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30日池瑶被金山区检察院非法批捕,金山区公安国保将编造的所谓材料送交金山区检察院。金山区检察院在2013年4月将编造诬陷池瑶的材料退到金山区公安国保,要求国保“610”增加诬陷池瑶的材料,企图加重迫害池瑶。
金山区检察院的承办人徐雅之是负责此迫害案例,法轮功学员陪同家属前往检察院对他当面讲真相期间,徐雅之问法轮功学员:“你们怎么知道手机号码?”言外之意是谁把我的手机号码泄露出去,因为他多次接到海内外法轮功学员发给他的法轮功遭受迫害的真相資料,可惜他不相信,而且在迫害池瑶案例中没有摆正位置,延续了中共邪党的共产邪性,参与了迫害。
在2013年4月底金山区检察院将迫害池瑶的材料送交法院。法轮功学员陪同池瑶家属一起前往法院了解情况,当家属打电话给法院的承办人朱某,请她出来会见,但承办人朱某执意不肯,陪同一起去的法轮功学员也打电话给承办人朱某,讲了关于池瑶被迫害及家庭情况,希望她善待修炼人,最后告诉承办人朱某,池瑶父亲有一封信要交给她,承办人朱某说你们送到信访办,他们会交给她的。
当法轮功学员到信访办登记信件转送时,信访办人员说怎么连名字都没有,法轮功学员再打电话给承办人朱某问她名字,她还是不肯说,回答了一句让信访办把信件送到后庭,法轮功学员到信访办再办理时信访办工作人员说,后庭只有一个姓朱的,叫朱纪红,估计她承办池瑶迫害案件心虚,怕自己因迫害法轮功遭曝光,故不肯会面及保密名字,目前金山区法院朱纪红负责承办池瑶迫害案件,真诚的希望她能善待大法修炼者, 立即释放池瑶。
池瑶家属聘请了律师,律师到金山区看守所两次会见了遭非法关押的池瑶。
上海金山区公安国保处“610”在中共邪党的指挥棒下,疯狂迫害以“真、善、忍”标准做好人的法轮功修炼者,其金山区公安国保处“610”处长孔一波,在金山区制造了无数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策划跟踪、窃听、监视、绑架法轮功学员。流氓特务头子孔一波还流窜到金山区各镇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到处作如何举报、如何跟踪、如何防范的所谓报告会。
在中共即将解体的最后时刻,忠告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行恶者,立即停下你那毁灭你自己的罪恶之手,立即释放被你们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立功赎罪,如果你要继续助共为虐、残害忠良,等待你的将是历史的审判台,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邪恶之徒都将得到可怕下场。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负责池瑶迫害案例承办人:朱纪红 电话:021-57968325
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国保处处长:孔一波
上海市金山区石化蒙源路110号 邮政编码:200540 电话:021-37990110
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负责池瑶迫害案例承办人:徐亚之 电话:021-57948317
上海市金山区石化卫二路488号 邮政编码:200540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院长:黎淑兰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副院长:徐 跃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副院长:潘家祥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副院长:唐丽娟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副院长:陈福才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副院长:沈英明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政治部主任:宫爱萍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政治部主任:张建国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朱振豪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审监庭副庭长:王 静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彭文忠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审监庭庭长:李庆阳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彭 勇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政治部干警:蒋慧萍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民一庭:赵宪章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许 颖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李 琴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沈小红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董永强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褚红梅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陆益中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沈 铭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徐永其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孔令杰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朱 炜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诉调对接办公室主任:陈国友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监察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姚 伟
电话总机:021-57968100电话:021-57968335 021-59521000 021-59521000-611-610
电话:021-57968433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2288号 邮政编码:200540
上海市金山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所长:陆伟萍
上海市金山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杨 建
上海市金山区学府路999号 邮政编码:201512 电话:021-67268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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