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份 名誉搞臭骇人听闻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及公、检、法、司、国安等部门,积极追随江、罗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贯彻执行江、罗流氓集团制定的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邪恶政策。
“名誉上搞臭”,就是不惜采用任何邪恶卑鄙手段抹黑法轮功,挑起并煽动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使法轮功学员成为民众眼中的异类,在社会上无立锥之地,最终从社会上彻底铲除法轮功,从“肉体上消灭”法轮功学员。
具体来说,中共黑龙江省不法人员抹黑法轮功、妖化法轮功学员主要是靠新闻媒体实施的。当时,黑龙江省不论是省级报纸、电台、电视台,还是市、地级报纸、电台、电视台,乃至县(市)级有线电视台,都无一例外的参与了这场空前的邪恶造势,轮番轰炸,造谣抹黑,无所不用其极。具体手段如下:
一、颠倒黑白强势洗脑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中共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正式公开。中共党报《人民日报》刊出了《李洪志其人其事》的长篇批判文章。中共以民政部的名义发布“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的通告。公安部发布“六禁止”通告,中共中央同时发布《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各级新闻媒体立即跟风而上,大肆炒作,尤其是电台、电视台,更是滚动播出,轮番轰炸,抹黑法轮功,制造文革式的恐怖气氛,以前所未有的强势给民众洗脑,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
而黑龙江省各级公安部门继续抓捕法轮功学员,或强行将他们带到公安局观看电视宣传,同时对他们抄家、搜书,并公开焚烧法轮功书籍和音像资料等。
二、栽赃陷害抹黑大法
中共黑龙江省邪党人员为了诬陷法轮功,不惜采用栽赃陷害的手段,抹黑大法,欺骗世人。
案例1:王成祥,男,六十多岁,黑龙江省双城市韩甸镇粮库一名退休工人。在接触法轮大法之前王成祥就出现过精神分裂状态,他祖上也有患精神病的。引发他精神分裂的原因是他儿子要买单位的家属楼,王成祥因年岁大了不愿上下楼,而儿子决意要居住楼房,为此事他和儿子闹纠纷,一来二去就像中了邪一样,精神恍惚。有一次他对儿子说:你买了楼我也不去住,就是去了,我早晚也得从楼上跳下去。家人对此也很担心。因他家前辈有这样死的,因此就更害怕了。当时,他在家人的劝导下也学炼了法轮功的动作。
早在一九九二年,李洪志大师刚开始传法时就明确提出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或有精神病史的人不得炼功。实际上,王成祥在违背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或有精神病史的人不得炼功的规定之前就已经在头脑里存有跳楼之念了。不管他是否练过法轮功的动作,精神病一复发就可能干出危险的事情。
这就是王成祥坠楼而死的真正原因。为了达到迫害法轮大法的目的,江泽民流氓集团不惜使用造假手段、蒙骗大众视听。王成祥的跳楼而亡被中央电视台说成是修炼法轮大法的缘故,这实属栽赃诬陷。当地知情人都对中央电视台隐瞒事实、编造假相、欺骗世人之举感到气愤。
案例2:李淑贤,女,三十岁,哈尔滨市阿城区新华乡崔家屯农妇。一九九九年七月,李淑贤因患胃溃疡住进了哈尔滨市第四医院。病重期间,正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团全面迫害法轮功之时。当时李淑贤家庭生活非常贫困,很难交上住院费。在这关键时刻,医院院长出现了,主动为李淑贤及其家属出主意,告诉家属:你们就说李淑贤是炼“法轮功”的,就能获得医院免费治疗,并在生活上给予照顾。老实的农民为了这点利益,与医院达成了协议。于是,哈尔滨市《新晚报》记者迅速赶到医院进行采访,用编好的台词教李淑贤丈夫说:妻子李淑贤是练“法轮功”的,把身体练出了病。因为她练“辟谷”,身体才这么瘦。现在得了胃溃疡,害得我们住院都住不起。李淑贤的丈夫就反复练习记者写好的台词,直到记者满意,才进行录像采访。当时,有关人员又在医院为李淑贤齐钱捐款,金额达一千多元(人民币)。就这样,一桩栽赃法轮功的假戏上演了。哈尔滨市《新晚报》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三十日前为此事发表文章,并配有照片(李淑贤的母亲抱着她),题目为“练‘法轮功’练出个活骷髅”。文章中主角李淑贤说:“‘法轮功’把我坑苦了,是共产党挽救了我,是电视台记者救了我。”结果李淑贤受到“优待”之后,病情不断加重,多次全身抽搐,最后被该医院强制出院。
