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速递公司职员王飞被警察绑架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七月八日】云南昆明市汇通(国际)速递云南总公司快递员王飞,六月二十五日被当地警察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五华看守所。这是王飞第二次遭中共警察绑架,他曾因修炼法轮功在二零零五年被非法劳教两年。

王飞,男,今年五十岁,家住昆明市高新区洪发小区8幢2单元301号。他的母亲当天不知道儿子被绑架详情,次日收到警察的非法拘留书才知道儿子遭绑架,至今也没能见上儿子一面。

送非法拘留书的是昆明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科医路派出所红盛园警务区警察孙豪,他带着五华公安分局警察、龙翔派出所警察共三人,六月二十六日到王飞家中,交给王飞母亲一份拘留通知书,并称已于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将王飞非法拘留,所谓罪名是“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第二天,王飞的母亲去龙翔派出所要人,质问警察为什么无辜抓捕王飞,当班警察说不出个道理来。王飞母亲表示会继续去派出所要人,直到自己的儿子回家。

王飞于一九九九年以前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回忆他得法前的情景,王飞的母亲说:“那时王飞搞药品投资,将辛辛苦苦攒下的几万元钱投进去,没想到却上当受骗,人财两空。他气急败坏下,一方面对世态炎凉、人心不古愤愤不平,一方面恨社会不公、自己被蒙骗上当,甚至萌生了要买枪来以暴制暴的恶劣想法。”然而,幸运的是,王飞先生遇到了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法理洗涤了他内心的愤恨与不公,感化了人心,他精進修炼,再也没有了当初想要买枪报复的想法,相反,整个人变的勤快、乐观、善良,从小身体虚弱的他,通过修炼法轮功五套功法,身体也健康了。

在中共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发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运动后,王飞依然坚持信仰,并不断向周围的人讲述法轮大法的美好,传播真相。因此,他曾于八年前被警察绑架、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昆明市高新派出所警察陈志、赵相平闯到王飞家,以王飞的母亲身份证照片与本人不像为借口,在王家逗留不走,直到王飞回家,两个警察当即将王飞绑架走,并抄走家中的法轮功书籍与真相资料,还逼迫王飞的母亲在搜查清单上签字,签字后将清单拿走,没有留给王飞的母亲。王飞先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后被非法劳教两年,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劳教所,期间遭到加刑、延长奴役时间及劳动量等迫害,并被延期了三十二天,于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才出狱回家。

参与迫害单位及人员:

五华公安分局龙翔派出所:
电话:0871-65335196
警察:李剑斌、杨光文
绑架王飞的警察:李靖伟(音)、王必(音)

科医路派出所红盛园警务区警察:
警察:孙豪13708889804、0871-68256110


警察:孙豪

昆明市五华区看守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路415号
电话:0871-64191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