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被迫害法轮功学员名单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长期以来,大兴安岭地区不法人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恐吓、监控、绑架、抄家、拘留、关押、洗脑、劳教、判刑、经济勒索、开除工作等多种迫害。众多的法轮功学员家无宁日、经济受损、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给法轮功学员及家人身心造成巨大的创伤。

据不完全统计,大兴安岭地区法轮功学员至少被迫害致死二十五人,至少被非法判刑三十六人(本文所有案例中说的都是人数,不是人次),至少被非法劳教九十五人,被非法抓捕至少二百零二人,被强奸至少一人,被绑架精神病院至少两人。有的法轮功学员几次被劳教或判刑,反复被绑架,这里还没有算次数。致伤、致残、致精神失常者数人,被骚扰、打家劫舍者无数……。

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姚玉明、色桂荣、赵培金、刘景勋、谭政荣、杨志、里玉书、杨成平、李巍、宋玉兰、张秀芝、李萍、宋玉杰、刘海康、孙春环、王伟、王玉红、李亚娟、王秀兰、佐伟雁、孙丽娟、徐亚文、刘春勋、卢玉平、于忠柱、李海燕、张艳芳、李雅茹、白士俊、张秀芝、王建萍、宋春媛、孟昭红、陈天杰、卜繁伟、加格达奇大法弟子 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 里玉书、孔祥丽、孟凡光、王秀清、张黎明、王秀霞、孔祥芝、孔祥春、孔庆艳、张淑菊、董秀芹、林国英、张慧敏、柏志娟、王丽英、郭凤英、姚玉明、王贵政、常秀维、王敏、李金花、桑美荣、雷清霞、李金英、李静华、宋春媛、孟昭红、张丽华、梁建英、吕秀凤、邢寿英、陈天杰、杨宗英、孙跃森、刘长云、杨宗波、高淑英、沙兆金、杨云杰、杨宗海、袁延明、于美清、何建国、卜繁伟、孙同娥、孙同美、孙春环、刘海康、王伟、白士俊、傅艳华、乔玉华、陈红霞、程凤英、王桂荣、刘峰、王桂枝、刘秀英、李淑娟、贾忠娟、张秀芝、刘金玉、任万杰、李萍、蔡淑梅、刘春兰、龚本花、杨花菊、宋玉杰、张秋兰、张秋菊、王云峰、王艳玲、张丽新、武晓艳、王金荣、刘虹、丁宁、张立军、张洪云、王延兴、刘红岩、吕强、刁凤珍、沙晓艳、李华、刘天丽、李佩琴、张秀春、张秀芝、林氏、李喜成、王翠玲、季淑贤、王秀波

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

张洪云、王延兴、刘红岩、吕强、刁凤珍、沙晓艳、李佩琴、张秀春、姚玉明、王贵政、常秀维、色桂荣、薄立伟、闫秀英、王敏、李金花、赵培金、邵丽华、夏秀梅、桑美荣、雷清霞、李金英、李静华、刘景勋、谭政荣、杨志、张丽萍、张淑清、老苗、刘老汉、樊春梅、里玉书、孔祥丽、孟凡光、王秀清、王秀霞、张黎明、孔祥芝、林氏、孔祥春、孔庆艳、张淑菊、张洪伟、于亚杰、张秀兰、韩元军、冯淑英、孔繁荣、董秀芹、张秋兰、张淑兰、霍丛杰、李玉梅、刘淑荣、林国英、张慧敏、张桂荣、李长荣、孙桂荣、柏志娟、王丽英、于秀香、张慧兰、孙宇梅、董春满、杨绍财、郭凤玉、郭艳文、邓淑杰、潘贵霞、杨启针、郭凤英、刘淑霞、郝宝英、宋春媛、孟昭红、张丽华、沙兆金、梁建英、吕秀凤、邢寿英、陈天杰、杨宗英、李秀梅、孙跃森、刘长云、杨宗波、高淑英、王凤英、杨云杰、杨宗海、孙同美、孙同娥、马青玉、袁延明、董春生、于美清、谢运超、姚文峰、陈秀云、秦小翠、何建国、卜繁伟、高野、田金铃、吴红、张凤珍、徐凤、小蔡、老、王、刘成、小王、刘岐志、刘海康、孙春环、王伟、王玉红、佐伟雁、于忠柱、孙丽娟、李亚娟、王秀兰、傅艳华、乔玉华、吕巧凤、陈红霞、程凤英、王建萍、王桂荣、刘峰、于秀珍、徐亚文、王桂枝、刘秀英、李玉龙、刘春勋、李巍、宋玉兰、李淑娟、贾忠娟、张秀芝、杨东、刘金玉、任万杰、李萍、蔡淑梅、刘春兰、龚本花、张秋兰、张秋菊、王云峰、王翠玲、王艳玲、庞杰、张丽新、武晓艳、王金荣、宋美香、杨雪君、朱桂云、刘虹、牟艳萍、丁宁、孙凤奇、王凤莲、赵慧英、张淑兰、王淑贤、杨花菊、张立军、宋玉杰、张洪云、卢玉平、于忠柱、李华、李凤霞、李海燕、张艳芳、吴艳春、李雅茹、刘淑芹、刘天丽、白士俊、平贤芝、张玉文、安桂芬、王贵田、张秀芝、李喜成、尹桂芬、杨承平、申玉芹、尹桂芬、刘淑荣、陈淑云、王红霞、郝宝英、季淑贤、欧阳占东、王秀波
老王太太 苏爱慈(苏爱慈女士,是加格达奇法轮功学员,当时被绑架时苏爱慈已经是80来岁的老人了,因为坚持对法轮功的信仰,被加格达奇公安局绑架到加格达奇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了一个月。)