新华乡政府及阿城市政府看到《新晚报》的文章后,对此事进行调查,将李淑贤的亲属抓到新华乡派出所,由派出所民警(侯某某)进行审讯,问:“是不是你教李淑贤练的‘法轮功’?”亲属说:“我没教过她练‘法轮功’。”并为此事签字证明。经调查核实后,结果证实:李淑贤不是练“法轮功”的。事隔不久,李淑贤死亡。新华乡政府干部对家属说:“你去告他们,你为他们做假证,他们不守信用,病没看好就给撵出院了。我帮你们撑腰,你要是告赢了能得好几万元钱呢。”当时家属考虑,当权者正在疯狂迫害法轮功,我去告谁呀!不告还抓呢!就这样,此事在当地不了了之。
可是此事却被新闻媒体炒作得沸沸扬扬:哈尔滨市《新晚报》登出后,又在哈尔滨电视台、黑龙江电视台播出,最后在中央电视台“走进千万家”栏目播出,并被列入诽谤法轮功的所谓1400例中。
三、掩盖真相欺骗民众
中共黑龙江省不法人员抹黑法轮功的另一手段就是掩盖事实真相,颠倒黑白,欺骗民众。
案例:陈英,女,十七岁,当年佳木斯市树人中学高一•二班副班长、地理科代表。修炼法轮功后,陈英按照师父教导的真、善、忍做人,诚实认真,助人为乐,是一个品学兼优的阳光女孩。她喜欢各种文体活动,受到多种奖励,曾多次荣获书法奖励证书。校里校外,人们都很喜欢她。当年七月十九日,学校还给她颁发了“三好学生”证书。在家中,她更是妈妈、姥姥心中的好孩子。
陈英 |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公开迫害法轮功。两天后的七月二十二日,刚满十七岁的陈英和众多的法轮功学员一样,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功鸣冤。七月二十九日,家人曾在天安门广场找到陈英,当日中午带她回佳木斯。但陈英因为没有完成心愿,趁火车停靠秦皇岛时,又返回北京。
八月十五日,陈英第三次被警察绑架,关押在佳木斯驻京办。佳木斯驻京办设有专门抓捕法轮功学员的警察,一个月换一批。当时执行此任务的是佳木斯公安局“六一零”政委李纯友等人。李纯友当天用手铐把陈英等铐在铁管子上,不给吃喝,也不通知她的学校、家人,于次日亲自带人将陈英押回佳木斯。途中,这些警察对陈英进行殴打、恐吓、侮辱,将她用手铐铐在车架上,上厕所时只给打开手铐,不准关门,警察就站在门前看着。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受到如此侮辱,情何以堪?她在上完厕所后快速关上门,然后从厕所的小窗口跳车……
据悉,在当日下午二点三十四分,有扳道工人看见有人在京秦线二百八十公里处跳车。跳车人两次试图站起,都没成功,最终倒下了。火车行驶二十多里才停下来。李纯友和第二包车组的列车长等人将陈英送到丰润医院。当晚六点多钟,李纯友说:“看不能活就拔了氧气!”目的是不让家属看到还有活气儿,当晚又将陈英遗体直接送到丰润火葬场冷冻。
八月十七日晚,陈英的母亲、舅舅、班主任蔡老师被佳木斯市公安局局长孔某带到丰润宾馆。李纯友给他们讲了所谓的事情经过,称他抓陈英抓了三次都没抓住,所以要亲自把陈英从北京带回去将功补过。李纯友还亲口向陈英家人承认:“你孩子我打了。”
当晚,中共喉舌“殃视”指使天津电视台记者采访陈英的母亲陈秀玲,威胁她放弃修炼,否则就见不到女儿。陈秀玲当时悲痛欲绝,和自己相依为命的女儿在短短的二十六天就与她永别了。她太想见女儿最后一面了,就违心的说了假话,当天和警察一起去了火葬场,但警察也只让她看了一眼女儿的遗体。
第二天,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九日,“殃视”播出假新闻,称陈英因精神恍惚,多次想自杀,趁家人不备跳车身亡。《三江晚报》也如法炮制,对陈英进行谎言中伤。
陈英的非正常死亡是江、罗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造成的。事后,肇事者又竭力掩盖真相,欺骗不明真相的百姓,这种流氓行径实在令人不齿。
四、批判游街名誉搞臭
为了在社会上彻底孤立法轮功学员,挤压法轮功学员的生存空间,制造恐怖气氛,威慑民众,中共黑龙江省不法人员竟然采用文革时期常用的批判、游街手段,企图从名誉上彻底搞臭法轮功学员。
