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还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其发起的已持续十四年的对法轮功的迫害,立即释放所有法轮功修炼者和其他良心犯。
强摘器官是对基本生命权的侵犯
罗•雷婷恩议员在当天发布的新闻公告中表示:“我很高兴能和我的同事安德鲁斯议员一起发起这个决议案。想到中共可能正在从良心犯或其他非自愿的个人身上强摘器官就令人不寒而栗,这种行径必须立即制止。这种邪恶和丧失良知的做法大规模地针对因信仰而被监禁的法轮功学员。这是对基本生命权的悍然侵犯,是对人类道德和伦理行为准则的肆意漠视。(美国)政府应当公开谴责和强烈敦促中共立即停止器官摘取行为,并要求中共当局停止迫害法轮功和其它宗教少数群体。”
新闻公告中引用安德鲁斯议员的话说:“如果按照伦理标准执业,器官移植可能为全球数百万人带来希望和健康。但是,强迫性的器官摘取极度不道德,不符合伦理。中国存在国家允许、非法地针对某些人并违反他们意愿的器官摘取行为是地地道道的暴行。美国政府应有义务为中国的宗教少数群体挺身而出,要求立即停止器官强摘行为。”
制止强摘器官 起诉参与者
该决议案列举了关于中共强摘器官的种种证据和各方独立调查结果,并明确提出:
(1)要求中国政府立即停止从所有的囚犯、特别是从法轮功良心犯和其它宗教信仰及少数族裔人士身上强摘器官;
(2)要求美国国务院对中国的器官移植业进行全面和透明的调查,起诉那些被发现参与了这种不道德的器官移植的人员;
(3)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其发起的已持续十四年的对法轮功精神修炼的迫害,立即释放所有法轮功修炼者和其他良心犯;
(4)建议美国国务院对到中国做器官移植的美国公民发出旅行警告,告知他们手术的器官来源可能是良心犯。
(5)建议美国政府公开谴责中国的器官移植滥用,禁止那些参与非法摘取人体组织和器官者入境美国,如果他们一旦被发现进入美国国土,要提出起诉。
该决议案将在众议院外交委员会内部讨论,通过后由全体众议员进行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