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冤狱 吉林通化市孙利龙遭受的酷刑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七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省通化市孙利龙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向民众讲清真相,被非法抓捕,在刑警队遭到酷刑折磨,后被非法判刑十年,在吉林监狱历经种种酷刑,九死一生。

以下是孙利龙自述被迫害经历。

一、“进这里来的人都没有活着的”-- 在刑警队遭酷刑

2002年4月23日早晨,我们在租住的做真相资料的房内,听到有一帮人上楼声,接着有人拿钥匙开我们住的房门。同修侯庆华马上拽住门把手。

外面的人开了一会没开开,就开始撬门。我过去接着拽,他们撬开一条缝,国保大队长荆贵泉喊“孙利龙”。我又拽回去,他们吵着找杠子,一起喊着号撬。我一看拽不住了,松开手跑进屋里,被追进来的恶警打倒在地,绑了起来。这时我看到同修李占武也被打倒在地上,脸上淌着血抽搐着。

恶警又拿个方便袋把我头套上。过一会又上来不少警察,把我们推到楼下的面包车里,劫持到了新站派出所。在派出所,他们把我一只手铐在铁椅子扶手上,一只手铐在铁椅子腿上,这种姿势人坐不直也蹲不下,弓着腰很难受。过了一会,有一个警察过来把手铐打开,给我铐在椅子上(过后知道,有大法弟子经常告诉他要善待大法弟子)。

又过了一会儿,他们把我头套上方便袋推上车,车开了一会就停下来,我又被推下车来。上了不少台阶,进到一屋子里,铐在铁椅子上,拽下方便袋。前面有一排桌子,桌后坐着三个着便服的人,桌前中间挂个国徽。中间那个人说:你知不知道这是啥地方?我说是安全局,他说:这是通化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进这里来的人都没有活着的,都是被判死刑的人。只要你承认市政府的旗是你挂的,我们一下儿不动你。后来知道他是刑警队长王毳毳。

酷刑演示:铁椅子
酷刑演示:铁椅子

我被拖进地下室的厕所里,强行脱去衣裤,只留个裤头。他们把我铐在铁椅子上,打开门窗,往我头上浇冷水。东北四月的天气还很冷,冻的我直哆嗦。见没达到目的,就又把我又带回审讯室,拿来准备好的辣根,往鼻子里、嘴里挤,一大管都挤进去了,我吧嗒吧嗒嘴,没觉的怎么辣。王毳毳看看我说:白花钱了,是假的吧?又用鼻子闻一闻。

中共黑狱酷刑演示:铁桶敲头
中共黑狱酷刑演示:铁桶敲头

接着他们拿来个水桶,扣在我头上,几个人同时在外边敲,敲了很长时间;又开始用电棍过电;再拉到厕所里浇凉水;拿出打火机往肋骨上狠劲摁压,肋骨好象折了一样;又去找大便,企图给我灌,因没找到只得作罢。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然后又回审讯室,又接着用电棍电我。拿大电棍往嘴里、腋窝、阴部、大腿根等敏感部位乱电,双手、身上也无处不电。电击时强大的电流作用下,使我身体随着每一次电击强烈的抽动,一蹦一蹦的,虽然有两个人摁着,但还是把铁椅子都带起来了。更为卑鄙的是,他们还拿了很多李洪志老师的像,散到我屁股上、阴部、地上。

这时我猛然想起了师父的诗《无存》,喊道:“生无所求 死不惜留 荡尽妄念 佛不难修”。这时电棍没电了。王毳毳说:明天我不干了,快换别人来吧!

