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白银市王莲珍被非法判刑三年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甘肃省白银市法轮大法弟子王莲珍于二零一二年七月被中共警察绑架,之后被当地法院偷偷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二年七月,甘肃省白银市及景泰县公安局伙同县政法委非法抄家,并绑架寺滩乡大法弟子王莲珍和县城多名大法弟子。

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关押在白银市看守所,几个月后,景泰县法院对王莲珍非法开庭。法院诱导王莲珍的家人及亲戚,让他们劝说王莲珍写悔过书就立即放人,否则就判刑。在法庭上,王莲珍平静的说:“我没有违法,学‘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法院自知无理,无话可说。问王莲珍有什么要求,王莲珍要求当庭无罪释放。法院宣布休庭。

几个月后,王莲珍的家人突然接到兰州女子监狱的通知,原来法院给王莲珍秘密冤判三年。

现在白银市及景泰县法院、检察院,企图又给县城其他几名大法弟子制造冤案。

我们正告白银市及景泰县公检法的违法者和邪恶之人,善恶有报是天理。王立军,薄熙来残害大法弟子,最终遭到了恶报,这是人能看到的,人们看不到的地狱之门还在等着他们。希望白银市及景泰县公检法的领导和执法人员看清形势,守住良知,不要再迫害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人。给自己留一条生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