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

卢玉平、于忠柱、李佩琴、廉尚清、张秀春、李华、李凤霞、李海燕、张艳芳、吴艳春、李雅茹、刘淑芹、隋凤莲、刘彦清、刘天丽、白士俊、平贤芝、老袁、张玉文、安桂芬、马志刚、王贵田、程立君、张秀芝、李淑文

部份被野蛮灌食的法轮功学员

张艳芳、吴艳春、李海燕、杨宗海、沙兆金、张丽华、孟昭红、高淑英、刘峰、王延兴、宋春媛、刁凤珍、沙晓艳、里玉书、孔祥丽、孟凡光、张兴国、杨东、李萍、陈天杰、杨宗英、卜繁伟、于美清、吴艳春、孙跃森、姚玉明、王建萍、孙春环

部份被经济迫害的法轮功学员

大兴安岭地区公检法、六一零等部门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惨无人道的肉体摧残的同时,也恶毒地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经济迫害。他们利用和胁迫政府部门及国家工作人员开除法轮功学员的工作、扣发工资、非法罚款、强行勒索、随意抢夺等等卑鄙手段,截断法轮功学员的经济来源。

1、塔河县法轮功学员李华二零零五年七月被塔河县公安局罚款五千元钱。

2、二零零四年,加格达奇法轮功学员李佩琴被加格达奇区公安局勒索二万元钱。

3、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法轮功学员李海燕在二零零一年六月份被大杨树公安分局勒索钱财近万元。

4、二零零零年大兴安岭塔河县总队的法轮功学员吴艳春被塔河看守所罚款二千元。

5、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中开始修炼的张艳芳在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日被迫害致死。张艳芳离世后,她在监狱省吃俭用的钱卡中还存有一千三百九十元钱,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八日中午十二点三十分被二监区副大队长董岩提出说要交给狱里。

6、家住黑龙江塔河县铁路家属区的刘淑芹在二零零零年被塔河公安局罚款数千元。

7、塔河县看守所勒索法轮功学员陈天杰的父母二千多元钱。陈天杰被单位非法开除。

8、松岭区法轮功学员傅艳华被松岭区松岭镇第二派出所勒索,随身携带的少量钱物也被恶警搜去,释放时也没归还。她在松岭看守所里边一顿饭都没吃,却被强制收一百元的饭费,释放时其亲属还被逼迫交了五千元的所谓保证金。

9、大兴安岭塔河县建设派出所所长邓华(现任塔河公安局副局长)伙同恶警张杰赶到北京后连夜非法审问塔河县法轮功学员杨宗波,搜去杨宗波身上四百元钱。杨宗波被塔河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多月后,杨宗波又被非法劳教,劫持五大连池花园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塔河县看守所勒索杨宗波家人交关押期间伙食、行李等费用几百元。二零零一年大兴安岭塔河县建设派出所恶警孙立国在杨宗波解教回家之前,强行把杨宗波的户口迁出,送到杨宗波父母家并勒索四元钱。

