等。恶徒们将李敏的两手、两脚分别铐在床的四周,用小白龙(白色硬质塑料管)抽打、抓头发,把嘴堵上上刑、用烟头烫等等,打了一天一夜,李敏几次被打的死去活来,整个身上都是黑紫色,没有一块好地方。
在五常市洗脑班迫害长达五个半月,期间没有任何手续。李敏夫妇遭到了付彦春、哈市公安局六处张耀彬等人的野蛮毒打。恶徒以为李敏在财政局上班,一定很有钱。付彦春经常跟李敏夫妇讲:“只要你们肯花钱就能获取自由。”哈尔滨市公安局六处的张耀彬、邢建武、吴俭、李树欣等人,先后几次去五常市“转化学校”。张耀彬每次去都单独找李敏谈话,说只要李敏肯花钱,其它方面他都可以帮助协调,只有这样才能回家。哈尔滨市“六一零办公室”头目祁加民、黑龙江省“六一零办公室”头目张金凤也先后两次去“转化学校”找李敏单独谈话,说只要肯花钱,能配合他们,就可以自由、回家。这期间,付彦春还三次给李敏的儿子李凌宇打电话,要他去“转化学校”与李敏商量怎么给张耀彬、祁加民等人送钱。他们没有拿到他们想要的钱。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二日,李敏、杜秀珍分别被呼兰区法院诬判八年。杜秀珍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李敏先被劫持到呼兰监狱迫害,后转入大庆监狱继续迫害。李敏被打的全身是伤,痛苦至极,曾多次在大庆监狱医院住院。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李敏垂危期间,二零零九年大庆监狱同意保外就医,但呼兰区“六一零”及呼兰区公安分局拒绝所谓“监管”签字,监狱就不放人。李敏于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六日被迫害死于大庆监狱七监区。
李敏先后被关押的黑窝有:哈市呼兰区看守所、哈市第一看守所、哈市第二看守所、长林子劳教所、五常洗脑班、呼兰监狱、大庆监狱等。
6、倪淑芝:女,59岁。哈尔滨市呼兰区人。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更加诚实善良。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倪淑芝在腰卜乡发真相资料,希望世人明白法轮功被中共抹黑的真相,被腰卜乡派出所警察绑架,一同被绑架的还有法轮功学员李冬雪、周春芝。当时,呼兰区政保科科长常江海、孙姓警察将她们带回政保科。在政保科,常江海对倪淑芝一顿毒打,打到耳朵上的几个大巴掌,当时就把倪淑芝打聋了。(一个月后,常江海遭报死在麻将桌旁)倪淑芝被关在呼兰看守所,她绝食抗议非法关押,五天后回到家中。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四日,倪淑芝正在家中糊火柴盒,被几名警察窜入家中拽着胳膊抬着腿,强行绑架到看守所,同时被绑架的还有李冬雪、周春芝俩人。开庭时,呼兰区法院认为证据不足,按常理必须放人,但公安局政保科代理科长王可达,非要把法轮功学员定罪,仍不放人。倪淑芝、李冬雪再次绝食,要求无条件释放。绝食一个月后,倪淑芝瘦成皮包骨,肚子圆鼓鼓的,意识不清。恶警王可达为了使自己这个代理科长早日转正,不遗余力的迫害法轮功学员,捏造所谓的“证据”,硬要把三位法轮功学员判刑。最后倪淑芝被非法判刑五年,周春芝、李冬雪被非法判刑六年。直接参与迫害的恶警有王可达、许兴武、孙大个子、杜志、赵连贵,狱医王建新等。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末,倪淑芝、李冬雪、周春芝被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在黑女监集训队里,她们首先被搜身,然后被郑杰叫去谈话。郑杰先打了倪淑芝一顿嘴巴子,逼她写“三书”时,又打了一顿,才送回集训队。二零零三年一月末,倪淑芝被分到八监区进行迫害。首先面对的是“五联保”,即四个犯人看她一个人,每人看一天。每天犯人干什么,你得跟着干,否则非打即骂。
二零零三年八月,倪淑芝等法轮功学员不做奴工,新调来的副队长张春华叫不干活的站起来,叫犯人专门看着。有一次倪淑芝等法轮功学员发正念,犯人报告给张春华,张春华来到监舍挨个打每个人的脸。同年九月份,监狱要拿八监区法轮功学员做典型迫害,把倪淑芝等法轮功学员强行拉出室外跑步训练。说跑步训练,其实是对法轮功学员的阴毒迫害。由防暴队警察和在各个监区挑选出的膀大腰圆的恶毒犯人站成一个大圈,让法轮功学员在圈内跑,跑到谁那,谁就打,转圈打人。跑不动的蹲下就让抱着头不许动,或头顶墙,九十度的大弯腰撅着。倪淑芝等法轮功学员被打的皮开肉绽,有的头被打的黑紫、肿大,人都打变形了,看不出模样来。还有的腰椎骨、腿骨被打坏,全身上下没有好地方。她们被迫害成这个样子,可是下午回去后,倪淑芝等法轮功学员又被关在一个小屋里,两个人背靠背的坐着,屋里又冷又潮,窗户裂着缝,她们的手脚全被绑上,十二天十二宿不让睡觉,一闭上眼睛就打,用四棱木棍往脚面上、腿上和后背打。
