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石岩乡丰产村法轮功学员范宝和,七月四日下午被宁安、石岩两地的派出所不法人员绑架,经多方打听,才得知被劫持到牡丹江洗脑班。七月五日中午,宁安市法轮功学员赵凤兰,六十七岁,在家中被宁安一派出所两民警带走后,社区人员说去所谓“学习”几天。现赵淑兰和范宝和已回家。
洗脑班打着“法制教育培训中心”,实际上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机构“六一零”所私设的黑监狱,不经任何法律程式,操控绑架并酷刑折磨修炼法轮功的善良民众,使用的全是黑社会手段。
一九九九年末,“六一零”的恶人李高阳、李长清、伊晓峰等人,把宁军、二中教师宫呈阁等三、四十名法轮功学员关进洗脑班,只要坚持修炼就非法劳教。二零零三年,刚出冤狱的赵建国、宁红等人又被绑架到洗脑班,并被勒索巨额钱财。近两年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还有:牡丹江市闻丽娟,穆棱市彭建普,宁安市尹德芝、李红霞、范宝和、赵凤兰,海林市闫凤华、陈公秋、耿玉芝等……
即使依据中共制定的法律,不论是公安局还是所谓的“法制教育培训中心”,都没有权力超越法律这样长时间关押公民(依照现行法律,公安机关强行“留置”应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否则就要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以上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牡丹江市政法委、“六一零”成员已触犯法律犯下“非法拘禁罪”;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已犯了“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
善恶有报是不变的天理。以下是部份牡丹江地区因迫害法轮功学员而遭恶报的人:
原政法委书记田立军、副书记李长清两人相继罹患癌症死亡,继任的政法委书记潘影也患癌症。
穆棱下城子政法委书记孟庆林,在二零零零年绑架法轮功学员时破口大骂,并扬言“不信能遭报”,结果四天后得脑血栓,成了植物人。
海林政法委书记崔义文参与多起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最终溺水而死。
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
宁安政法委书记:王欣15304535432,0453-6561646
主管迫害法轮功副书记:闫和成13946335837,0453-7484567
610主任:张欣芝 13836335837,0453-7666615
第一派出所所长:孟大鹏 15045310789,0453-7623157
石岩派出所所长:安顺 13836338007
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王育伟13339537666宅0453-6996666.0453-6680477,6171978(办),6282555(办)。
牡丹江六一零现任主任赵青
继牡丹江六一零主任赵民任市法院副院长、西安区法院院长之后,为继续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市政府副秘书长赵青任牡丹江政法委副书记、六一零办公室主任。
牡丹江公安局国保支队政委杨丹蓓(直接责任人):办公室:04536282526手机:13945309336
市委政法委委员
康志文6171978(办)13904837896(手机)
闫子忠6282555(办)15946356789(手机)
徐志国8901988(办)13359685688(手机)
金银墙6271001(办)13514550151(手机)
张国生6171169(办)13504537908(手机)
关九绵6171261(办)13836378002(手机)
李怀宏6171168(办)13904838383(手机)
郑立武6171166(办)13604608567(手机)
李明先6171170(办)13766669377(手机)
张建中6423492(办)13704529059(手机)
张凤刚6990111(办)13903632968(手机)
办公室朱凤兰6171410(办)13766663977(手机)
查茂林6171836(办)13514551129(手机)
郭荣6171839(办)18904536869(手机)
杜威6171832(办)13359883666(手机)
王大军6171832(办)15645381333(手机)
纪检组付升涛6171831(办)13945388533(手机)
尹逊声6171831(办)13304537666(手机)
调研信访室张军6171173(办)13304830886(手机)
执法检查室陈钧友6171175(办)13945395900(手机)
研究室脱华6171837(办)13009889610(手机)
综治办李怀宏6171168(办)13904838383(手机)
刘成军6171172(办)13504530219(手机)
戴喜方6171167(办)13304838455(手机)
综合科高岩伟6171835(办)13836378484(手机)
黄淑杰6171834(办)13945306979(手机)
维稳办张国生6171169(办)13504537908(手机)
朱雪艳6171146(办)13945340508(手机)
维稳科寇卫东6171833(办)13766600028(手机)
潘颖6171270(办)13069820066(手机)
李高阳6171270(办)13704835782(手机)
秘书科李艳平6171259(办)13089881923(手机)
张亚东6171749(办)13555005366(手机)
综合科朱家滨6171748(办)13766662322(手机)
法学会张国生6171169(办)13504537908(手机)
陈钧友6172757(办)13945395900(手机)
常青6172757(办)15344631111(手机)
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李哲:13604831098;
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彭福明:1384534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