10、塔河县法轮功学员高淑英被单位革职。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多号,高淑英被塔河县看守所恶警勒索一千来块钱。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张启超等人将高淑英绑架到齐齐哈尔第一看守所,勒索近二千元才放回。同时勒索家人四千元。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三日,高淑英被塔河看守所非法关押五天,勒索二百元钱。被北安精神病院勒索一万零二百元。

11、塔河县法轮功学员王凤英二零零零年林场的邪恶之徒威胁她,如果再修炼就推倒房屋,不让在林场居住、工作,还对王凤英非法监控。二零零零年冬天王凤英被十八站林业局政法委书记勒索五千元。二零零一年冬王凤英被迫流离失所。

12、二零零零年塔河县法轮功学员杨云杰被非法关押在大兴安岭塔河县看守所三个多月,勒索罚款三千元。非法关押的三个多月里,吃住行里,都被算钱,杨云杰被塔河县看守所又骗走一千多元钱。

二零零六年杨云杰被非法关押在塔河看守所家人要求探视,送几件衣服,看守所不让,在家人一再要求下,值班警察让家人交三百元钱才答应把衣服留下,却不让见人。杨云杰在塔河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时,在塔河县看守所杨云杰的一套行李、脸盆等个人物品被扣下,家里人去要,塔河县看守所不给。塔河县公安局恶警史伟、杨凯在劫持杨云杰去齐齐哈尔劳教所其间,史伟勒索杨云杰的家人三百元钱,说给杨云杰检查身体。

13、老王,女,六十多岁,大兴安岭塔河县法轮功学员。在二零零一年被塔河公安局绑架后罚款四千元。

14、塔河县法轮功学员刘长云被非法抓捕关押塔河看守所,并罚款五千元。

15、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法轮功学员欧阳占东,被塔河公安局非法抓捕,孙继斌、金龙、韩某等恶警非法提审欧阳占东,欧阳占东身体摔伤三处,在医院住院费和雇看欧阳占东的人的费用都让欧阳占东出。

16、在松岭区法轮功学员乔玉华被迫害期间,被松岭公安局非法罚款两次,每次五百元,共计罚款一千元,没有给乔玉华出示收据。

17、松岭区法轮功学员王玉红、李亚娟、佐伟雁、于忠柱、孙丽娟,韩家园法轮功学员色桂荣、赵培金、李雅茹等法轮功学员当庭指出办案警察非法扣押各人物品如:手机、计算机、新购买的还没开封的光盘播放机等,这些法轮功学员的个人物品,被恶警们掠走,至今没还给他们。

18、加格达奇曙光派出所伙同长虹派出所恶警非法闯进法轮功学员龚本花家抢劫,床下一千七百元钱和自行车一辆也被恶警顺手牵羊掠走。

19、塔河县法轮功学员宋春媛被塔河县恶警罚款约一万一千元,被抢走大法经文、两个MP3和一台电脑。

20、塔河县法轮功学员孟昭红被塔河县恶警抢走家中的大法资料,七个存折及她卖房的现金、电视、影碟机等物品。

21、塔河县法轮功学员张丽华,一九九九年塔河工商银行将张丽华无理开除。

22、塔河县法轮功学员吕秀凤被塔河县公安局非法关押十五天,每天被勒索三十元钱,共四百五十元。

23、塔河县法轮功学员姚文峰被塔河县公安局非法关押近一个月,每天被勒索三十元钱,近一千元钱。

24、塔河县法轮功学员沙兆金被单位塔河铁路机务段非法开除。二零零一年八月七日晚二十三时,沙兆金的家被新林公安局和塔河县公安局非法查抄,沙兆金被非法拘捕。抄家的警察大约有十人左右,抢走家用计算机一套,五、六十张光盘(都是计算机用软件和歌曲VCD),软盘三、四十张(大部份是空磁盘),人民币一千五百元,订书器也被抢走, 还有自制的“真、善、忍”字画及大法书籍等。恶警们甚至还想把自行车也拿走,终因车装不下未拿。