后来,倪淑芝被迫害的身体虚弱,血压高,被送进病号监区。在病号监区她负责买菜、算账、对帐。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中旬,倪淑芝鼻子流血不止。当时,杨组长找到警察带她到监狱医院,院长赵英玲拿出药棉给她止血。这下坏了,当倪淑芝把药棉塞到鼻子里时,象辣椒面一样,她觉的不对劲,马上就把药棉取出来,但是已经晚了,此后不长时间,倪淑芝就说不出话来、咳嗽、吃不下饭、腹泻,不到一年,五脏就衰竭了。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八日,倪淑芝回到了家中。此时,她全身浮肿。几个月后,她身体更加虚弱。十二月份,亲友带她去医院做全面检查,发现肝、胆、肾、心脏、肺部、胃肠全部衰竭,有一个肺叶已经烂得只剩了一半。几天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倪淑芝含冤离世,年仅五十九岁。
倪淑芝离世前表示,黑女监医院院长赵英玲给的药棉里含有烈性毒药,只要沾上一点点,五脏六腑就会被慢慢的侵蚀并衰竭。相似的情况还发生在缪晓露、郑金波、陈伟君、王芳等法轮功学员身上,她们都是从黑女监的病号监区回家几个月后离世的,她们的死和狱警下的药都有关系。
不多举例子了,这些触目惊心的惨案,足以看出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凶残暴虐。法轮功学员受到中共灭绝人性的残酷迫害,仅仅是因为他们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仅仅是因为他们要修心向善做好人,这在任何正常的国度都难以想象。自从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在江泽民“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下,有众多的官员和警察为了升官发财完全丧尽良知,他们的暴行罄竹难书。
这场迫害摧毁了中国的法制,更导致了中国大陆道德的全面下滑和沦丧,迫害使中国人成为了受害者,包括参与迫害者。中共对上亿的法轮大法学员进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以及“打死算自杀”这样灭绝人性的迫害,在国际上已经被定性为“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等同于二战时希特勒对犹太民族大屠杀的罪行。还有更惨的事实: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出售牟利这样的反人类罪在国际上被曝光出来,这是这个星球上从来没有过的罪恶,超出人类道德的底线。
善恶有报是天理。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都要为自己的所为承担责任。中共中央电视台的主播罗京在中共迫害法轮功时诽谤法轮功,全天二十四小时滚动播出。他虽年轻,年薪二十多万元,可报应来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死时年仅四十八岁,名利地位瞬间化为乌有;原中共电视台社会专题部副主任陈虻(原名陈小兵)是制造“天安门自焚”伪案的制片人,二零零八年死于胃癌,年仅四十七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坏人,因车祸惨死、因突发病暴死、因故被杀死而遭恶报的案例很多,有的人在恶报来时有所悔悟,有的人连悔悟的机会都没有,有的还殃及家人。
无论谁干了什么?都是要承担后果的。下面这些人遭到的恶报,都是因为他们迫害过法轮功学员:原呼兰区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常江海,主抓迫害法轮功,极其猖狂。他曾叫嚣不怕报应,结果二零零二年一月暴死于麻将桌旁;呼兰区白奎镇派出所所长王学刚在二零零一年十月出车祸,脾被摘除;呼兰区公安分局警察孟庆玉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九日被汽车撞成重伤,始终神志不清;呼兰区粮食局纪检书记郑义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患脑血栓、心脏病、糖尿病等死亡,年仅五十四岁;呼兰区商业局工会主席王惠芳二零零一年除夕夜突发脑出血死亡。自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中国各地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公、检、法、司以及各级政府的工作人员遭恶报的案例数以万计,奉劝仍执迷不悟、充当邪党害人工具的那些人赶快停止作恶,弃恶从善,给自己和家人留一条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