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二零零一年上半年,同修A常向我们介绍说,她弟弟(她称所谓“特殊弟子”)家在外省山区,生活较艰难,需印大量的书(指《转法轮》),缺资金。他们夫妇除简单的生活外,全部工资都拿出来资助,攒到一定数额的钱,就寄去。言下之意,望我们城市的同修能资助。还说她弟弟经常看到师父的法身,得到师父的点化,并说仙鸟把她弟弟接到另外空间,等等。当时正值迫害最猖獗的时期,听到这消息,我自然是很受鼓舞和高兴。也有的同修认为A说她弟弟的事玄玄乎乎的,想去了解一下,都因A不给地址未能成行或未能找到。A对有人想去找她弟弟这件事很反感和生气,说是对她不信任。在这种情势下,我于二零零一年夏初给了她一万元,是按她给的地址寄给他弟弟,但回执给了她。 二零零五年初,A又说她弟弟要印《九评共产党》差钱,我又资助了一万元。
直到二零零五年夏天,A夫妇参加某活动,我通过与同修交流和看明慧交流文章,认识到他们的行为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偏离了法,当我和家人同修向她提出不同的看法时,她接受不了,很生气,我一听这话根本不在法上,但却无法沟通,以后彼此就没有联系了。后来,A的老伴于二零零七年下半年病故,A本人也于二零一二年上半年在家中突然去世。
所谓“特殊弟子”一说,翻遍师父所有讲法,对弟子没有什么特殊、一般之分,师父只说有精進的、不精進的。而A说她弟弟只学法,不炼功,只发书不教功,明显是偏离法的表现。在事情刚发生时,对于有同修想去了解一下A弟弟的情况的想法,我内心是支持的,去了解情况是应该的,是对法对同修负责的表现。但由于A的阻碍和反对,没有去成,我当时没有站在法上看问题,而是碍于面子,怕得罪她而没有坚持和配合同修了解情况,从这一点来说就没有维护好法。
A同修及其老伴是九三年得法的,一开始炼功就能双盘。九九年“七·二零”以前,他俩几乎一天不落的早上四点钟起床赶到公园里参加集体炼功,他们每天除了生活必须花的时间外,几乎都用来学法炼功,在相处中,A夫妇有一定的修为,这些都形成同修们彼此较好相处的原因。尤其中共邪党迫害后,他们家成了同修获取信息和师父经文及资料的地方。我对他们逐渐由好感变为崇信。正因为这种落入常人俗套的看得上,信得过,合得来,遇事就附和着别人,想当然的不会出大问题的跟着走,那时候根本就忘乎所以了,结果摔了大跟头。
其实刚一开始的时候,在这件事情上,我家人同修就对我多次提出了意见,可我听不進。事情发生后,我也没有在第一时间向内找。听到A的弟弟经常看到师父法身,又被接到另外空间等情况时,感到新奇。在好奇心、欢喜心、沾光心、崇拜心、盲从心的带动下,听说她弟弟洪法只发书这种形式,就想:是不是只学法不炼功是特殊形势下的一种反迫害洪法方式。再比如资助问题,一听说是印书,就热血沸腾,又不想想基点对不对,会不会被利用,在盲从心、面子心、积功德心、显示心、爱听好话心等人心的带动下参与集资或者被骗钱财。总之,没有学好法,在一大堆执着心的带动下,自己稀里糊涂的做了事与愿违的不在法上的事。
通过学习师父的讲法,反观这件事的前前后后,我切切实实的感到自己没有修好。师父说: “大法弟子要做的这些事情其实都是有進程的,过了这个时期那就是过去了,回过头来看看,哪件事情没做好,没有机会再去弥补。”[1]对照师父的这些讲法,我悔恨不已,无地自容。
修炼是很严肃的,每一个执着心就是一堵墙,阻碍着前進的路。只有学好法,事事时时都在法上,才不会出问题。今后唯有抓紧这有限的时间,学好法走好自己修炼的路,来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感谢师尊慈悲救度,给我悔改机会!感谢同修慈悲指出不当之处!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十年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