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的审讯室,警察问我叫什么名字?此时师父的法“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1]清楚的显现在我的脑中,我没有回答。警察发火了:“我问你名字为什么不回答?”我心想:我是不会配合你们的,我要利用这个机会给你们讲真相。并发出一念:让警察闭嘴,听我讲真相。这一念发出,警察就象是在等着我讲真相一样不说话了。我就说:我是炼法轮功的,师父教导我们要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淡泊名利,处处为别人着想,遇到矛盾找自己的不足,不断提高自己的心性,做一个好人、做一个更好的人,对家庭、对社会都有好处,这没有错吧?警察静静的听着。我又从自己炼功前后身体的巨大变化,说明法轮功祛病健身的奇效,又讲到天安门自焚伪火,对大法的栽赃陷害,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违法犯罪,再讲到贵州“藏字石”,天要灭中共,退党保平安。
我一口气讲到这里,警察回过神来,凶神恶煞的说:“这是公安机关,你还敢给我们说这些,凭从你家搜出的东西和贴的真相标语的数量就可以判你十年徒刑。”
我心想:你说了不算,我是李洪志师父的弟子,我在按照师父要求在救人,在做宇宙中最正最善的事,谁也动不了我。我接着说:法律是惩治坏人的,好人是应该受到保护的,法轮功教人做好人难道错了吗?对好人判刑是哪家的法律?自古以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全都要报”,常言道:“人在做,神在看”,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逃不过神明的眼睛,迫害大法弟子绝不会有好下场!相反善待法轮功,退出中共,就会有好的未来,望你们三思。
这番话震慑了邪恶,看得出警察是怕遭恶报的,对我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对我友善起来。中午时,这个警察从派出所的食堂给我端来一盒米饭、一盒菜,叫我慢慢吃,说菜下面还有肉。“审讯”结束后,警察拿出一张打印好字的纸叫我签字。我想了想:一定要他们(警察)明白和记住“法轮大法好”,不要再对大法犯罪。于是我拿起笔在所谓的“审讯记录”上端端正正的写上“法轮大法好”五个字。警察看了后,自言自语:“法轮大法好”,我们不好处理,干脆交局里处理。
于是我被送到公安局局长办公室,坐定后,局长问:叫你签你的名字,你怎么写“法轮大法好”?我利用局长说话的时间发正念清除其背后的邪恶生命与因素。我非常平和的说:我原来身体不好,患有十二指肠溃疡、肺气肿、肾盂肾炎、胸膜炎、老年性白内障等多种疾病,经常感冒,是名副其实的药罐子,成天有气无力。修炼法轮功后所有疾病不治而愈,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十几年来没有進过医院,没有吃过一粒药。我今年85岁了,头发黑油油的,身体还这样硬朗,这是你亲眼看到的,你说法轮大法好不好?局长说:好,就在家里炼嘛。我说:我之所以写“法轮大法好”,是因为我在法轮大法中受益无穷,我们法轮功弟子希望局长你及世上所有的人都能够受益于法轮大法。你看现在天灾人祸频发,人们的生命安全随时都受到威胁,让你们看到“法轮大法好”,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就能远离灾难,就能幸福平安。局长,我是真心为你们好啊。局长说:谢谢你,本来要拘留你至少15天,你太善良了,免于刑事拘留,现在你回家吧。
真是“慈悲能溶天地春 正念可救世中人”[2],我为这个生命的正确选择感到欣慰。当天下午5点钟我堂堂正正回到了自己的家。
在此感谢师尊的慈悲呵护!感谢同修的正念加持!
注:
[1]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2]李洪志师父著作:《洪吟二》<法正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