接着610的副主任刘景学(原老站派出所所长)又来耍特务手段,把有多少资料点、去了什么地方,每个点在哪,一一都说出来让我听。以此来获取他们所需的信息,加重了对我们的迫害。

二、十年冤狱,九死一生

2002年11月,东昌区法院以“破坏法律实施罪”这一莫须有的罪名,非法枉判李占武十三年、叶松长十三年,侯庆华十二年,我被判十年重刑。同年12月12日送往吉林市第二监狱(即吉林监狱),后来侯庆华被转至四平监狱迫害。

(一)暴力监区、暴力犯人

到达监狱后,狱方把家里给拿的棉衣、棉裤、毛衣、毛裤、带颜色的衬衣、衬裤等三十多件衣物全部没收,只留下两套线衣线裤,穿上囚服,到监狱里的医院体检。

我被分到五大队,有两个犯人架着我上楼,又由铁栏门钻进去。进到一个屋子里,看到有一长排人在盘着腿笔直的坐着,就是所谓的“坐板”。我被安排到最后面,牢头也称包队,叫王伯友,膀大腰圆满脸杀气,他告诉我:这是五监区,也是暴力监区,监狱里的暴力罪犯都在这个监区。在这儿不许说话,溜直坐着!

我刚坐下,他就让我把脚不许放在腿上,我就换了一个方向,说“这样行不行”,王伯友上来就一顿拳脚,把我从板上打到地下。我大喊“打人了”,又上来两个犯人一起打。他又拿来整理行李的木板拍我,我冲出屋跑到走廊里大喊:打人了!他们把我抓回去又一顿打,他们打累了才住手,叫我接着坐。整个过程无一狱警或监管人员出现。这就是这里的“管理方式”与“水准”。

第二天,五监区的姓费的狱警带两个犯人叫我到楼头的小屋谈话,费××问我炼不炼了?我说“炼”!他就出去了,接着那两个犯人进来对我一顿拳打脚踢。暴力持续了半个多小时,费狱警才进来,对两个犯人的暴行熟视无睹,不闻不问,只是让他俩给我架回屋。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回屋我还被迫直挺挺的坐着。夹控法轮功学员的犯人有五个,法轮功学员都被罚坐,有张闻、王洪亮、何元惠(被迫害致死)、郑伟东等。

张闻因参与305长春有线插播,被枉判18年。王洪亮是从黑龙江到白城被绑架的,被枉判14年,郑伟东的非法刑期是12年。郑伟东因声明酷刑和高压下所谓的“转化”作废,被王伯友他们给绑在床上,腰、臀部位垫上东西,使人身体中间挺起,以增加痛苦程度。捆绑的绳子深陷肉里,手腕、脚腕上有好几条血沟,还在淌血。脚上被他们钉了7个钉子,留下了七个钉眼儿,说是“北斗七星”。这帮犯人在外面就是抢劫、杀人无恶不作的恶魔,为了多挣点分儿减刑什么都干。特别还有管理监区的狱警的指使、纵容,更是有恃无恐,天天都敢打法轮功学员。他们拿根小棍子,没事儿挨个儿打学员的脚踝骨,稍坐不好就一顿拳脚。特别是我没写四书(认罪书、悔过书、保证书、揭批书),更是每天都受折磨。王伯友对我软硬兼施,一边酷刑折磨我,一面让我跟他一起吃饭。他跟我说:你看郑伟东怎么样?写完四书又反弹了,给他扒光,浇50桶凉水,起都起不来了。再拿竹条子抽,看你写不写。看我没当回事,又好言相劝,可是一会又拳脚相加,其没有理智的程度和精神病没啥两样。

(二)皮带抽打上百次、抻床折磨

一个星期后,开始24小时不让我睡觉,犯人轮流看着我,稍一打盹就拿小棍敲打。晚上看不住,就叫我半蹲着。连续七天七宿不让睡觉。这样过了半个月,看我还没写,早晨犯人都出工了,五个恶犯把我棉衣棉裤扒掉,四个人一起拽着我的胳膊和腿,一个人拿着带钢头的皮带,往我身上猛抽猛打,直到打累了,再换下一个。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五个人抽打了上百皮带,打的我皮开肉绽,线衣外面一摸都是血。恶犯们又说:给他绑上床抻!这些炼法轮功的人谁都没超过七天,就他半个月了,不往死整不行了。告诉你,这是监狱,打死的人多了,哪个月不得死几个?有的尸体都硬了,还挂上吊瓶开着警车一路叫着假装抢救呢。在这里死个人就象死个蚂蚁,这叫敌我矛盾。你看哪个死的人家属把监狱告赢了?干部发的话,给他上床抻!