案例1:郝运输,男,五十多岁,依兰县宏克力镇珠山人,九八年开始学炼法轮功,炼功后戒掉抽烟、喝酒等不良习惯,身心健康,按“真善忍”要求做一个真正的好人,在家里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在社会上是一个好公民,处处为他人着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和江罗流氓集团开始全面迫害法轮功。七月二十一日晚十点左右,珠山乡政法委书记李传富和村干部等人,把爱民村修炼法轮功的学员都召集到学校,搞起了人人过关,并利用欺骗、威胁的手段恐吓学员放弃修炼。当时郝运输等几名法轮功学员都表示坚持修炼到底。第二天这些坚定的大法学员被强行用车拉到珠山乡政府,开大会点名批判。不法人员逼迫他们写不炼的保证后才放回家。
在铺天盖地的邪恶谎言和恶徒威逼恐吓的压力下,爱民村原炼功点的辅导员赵喜春由于经不住如此大的压力,在精神负担过重的情况下,于九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下午六点脑出血,送依兰县医院治疗无效,于次日凌晨三点左右含冤离世。他是在依兰县被江氏流氓集团迫害致死的第一位法轮功学员。
案例2:何春柳,女,四十三岁,伊春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零年农历新年前三天夜晚,何春柳被当地恶警姜伟、袁国峰等闯入家中绑架,劫持到汤旺河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被勒索一千元保证金。
同年十二月,何春柳与同修去北京上访,途中被当地恶警抓回,非法关押在汤旺河看守所。期间恶警将她和其他同修与杀人犯放在一起游街示众。在公审大会上她高喊“法轮大法好”,被强行拽下台后遭恶警围攻。恶警强行将她棉衣扒下,双手反绑,在零下四十度的严寒中强迫她穿着毛衣,不戴帽子,游街示众半小时之久。回看守所后,在恶警袁国峰授意下,何春柳被铐在铁门上一天一夜。后何春柳被劫持到哈市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五、妖化学员,煽动仇恨
中共黑龙江省不法人员抹黑法轮功、搞臭法轮功学员的最邪恶手段就是制造伪案,栽赃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煽动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彻底封杀法轮功,陷害法轮功学员。
案例: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二日,央视“焦点访谈”播出了伊春市美溪区关淑云杀女案并栽赃给法轮功的节目,在黑龙江乃至全国造成极坏的负面影响。那么,关淑云杀女案的真实情况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其背后的幢幢鬼影又说明了什么呢?
伊春市美溪区关淑云、徐沂、任岚、张丽萍、李凤玲五人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前曾因炼法轮功受益。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她们因为说一句实话“法轮大法好”而先后被非法劳教,关押在佳木斯劳教所。在残酷的精神与肉体折磨下,这五人都先后“转化”,表示不再修炼法轮功。
但中共邪党人员对这些已经放弃并公开诬蔑法轮功的人仍严加看管,限制自由,唯恐她们不是发自内心的“转化”。 关淑云、徐沂、任岚等人在利益的诱惑下,开始做安利。为了做安利传销、不被中共邪党人员限制人身自由,她们第二次出卖良知,上北京集体诬陷状告法轮功师父,进一步表明自己痛恨法轮功,已与法轮功彻底决裂。中共邪党人员从此对她们深信不疑,不再限制她们的自由。既然这些人两次出卖大法,出卖师父,就已经不再是法轮功学员了,她们所做的一切与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 她们几个人最初做安利传销得意时,徐沂奖金每月高达几万元。后来几个人贪心大起,让下线大量囤货,结果造成了很多人货品积压,有的欠外债几万元。当这些人知道上当受骗后,上告该公司上级部门,该公司进行整顿。四月初,徐沂等人被安利公司开除。赔钱的结局让徐沂、任岚、关淑云等人精神恍惚。几个人到关淑云家聚会,商讨如何在安利起死回生。几天后大约有四十人来到关淑云家聚集。当地派出所警察不但没有驱散,公安局政保科科长还亲自去关淑云家询问:“你们来这些人能住下吗?用不用给你们安排旅店?”
