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塘沽区大梁子地区法轮功学员王贵起,原是塘沽区大沽化工厂热电站的技师,王贵起父亲早年过世,是家中老大,从小到大始终都在尽力的承担家庭重担,在工作单位中也是勤奋、好学,是个工人技师,也是家庭中的经济支柱。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这十几年中,王贵起先后被绑架、被非法拘禁拘留两次,共三十天;被非法劳教两次,共四年。而现今又被诬判四年半。他的妻子尹光华也是法轮功学员,在二零一一年三月被绑架拘禁在赵家地看守所,并于同年十一月份被塘沽区法院非法秘密诬判三年半,并于十二月八日被绑架到天津女子监狱,至今仍在天津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王贵起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遭到塘沽区国保大队恶警李振民伙同杭州道派出所恶警冯志平、郑开研,大梁子派出所恶警司东卫及居委会人员绑架并抄家后,对于他的整个家庭造成了巨大压力和伤害,病倒在床铺上的母亲更是失去了一个最有力的帮手,对于原本经济拮据的家庭也是雪上加霜。目前重病的母亲只能依靠王贵起的三个妹妹轮番照料。失去儿子的母亲也是时常长声悲哭,让听者落泪。让了解王贵起本人的同事、朋友、亲属更是体会到中共邪党对大法修炼者迫害的邪恶之极。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塘沽区法院非法指定律师对王贵起非法秘密审判,当事人自己据理力争。事后王贵起提出自己请律师辩护。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两位受委托的北京律师赶赴塘沽办理手续。并于四月二十五日和五月八日两次来塘沽法院要求阅卷,被塘沽法院以卷宗已报送中院为由拒绝,为此两律师以书面形式向塘沽法院送递了“再次开庭审理王贵起一案之法律意见书”但始终未得到答复,期间律师多次电话询问也无结果。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塘沽法院电话通知辩护律师对王贵起非法判决四年六个月。
律师于二零一三年八月二日赴塘沽面见当事人后向塘沽法院正式提起上诉。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律师可以阅卷,由于当事人王贵起的家属无法在一审开庭时及时委托律师为其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及原则,该审理应二次开庭给当事人及辩护人一次申冤、辩护的机会,以使法庭兼听则明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两律师再次向二中院提出开庭时应以公开审理方式,并应允许当事人家属及众多亲朋好友旁听。此意见至今没有得到明确答复,开庭日期待定。事件还在发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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