我感觉自己的体力已到了极限,违心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写一遍“四书”他们说不行,还要被毒打一遍,最后照抄一遍才算过去了。没过几天,我觉得这样做不对,修炼“真、善、忍”没错,所以就写了声明,将“四书”作废。等队长下队我把声明给他。他看后气的撕掉了,啥也没说就走了。

在那个邪恶而艰难的环境中,虽然白天对法轮功学员们看管的很紧,晚上夹控我们的犯人不注意,我们就互相鼓励、交流。有次我们在上铺一起围着发正念,吓的看我们的犯人不敢上来,马上去报告到队长林志彬,就是他叫犯人残酷折磨我们的。此人因骗犯人家属的钱,被家属录音、告发,后来被抓进看守所。

酷刑演示:抻床
酷刑演示:抻床

有一次我在屋里讲法轮大法好,有个犯人出去报告了狱警,我被押进了严管。严管是监狱成立的最邪恶的折磨人的地方。一进严管的屋子,两面都是大板铺,能有十几米长。一面铺上是笔直坐着的犯人,能坐三、四排,每排又能坐十几个人,另一个铺就是抻床。抻床有四个,三个普通床和一个大床。这里的抻床就是在一条大铺上,按人两臂、两腿分开抻直的距离分别在铺下镶进四大块铁板,上面分别钻几排带螺丝的眼,把铁用车床车成能铐上手腕和脚腕的扣子,铐口边上能拧螺丝,下面是螺丝扣,按人体高度,移动在相应那排螺丝上,再打开铐子,两个人在两边一抻,扣在手腕上,拧上螺丝。另两个人拽腿,差点距离时,用脚蹬肩膀,扣在脚腕上,整个人就起空了。抻十多分钟活动活动手腕,说怕抻坏。边抻边活动,手腕象掉了一样,更疼。整个胳膊和腿的骨头抻开,如掉了般剧痛。一般不超过半个小时,即便这样,有个犯人抻完就永远瘸了,上告也得不到受理。还有的就活活痛死。这一切都是恶警指使犯人干的。

那个严管犯人的头儿叫“大刚”(王志刚)。为了多挣点分减刑,经常抻人,有时抻床上抻二、三个人。抻完放松,再固定,也就是再扣上,只不过是不抻了。这样也很难受。眼看到手腕象吹气一样肿起来。当时把原来小号一栋小楼都腾出来,准备了二十多个死人床,专门为折磨法轮功学员准备的。来这里的法轮功学员很多都上过抻床。张闻被抻的两个脚腕、手腕都磨烂了。结痂后,血痂里还继续流血。因为手铐是铁板做的,抻时稍稍一动,手腕、脚腕就磨坏,有的手铐陷进肉里很深,几个月都不好。张宏伟被上抻床迫害,狱警利用犯人整天整宿的随意折磨张宏伟,用针扎他阴部,腰底下垫球、枕头等东西,使身体弓起来,痛苦不堪。还用袜子、破布堵嘴、不让上厕所等等。抻完再固定,连续达68天。

抻床也用来折磨犯人,有的上抻床的犯人憋不住拉裤子里,就拖到厕所,接上胶皮管,扒下裤子冲,把厕所窗户门都打开,三九天冻的直哆嗦。用的都是罪大恶极的长刑犯人。他们在外面都是无恶不作、没有人性的恶人。再有恶警的指使,给点高分(减刑用的)就更是变着法儿的折磨法轮功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