案发前,李凤玲一直在关家忙前忙后,公安局的人不断的对外散布消息说:关淑云做安利赔钱喝药了,大伙都来看她。最后来关淑云家聚集的人约有五十人。这伙人在关淑云家讨论来讨论去,最后大家把焦点落在关淑云养女戴楠身上,说戴楠身份特殊:关淑云生过四个孩子都死了,戴楠是她在火车上抱养的,却活的很好。关淑云没有文化,被邪恶洗脑后神志不清。她卖咸菜节衣缩食攒点钱做安利都赔了进去,导致她精神恍惚。在这些人的蛊惑下,关淑云认同了戴楠是她们传销的克星,没有戴楠存在,事业就会畅通无阻,就不会赔钱。这样,小戴楠被活活掐死。
案发后,关淑云的丈夫从外面回家,看到家里来了这么多人,问门外监控的警察说:“我家来这么多人你们怎么不给驱散呢?”没有人理他。关淑云丈夫想进屋,里面的人不让进,他用钥匙将门打开才进去。之后,他发现女儿在炕上躺着,盖着被子不动。他要去看被人拦住。那些人说:如果你要动就用绳子捆住你。关淑云的丈夫感到问题很严重,就跑到市场打电话报伊春市110。110到现场后将孩子送到医院。经检查,孩子已死多时。
事发后,这伙人分别被抓到乌马河、伊春、上甘岭、美溪等地看守所。警察审理时,这伙人都说到关淑云家学做咸菜。开头两天,根本没有人提及法轮功。警察刑讯逼供,用小白龙(塑料管)抽打,强迫她们说杀人是练法轮功练的。其中张丽萍不愿撒谎,心里发生激烈斗争,因为她清楚,此事与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她被打得遍体鳞伤,腰以下呈茄子一样的黑紫色。关淑云直呼冤枉,并大骂任岚:你吃我的、喝我的,出了事都往我一个人身上推!在邪党警察精心安排、酷刑逼供下,这些人的口供最后达到一致——因练法轮功才杀人,并同意上电视诬蔑法轮功。
之后,一直在哈尔滨等候的殃视“焦点访谈”摄制组来到美溪,编造、录制了震惊中外的关淑云杀女并栽赃法轮功的节目。
图:中共操控媒体进行仇恨欺骗宣传。在中央电视台炮制的自焚画面上,王进东的双腿间那个盛着汽油的雪碧瓶在大火中居然完好无损。他后面的警察拿着灭火毯在他身后晃来晃去,直到这个王进东说完了台词才把灭火毯盖到他身上 |
图:荷兰国家电视一台2005年3月14日《时事评论》专题播放法轮功节目,并揭露江氏集团导演的“自焚”伪案,质疑突发事件中两辆警车为何备有(据中共媒体报导)20多个灭火器。而且一名叫王进东的男子浑身烧黑,两腿间盛汽油的塑料雪碧瓶却在大火中不燃烧不变形,是自焚还是拍戏? |
显而易见,关淑云杀女案与天安门自焚伪案一样,都是有预谋的。“天安门自焚”惨案疑点多多,早已穿帮:通过央视录像的慢镜头可看到,刘春玲是被警察用重物击打致死;“自焚者”王进东两腿间盛着汽油的雪碧瓶在火焰中,竟然完好无损;头发最容易被火燎,但是画面中王进东的头发完好;王进东背后的警察拿着灭火毯,等王进东喊完口号后才把灭火毯盖在他头上。造假之处还有:警察本来是不背着灭火器巡逻的,在所谓“自焚”的当天,天安门警察一分多钟内从两辆警车里拿来二十多个灭火器和灭火毯应付此“突发”事件。这一切都说明,“天安门自焚”惨案是早有预谋的。
而对于关淑云杀女案,稍加分析就能看出,其背后明显有只黑手在操控整个事件的进展,一切都在按事先设计好的程序运作,过程中关淑云等人自始至终都在警察的酷刑逼迫或不失时机的诱导下行事。所有这些足见关淑云杀女案也是有预谋的
那么,中共邪党人员炮制关淑云杀女案的目的何在呢?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震惊中外的嫁祸法轮功学员的“天安门自焚”惨案发生,但疑点很快被揭穿,在国际媒体上成为众矢之的,一时难以收场。为了挽回影响,于是就炮制了关淑云杀女案,妄图与“天安门自焚”惨案呼应。“天安门自焚”惨案栽赃法轮功学员“自杀”, 而关淑云杀女案则栽赃法轮功学员“杀人”。二者目的都是抹黑法轮功,妖化法轮功学员,煽动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的仇恨,为铲除法轮功、从“肉体上消灭”法轮功学员造势。
第四部份 经济截断触目惊心
