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有篇报道《遭诬判 韩来青上诉到太原市中级法院》中讲到,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法轮功学员韩来青二零一三年五月八日被太原市杏花岭法院一审冤判后,他的妻子和他共同上诉。韩来青的妻子对太原市中级法院主管法官张永明讲:修炼法轮功在中国是受现有法律保护的,因为中国现行的法律找不出修炼法轮功违法的依据;而且,现在正义律师都为法轮功修炼者做无罪辩护,律师和执法人员执行的是同一部法律,为什么对法律的诠释截然不同?为什么法院可以草菅人命?张永明却说:没那么严重吧,不是就几年吗?家属正色问道:一个人的一生有几个被冤判的时间段?还是青壮年时期。
法官张永明的这句话让人听着异常刺耳。一个好人没有任何过错被判刑,无论时间长短都不应该。怎么冤判了人家,还以“不是就几年吗”相敷衍?通观对法轮功学员冤判的案件,凡是被投入监牢的,都会遭到极其严酷的迫害。几年的时间可以将一个身体健康的人迫害致残、致疯、致死,那可不是平平常常的正常生活,每时每刻都面临着死亡的威胁。就说韩来青吧,他曾被冤判过九年了,在山西晋中监狱,他多次被毒打,身上到处是伤,牙被打掉一颗,还曾受到过针扎指甲缝,火烧,用鞋打下身等酷刑。这九年他是怎么熬过来的?能是“不是就几年吗”一句能敷衍得了的吗?试想他遭受迫害的那几年,不是时时刻刻面临着死亡的威胁吗?
通常情况下,人们看到自己的亲友遭受必须面对的困境时,也常用这句话来宽慰亲友,这是人们能理解的。对于平常的老百姓来讲,他们无权无势,又必须度过那躲不过的生活困境,人们用这样的话来告慰亲友,是应该的。可是这样的话如果出自逼迫好人陷入生活困境的恶人来讲,听起来真的让人心寒。既然知道对法轮功学员是冤判,怎么还能够用这样的话去搪塞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一个人的一生有几个这样的几年?中共法官的无人性由此可见。
明慧在这一天的“迫害真相”栏目里还有这样的一篇报道《我幸运的醒来了 而弟弟却没有 》,是在天津滨海监狱(原港北监狱)坐了十一年冤狱的天津河北区法轮功学员李希良写的。他在这封给天津市政法、司法部门的公开信中讲述他的弟弟法轮功学员李希望受到过的酷刑:“恶警曾经把他双手用手铐铐在柱子上,人匍匐朝地,两脚戴最重的脚镣,一脚高一脚低的半空绑在两个柱子上,整整二十八天。据恶警讲,天津港北监狱是日本人建的,从那时起用这种刑罚至今,人没有活过五、六天的。给李希望解下来的那天,都没想到他还活着,即使修大法的人比一般的人超常,也顶多能活十多天。李希望当时屎尿拉了一裤子,气味令人窒息……”
李希望在第一次被冤判的八年里他何尝不是时时刻刻都面临着生命的危险?然而第二次,他又被冤判了八年,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八日,李希望被劫持到滨海监狱,仅十天就被酷刑折磨致死。这一次,李希望遭受到的是一种叫“地锚”的酷刑:那是用铁板制成的管桶,将希望的两条腿至臀部象桩子一样直立固定在地上,两腿不能弯曲,再用手铐将人的两只手铐在地上,希望被迫弓腰在地上,腿一点都动不了,被恶警“锚”了十多小时,而这种酷刑对人的折磨的极限是两小时。到半夜零点,他才被发现已经死亡。
李希望的那八年冤狱能用“不是就几年”来概括吗?他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八年,在监狱只有短暂的十天就被迫害致死了。这些对于普通的中国人来讲,有的人可能会认为那只是一个偶然事件。可是对于专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执法与司法人员来讲,他们非常清楚,这绝不是一起偶然事件,许许多多的类似事件在对法轮功迫害的十四年中几乎时时都在发生着。
“不是就几年吗”出自于中共法官之口,让人寒心。
十四年来,只要中共恶徒迫害了法轮功,海外法轮大法明慧网就会进行揭露,这些犯罪事实就是将来审判他们的罪状。同时,国际上还成立了一个“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该组织的宗旨是:将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