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宇,男,一九六八年六月生,佳木斯市公安局“反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队”支队长,因贪污数十万元“公款”而被举报、抓捕。这里说的所谓“公款”,有很大一部份是在迫害法轮功学员、抄家过程中抢去的私人财产。
据知情人称,张宏宇在警界的口碑恶劣,“人品极差”。于公而言,张宏宇在佳木斯市前進分局刑警队工作期间就曾涉入“枪案”,为犯罪的人“平事”、从中捞取钱财;后来,张宏宇花钱在市公安局买了个“支队长”的官,却经常不上班。于私而言,他曾与手下一名有夫之妇的女警察私通。
更主要的是,当上邪恶支队长以后,张宏宇更加卖力的迫害法轮功学员。以下仅举两例:
二零一二年四月五日,在张宏宇直接指挥下,十几名恶警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和证件的情况下,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王清荣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王燕欣、李桂芳、侯德庆、徐淑兰、吴启莲,未修炼的吴启莲的丈夫等人,并大肆抄家。仅从被绑架的吴启莲那里,恶警们就抢走了五千元现金,并勒索吴启莲的丈夫两万元钱才把他释放。看到这里,读者们也许知道了前面所说张宏宇贪污的“公款”是哪里来的吧!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晚,张宏宇伙同佳木斯市安全局,驱使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及其所辖的桥南派出所、建设派出所、西林派出所和长安派出所的大批警察,非法闯入两处民宅,共绑架了十五名公民,其中包括十二名妇女和一名八岁女童。
其实,慈悲的神佛早就对张宏宇有所警示。二零一零年前后,张宏宇作为大股东,与二人合伙在桦南县和佳木斯市福利屯建了两个加气站。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其中的一个合伙人猝死在加气站,其家属不仅抽回二十多万元的股份,还要求赔偿三十余万元,其中大部份由张宏宇承担。可悲的是,被中共无神论毒害甚深的张宏宇,丝毫没有反思自己破财的真正原因是迫害了好人,反而变本加厉的继续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直至自己入狱。
在此正告那些还不相信迫害法轮功会有报应的人:你比薄熙来如何?你比王立军如何?这些迫害法轮功的恶徒都已遭恶报。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趁现在还有时间和机会,立即停止参与迫害法轮功,赶快读一读《九评共产党》、翻墙在《大纪元》网站声明退出中共邪党吧,这才是给自己和家人留一条后路,不要等到报应临头,再后悔也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