中共邪党和江、罗流氓集团发动的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至今已持续了整整十四年。十四年来,“经济上截断”一直是其铲除法轮功、从“肉体上消灭”法轮功学员的杀手锏。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和公、检、法、司、国安等部门秉承江、罗流氓集团旨意,在经济方面迫害黑龙江法轮功学员,比起其它省、直辖市、自治区来,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手段之残忍,后果之严重,令人触目惊心。全省法轮功学员在经济方面具体遭受多大损失,被罚款及勒索的钱数到底有多少?因现在邪恶迫害还存在,无法进行有效的全面调查,具体数字难以统计,只能以点带面地加以综述:
一、开除公职停发工资。
对于在职的法轮功学员,黑龙江省的邪党人员就用开除公职、停发工资的手段加以迫害。七二零迫害发生后不久,全省各级六一零就明确规定:凡是进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一律开除公职、停发工资。十四年来,只要在职的法轮功学员在证实法中遭受劳教、判刑等迫害,就面临被单位开除的处罚。开除公职、停发工资意味着断绝经济来源,给这些法轮功学员的家庭生活造成极大困难。特别是单职工家庭,那种打击简直就是灭顶之灾。
案例1:狄会斌,男,一九六四年五月出生,大学文化,原鹤岗市建设银行会计科科长。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和精神面貌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直困扰他多年的双腿骨质增生等疾病不翼而飞,还戒掉了抽烟喝酒的恶习。任职期间,遇到有人送红包,他不贪不占,一律拒收。
二零零零年六月,狄会斌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遭绑架,押回鹤岗后被关在鹤岗第二看守所一百二十七天。其妻托人找关系花了数万元,在家人担保并交了一千元保证金后,才回到家中。二零零一年八月又遭绑架,关在峻德派出所,于凌晨脱险。
二零零二年一月三日,狄会斌在大连被绑架,一周后被劫持回鹤岗,关在第一看守所迫害,后被非法冤判五年,劫持到佳木斯监狱迫害。二零零七年一月二日,狄会斌终于回到家中和亲人团聚。
二零零八年八月,狄会斌在兴安地区又遭绑架。随身携带的电子书、MP3、新买的羊毛衫、衣服、剃须刀等个人用品都被洗劫。两天后恶警抄家,抢走一台电脑笔记本、全部大法书刊、两部手机、两部刻录机和一千多元现金及各种学历证书等私人物品。一个半月后狄会斌被劳教两年,劫持到绥化劳教所迫害。 狄会斌于二零零一年八月被单位开除。按平均年产业收入三点五万元计算,十一年来,狄会斌累计经济损失达三十八点五万元。在他受迫害期间,妻子为了让他早日回家,怕他在狱中遭罪,托关系找人,花光了家中的积蓄,将两处一百多平米的楼房低价出售,至少损失二十余万元,加之其他经济损失(不包括非法抄家造成的经济损失),加在一起累计高达六十多万元。
案例2:赵喜东,男,一九六二年八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原工作单位:黑龙江电视台俄语编译中心。
赵喜东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沈阳军区技侦局三处工作,一九九三年考入黑龙江电视台俄语编译中心。他既是拔尖人才,又是特殊人才,由于黑龙江电视台这类人员的奇缺,沈阳军区不得不特批赵喜东转业到黑龙江电视台工作。他才华横溢,担任过编辑、记者、主持人等工作,集摄像、采访、编辑、配音于一身。他与别人合作拍摄的专题片《悲壮的历程》获东北三省最高奖项。而他自己独立拍摄的专题片《甲午圣地——刘公岛》在全国十八家电视台参加的“游齐鲁大地,看山水圣人”的异地采访中获三等奖;
一九九八年,正直、善良、博学而又勤于耕耘的赵喜东有幸修炼法轮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团在小人的妒嫉心驱使下,开始了对法轮功修炼者灭绝性的全面迫害,赵喜东与同在电视台工作的妻子一起被黑龙江电视台软禁在省广播电视局直属战备台(在一座大山里)累计数月。
二零零零年一月,赵喜东受到单位严厉处分:开除公职留用察看一年、工资连降三级、下放到广播电视局一直属台做勤杂工。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赵喜东进京上访,要求政府部门恢复炼功的自由,被哈尔滨市南岗区公安分局非法拘留,由南岗区文化派出所包片民警王松江和黑龙江电视台纪检委书记李伟劫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南岗区公安分局政保科韩秀文等对赵喜东的所谓案件进行了非法审理。
