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
第一次,恶警刘畅对我拳打脚踢,用脚踩头,王敏把我衣服扒开用电棍电全身。
第二次,因我不写所谓的“揭批法轮功”材料,恶警王晓伟将我手铐暖气上,用电棍电。参与人还有杨燕,王美英。
第三次,在二零一二年二月十日,因我不背监规,王晓伟把我带二楼,将我衣服扒光,用电棍电我,电得我鼻子流了大量的血,衣服、地上到处是血。之后,将我双手铐在暖气片上,不准我睡觉,蹲了一天一夜。
第二天,恶警吴宝云和王晓伟又将我吊到三楼一个单间的床上(三楼没有监控器),将我衣服和鞋扒光后,身上缠满胶带,双腿扣在床上,嘴也缠上了胶带,每个人拿一个电棍电我全身(参与者还有王美英,卢淑彬,刑事犯陶春玲)。电完之后又找来一个狱警沙玉锦劝我,让我配合,我拒绝。他们又重新将我吊起来,直至中午十二点,将我放下来,用手铐扣我到暖气片上,继续让我蹲着,不准吃饭,连续两宿不让睡觉,不准上厕所,让狱警看着。
在这次迫害中,我耳朵被打聋,胳膊被吊得不能动弹,一年多才好,就这样迫害持续了半个月。我就开始绝食,绝食到第五天,大夫刘建国,张传喜,王忠良等人强行灌食迫害,之后他们给我放诬蔑法轮功的录相,冬天以屋子有味为由将窗户打开冻着我。
于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晚又将我转入一队继续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