25、塔河县法轮功学员杨宗海被塔河县公安局勒索近万元。

26、塔河县公安局非法对法轮功学员袁延明罚款二千元。抢走袁延明电视两台、影碟机、大法书籍等。

27、塔河县公安局敲诈法轮功学员陈秀云五千一百元。

28、塔河县恶警在医院住院费和雇看法轮功学员欧阳占东的人的费用都让欧阳占东拿。

29、呼中区恶警勒索薛姓法轮功学员二万余元。

30、呼中区国保大队长范伟信的手下马琨朋、云成、派出所所长王成波、片警刘坤,户籍警张利丽等共十二人,乘两辆警车,闯到呼中区法轮功学员刘景勋家非法抄家,抢走刚买的电脑一台、其它二十五包复写纸共计五千元。

31、呼玛县法轮功学员李雅茹被单位开除公职。恶警强行闯入进行搜查,抢走了电脑、mp4等物品。

32、加格达奇法轮功学员李萍被单位开除公职。恶警抄家时,李萍夹在日记本中的现金被抢走。

33、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七日上午,中午时分,松岭公安局国保大队、松岭第二派出所的警察对法轮功学员刘岐志家进行非法抄家,将刘岐志家大法书籍等个人物品非法掳走。

34、恶警在法轮功学员刘秀英家中抢走改字条、师父的法像和香炉等物品。

35、加格达奇法轮功学员任万杰被勒索二千元保释金。

36、加格达奇法轮功学员张立军大学本科毕业,毕业后在北京工作。一九九九年因为坚修大法被单位非法开除。

37、二零零零年一月,韩家园法轮功学员赵培金因进京上访被韩家园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十多天。恶警郭长有勒索六百元钱,至今没还,单位韩家园林业局育真小学扣了赵培金一个月工资。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七日晚十一点钟,韩家园公安局副局长带领公安局、派出所、社区等十多人开着车非法闯入赵培金家,抢走大法书、资料、Mp3、电脑、手机等物品。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赵培金被强行开除公职,被强行离婚。从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出来赵培金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无家可归。

38、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大兴安岭韩家园公安局副局长薛科久、派出所四、五个恶警将王秀波绑架到呼玛看守所,恶警满嘴脏话,骂法轮功学员,并抢走王秀波的私人物品——电脑、打印机等。

被经济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还有:

张洪伟(罚款5000元 ) 于亚杰(罚款4000元) 张秀兰(罚款2000元) 张慧敏(罚款1000元) 张慧兰(罚款1000元) 林国英(罚款1000元) 于秀香(勒索1000元) 王淑清(罚款5000元) 董春满(罚款5000元) 杨绍财(罚款5000元) 郭凤玉(罚款5000元) 郭艳文(罚款5000元) 邓淑杰(罚款5000元) 潘贵霞(罚款3000元) 杨启针(罚款3000元) 姚玉明(勒索5600元) 王秀霞(罚款5000元) 王秀清(罚款5000元) 郭凤英(罚款3000元) 王贵政(勒索170元) 牟艳萍(勒索5000元) 孙凤奇(勒索二万元) 王凤莲(勒索二万元) 李佩琴(勒索二万元) 王金荣(勒索2000元) 李 华(勒索5000元) 李海燕(勒索近万元) 吴艳春(勒索2100元) 王桂枝(罚押金500元) 曹文汉(罚款2000元) 孙同美(勒索5000元) 孙同娥(勒索5000元) 马青玉(罚款约4500元)于美清(勒索5000元) 何建国(罚款2000元) 高 野(勒索4000元)吴红(罚款1000多元) 张凤珍(罚款3000元) 老 王(罚款4000元) 刘淑芹(罚款数千元) 张玉文(罚押金500元) 田金铃(罚款700多元) 刘天丽(罚款3000元) 常秀维(勒索1250元) 王桂政(勒索350多元)宋美香(勒索约7000元)

以上迫害事实只是中共对大兴安岭地区法轮功学员迫害的一部份,但是显示的数字已经触目惊心。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坚持“真善忍”的信仰就遭到如此惨重的精神迫害、肉体迫害和经济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