二零零一年一月,黑龙江电视台邪党头目对恶党的号令言听计从,践踏法律,滥施淫威。因赵喜东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电视台以其旷工为名,开除了赵的公职。更有甚者,电视台的领导拒绝在拘留十五天后的释放单上签字,致使赵喜东被非法关押近半年的时间。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一时许,赵喜东在照相馆内洗照片时,被前来绑架开照相馆的两位法轮功学员的一帮恶警绑架。随后恶警非法抄家,抢走三千余元现金及个人物品。赵喜东后被哈市南岗区法院和哈市中院诬判四年,于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劫持到呼兰监狱迫害。 赵喜东自二零零零年一月被单位开除到现在,经济损失不下数十万元。
二、强行罚款趁机勒索
罚款是邪党六一零及公安部门最常用的经济迫害手段。拒初步考证,黑龙江省各地的法轮功学员绝大多数都被罚过款,数额不等。各行政县(市、区)及县级农场、林场,因大小不同,法轮功学员多少不等,罚款的钱数一般在十几万到几十万之间,个别大县(市、区)甚至突破一百万元。一些公、检、法人员还趁机勒索学员家人,中饱私囊,钱数不等,最少的数百元,高的达到数万元。
案例1: 王玉萍,女,七十多岁,家住宾县胜利镇民安村侯家屯。
二零零零年过年期间,王玉萍为了给大法讨回公道,依法进京上访,在北京遭到绑架,押回宾县后被非法关进宾县第二看守所五十多天,被县六一零罚款五千元。
二零零三年,王玉萍和另外一名法轮功学员在当地黄家屯散发真相资料,被胜利镇常建民等恶警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三年。因王玉萍身体出现严重病态,劳教所拒收,王玉萍最终被放回。期间王玉萍被非法关押八十多天,并被有关公安人员勒索一万四千元。 二零零八年清明节,王玉萍在胜利镇大街上被该镇常建民等恶警绑架,被勒索五千元。 二零零九年年初,王玉萍和另外三名同修在家学法。胜利镇常建民等恶警非法闯进家,将王玉萍等四人绑架。王玉萍被勒索二千元。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左右,王玉萍在村路上碰见胜利镇派出所所长常建民等人,随身携带的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抢走,当即遭到绑架,送进宾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常建民将凑成的“材料”送到检察院,欲加重迫害,家人被公安局和法院有关人员勒索三万五千元。
案例2:张淑珍,女,六十岁,哈尔滨市阿城区继电器厂退休工人。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九日,张淑珍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非法抓捕,后被送回当地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多月,于四月十七日被释放,继电器厂公安处向家人勒索五千元钱。
同年六月十九日,张淑珍再次被非法关押。她绝食抗议,半个月后被保外就医,后被非法劳教二年,劫持到哈市万家劳教所迫害。在万家劳教所期间,张淑珍被刑事犯包夹,遭蹲小号迫害。
二零零一年六月,万家劳教所开所谓的加期大会,对法轮功学员加重迫害。张淑珍和其他几名法轮功学员被带到台上,宣布加期一年,随后又被警察拖进小号,继续迫害。在小号里,张淑珍被吊起来,疼痛难忍。同年九月,张淑珍因身上长疥疮,全身溃烂,被保外就医放回来。劳教所恶警向家人勒索五千元钱。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五日,张淑珍上街办事,她的家被恶警包围,楼前楼后都是便衣警察,大约有三四辆警车。张淑珍的老母亲到楼下买东西,被恶警拉到公安处,怕老太太通风报信。张淑珍回到家里,恶警上来敲门,不开就砸门,接着又调来云梯,要从窗户进来。这时张淑珍把门开开,警察一窝蜂地涌进来,床上床下,里里外外翻得乱七八糟,就象大扫荡一样。张淑珍被带走,丈夫也被抓到派出所,关押一夜,还被勒索了一千元钱。不久,张淑珍第二次被非法劳教二年,劫持到万家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五年,张淑珍回到家中。经过几年的经济迫害,其家已是负债累累。
