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修写的文章中,为了区别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和被关押的常人,经常用到“普犯”、“普通犯人”这两个词,让读者(听者)感到“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是特殊犯人”,“特殊犯人”在常人看来还是有罪的。这样的词,有承认“有罪”的内涵和因素,最好不用,我们尽量不给邪恶留下一点空隙。
举例说明,看看两句话有没有不同:
“在××监狱,一位普犯问我:你们法轮功为什么上访?”
“在××监狱,一位犯人问我:你们法轮功为什么上访?”
细心体会,大家会发现,后者的表达,正念更足,大法弟子与“犯”这个词没有任何关联。
说到被关押的常人,我们可以用“一位年轻的男犯人”、“一个被劳教的老太太”、“一个被劳教的年轻人”、“一个因拆迁上访被关押的妇女”等等。
明慧交流文章中有上千篇文章用到“普犯”“普通犯人”两个名词,所以,提醒大家更多重视此问题。
看了明慧网迫害纪实文章,去年二月二十五日中共警察在河北、辽宁、山东三个省的十五个市县同时绑架至少九十九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事件的表面的直接原因是:河北唐山、沧州、石家庄和辽宁葫芦岛等地法轮功学员一起订购光盘盒,并联系印刷厂,等等,被恶警监视监听,向三省十五个县市的警察同时发布黑名单绑架。
当然中共惧怕神韵的传播,因事出莫须有,就先抓人再罗织罪名。到目前为止,仍有三十多人处于被非法监禁中,其中二十多人被判刑,最长的刑期长达十二年,十多人被关押在劳教所,河北法轮功学员郑祥星、卞丽潮、邱立英等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作为大法弟子,我们在修炼中一定要吸取教训,要注意安全,在迫害还在持续的情况下,要理智清醒。历次的代价都已经很重,我们不能隔段时间又犯同样的错误。
◇四川遂宁市蓬溪大法弟子陈丽被迫害,于6月7日回家。
◇六月七日,被非法关押在杨园洗脑班的武汉法轮功学员张晓华已回家。
◇厦门鑫嘉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轮功学员杨华兰,于2013年6月10日,在其公司中被警察带到看守所拷问几小时后,放回家。
◇四川泸州龙马潭区大法弟子魏晓蓉在2012年10月31日邪党“十八大”时,被龙马潭区红星派出所绑架,先后关于泸州纳溪区瓷厂洗脑班、泸州安富看守所。现被龙马潭区法院判3年缓刑5年,于2013年6月8日放回家。
◇内蒙古通辽市大法弟子王桂香、岳丽群被科区国保大队非法拘留近一个月,6月9日在师尊的呵护下,全世界大法弟子整体配合下,正念平安回家。
◇辽宁丹东凤城市法轮功学员张紫阳和东港市法轮功学员于天仿已被放回家。
◇沈阳市辽中县大法弟子李彦海于2013年6月8日已回家。
◇5月12日被绑架的大连法轮功学员常春,于6月9日下午3时平安回家。
◇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幼儿园大法弟子张春雨已由吉林市拘留所回到家中。
◇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法轮功学员回家何玉莲、王秀云已回家。截止六月十一日,于四月二十一被绑架的九名法轮功学员全部回家。
◇威海法轮功学员柳胜竹被非法劳教一年半,期满于2013年5月31日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