三、非法抄家 公开抢劫
前些年,社会上流传着一首脍炙人口的民谣,其中有两句说“过去土匪在深山,如今土匪在公安”。这是千真万确的。黑龙江省各级公安人员动辄就对法轮功学员抄家,借机行抢。他们把抢来的钱物只上交一小点掩人耳目,其余绝大部份则私自瓜分掉,金钱或金银首饰、古玩之类的尽数私吞,其它高档物品如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或私分,或送人情。
案例1:张增海,男,六十多岁,家住大庆乘风庄八区。
二零一二年八月七日上午,张增海找两个朋友(法轮功学员金庙庆和姜德荣)帮忙,给儿子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一个小时后,大庆国保支队冯海波和东湖分局几个恶警突然出现,不容分说,将张增海和两个朋友强行绑架,抢走了电视接收器,又抢走张增海身上的钥匙,闯入乘风庄八区张增海家抄家抢劫。恶警抢走老俩口一辈子的积蓄和儿子、女儿给老人积攒的买楼钱共六万多元(警察说的),还有存折、银行卡、工资卡、电脑、大法书、手机、电视接收器等私人物品。另外,张增海亲戚寄放在他家的银行卡、气卡、电卡、汽车钥匙等也一并被抢走。连装手机的眼镜盒、一大一小两个床单也被抢走。张增海家被洗劫一空。非法审讯时,张增海当场被折腾的心脏病复发。警察怕承担责任,将他放回家。
东湖分局不仅不归还在张家被抢走的六万多元现金等私人财物,还伺机迫害。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警察让张增海到东湖分局照像。张增海觉得自己没犯罪,不能配合,趁机走脱了。当日晚,东湖分局派警察到处找张增海没找到,就把张增海定为在逃,并威胁家人:如果再发现张增海和你们在一起,就构成包庇罪,并逼迫家人签了字。
八个月来,张增海及家人曾多次到东湖分局想要回被非法抢走的六万多元钱,被副局长许振斌和队长邹绍刚告知已“上交”。老人原本心怀一丝希望,等待着警察返钱,结果等来的却是一张“逮捕令”!
案例2:赵云古,男,七十三岁,原宾县小拖厂退休职工,住宾县宾州镇。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赵云古和老伴刘淑梅去商店兑换真相币,被哈市及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刘建华、张庆雷、常建民等多名恶警绑架。在家中没人的情况下,恶警非法抄家,抢走现金二十万元及大量私人物品:三台电脑、五台打印机、一台台式光碟机、两台切卡机、两台切纸机、一台塑封机、六个单机、三箱A4打印纸、五箱A5打印纸、一千多张光盘、三百张PVC卡(六盒)、五十多本卡片纸、四十多本封膜、三千多个护身符、一千六百多个车吊挂、二千多个卡片护身符、一百多张三维挂画、三千多个各种吊挂穗、五部手机、多部P5及P310、三套大法书(全套)、三十多本《转法轮》书,还有一部数码照相机、一块日本手表、一枚白金戒指、一幅清代书法作品等。
事后,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只返还四万三千元,其余十五万七千元钱及数码相机、手表、戒指、清代书法作品等概不承认。这里要说明的是,哈市恶警对赵云古已跟踪监控数月时间,对赵云古制作真相币及资金流动量了如指掌。在大街上非法抓捕赵云古和老伴后,按规定,抄家时应把赵云古和老伴带到现场,抄家后让赵云古或老伴在抄没物品清单上签字。可这些恶警故意不把赵云古夫妻带到现场,私自砸门闯进,大肆抢劫。
四、收地抢牛截断生路
在农村一些地区,邪党人员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竟然强行收缴法轮功学员承包二十年不变的土地,不许法轮功学员耕种,划归自己或转给他人,从中牟利。有的地区邪党人员动辄对法轮功学员罚款,学员没有钱,这些丧尽天良的恶徒竟然抢走法轮功学员家的奶牛,截断法轮功学员的生活来源。
案例1:王庆民,男,六十五岁,双城市团结乡宏升村农民。
二零零零年七月六日,王庆民被双城拘留所非法关押二十六天。期间恶警指使犯人毒打他,把他腰部打得青肿,十多天不能动。同年八月,跃进乡派出所恶警许凤山和另外一个人到他家以恐吓、威逼、劳教、判刑等手段勒索钱财二百零七元,市“610”恶警张国富勒索一百五十元。王庆民回家后又被宏升村支书刘长春勒索二千一百元。二零零一年二月,村上对他进行经济迫害,强行收去土地十三亩,四年不许他家种。村支书刘长春说:你炼法轮功就不许你种地,你愿上哪告就上哪告去。
案例2:盛彦勤,男,四十岁左右,安达市八一牧场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一年,盛彦勤和哥哥盛延军去北京上访,双双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安达看守所迫害。期间政法乡长付贵春、乡派出所所长郑万金伙同多人凶神恶煞般来到盛家,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与搜查证的情况下,翻箱倒柜找法轮功书籍,想罗列所谓的证据以达到进一步迫害的目的。付贵春逼家人拿一万块钱罚金。盛彦勤年迈的父亲说:“我儿子去上访犯了什么罪?盛彦勤他们哥俩从不做坏事,也就是说个实话。”付贵春煞有介事地说:“你儿子上北京去闹事,跟共产党作对。因为他们去上访,上边罚我们一万块钱。这钱我们不可能给出,我们就得罚你们一万块钱交上去。”老人几乎哀求着跟他们说:“你们看看我的家,哪有那么多钱啊!”这伙恶徒说:“没钱就牵牛。”最后,盛彦勤的家人在压力与无奈下,被迫让他们牵走了一头带犊的大奶牛。临走时,他们没给盛家扣押奶牛的单据,只逼迫家人在他们写的“用奶牛顶上边罚款”的单子上签字。这之前盛彦勤还被他们罚款一千元现金,没给任何收据。
五、烧房抢粮逼上绝境
在黑龙江省一些地区,当地派出所怕影响所谓的政绩,就逼迫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搬家,如学员抵制,派出所恶警往往不惜一切手段,甚至犯罪手段,逼迫学员搬家。有的邪党人员为了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竟然抢劫学员家的口粮,把法轮功学员及家人逼上绝境。
案例1:王琢,男,五十多岁,黑龙江通北林业局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四年春天,通北林业局公安局政保科科长杜恒利的恶行被大法弟子在当地曝光,他便伺机报复。
法轮功学员王琢家的大门和仓房有一天夜里突然起火,大火把左右邻居家相连的仓房全部烧光。据前院的老太太讲,夜里她看见有人在王琢家的大门上浇汽油,点燃后逃走。报案以后,杜恒利前来“调查”情况。前院的老太太上前和杜恒利讲了她看见的情况。杜恒利大声斥责老太太乱讲,老太太只好委屈的走了。杜恒利趁机带人在王琢家一阵乱翻。结果,纵火案的调查竟然变成了非法抄家。杜恒利以翻出一些真相资料为由强行拘留了王琢。家人去要人时,公安局放人的条件是:必须全家搬出通北林业局。无奈,王琢的老伴宋衍义老人含着眼泪变卖了已被烧得残破不堪的房子,举家流落他乡。
案例2:张体超,男,六十九岁,延寿县六团乡太安村农民。
二零零一年秋收后,太安村邪党支书王云龙与村长赵法钢强迫张体超放弃修炼大法,张体超不肯,他们竟毫无人性的将张体超家的十八袋黄豆、八袋玉米、四袋小豆(共计三十袋粮食)全部抢走,连口粮都被抢光。抢粮过程中还将张体超按在地上下跪,打他嘴巴子无数,然后又将张体超送长林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张体超当年已经六十岁左右,其妻子有先天性痴呆症,生活上不能照顾孩子和家庭。家有三个孩子,当年大女儿十三岁,两个男孩一个十一岁,另一个七岁。邪党恶徒不但抢了张体超家的一年劳动果实,而且毫无人性的没收了张体超全家的口粮地,剥夺其家人的生存权利。
张体超在长林子劳教所受尽酷刑折磨,而家中的妻子和三个孩子只能吃发霉的碎米,靠邻居接济过活。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