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害命危的老太遭诬判 律师控告武汉公检法犯罪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一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现年六十五岁的武汉法轮功学员崔海女士,在遭受一年多的残酷折磨后,目前被迫害成皮包骨,体重不到四十公斤,身体出现严重病症状态。被迫害命危的崔海女士,遭非法庭审,日前收到枉判她五年的所谓“判决书”。崔海依法提出上诉,其律师控告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非法拘禁犯罪。

崔海
崔海

崔海女士,自幼进入湖北省戏曲学校学习,毕业后当兵,转业后进入武汉市化工进出口公司任部门经理,因工作能力强,曾派往外地担任总经理。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十四年中,只因坚持修炼法轮功,曾遭遇三年冤狱,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被非法开除工职。二零一二年十月,崔海被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处跟踪绑架后,被非法关押于洗脑班、看守所、安康医院等多个黑窝迫害一年多,遭到野蛮灌食、药物摧残、毒打、冬天浇凉水、不让睡觉、香烟熏鼻子等折磨。

与崔海女士同时被非法庭审、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还有三位大学教师。辩护律师从法律的角度,为他们做了无罪辩护,并慷慨陈词道:一群高学历的文化菁英、高素养的善良民众、民族的脊梁,却被你们一帮低文化没素质的、知法违法的人糟蹋。

一、跟踪绑架

崔海女士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六日从广州乘长途公共交通车去云南昆明,第三天中午即将到达昆明前,在石林遭武汉市国安人员两男一女绑架,劫持回到武汉江汉区二道棚“法教班”非法关押迫害。当时武汉公安国保大队的蔡恒(队长)等七名警察已在那里等候。

当晚蔡恒等人轮流“审讯”她到深夜三点多,后由“法教班”头目屈伸把她安置在一间十多平方的小房,睡觉的床是一张已断裂床板,下面用几把椅子托住,一床十斤重发臭的被子(当时20多度)。房内靠门是两名万松社区主任,外面大厅是“法教班”的两名人员,加国保大队的两名警察共六人看守,他们在大厅吵闹。

第二天,国保大队的王燕(队长,女)来了,她说此案由她负责,让崔海女士配合。崔海女士说:我不会配合你来迫害我自己的。她威胁说:我们已打开了你的信箱,掌握了你的大量证据,你这是大案,这里(法教班)将关满被牵扯出来的法轮功学员,而对你将判重刑。经过几天“审讯”,崔海女士什么都不回答,王燕冷笑着威胁说:“你现在不说不要紧,我们会把你弄到一个地方,在那里会让你开口的。”

十月二十三日,崔海女士开始绝水绝食反迫害。当天下午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以下简称洗脑班)。到了那里量她的血压220,值班医生不肯收,他们在那里分别给湖北省、武汉市“六一零”打电话,交涉一个多小时才收下。

二、强制洗脑、酷刑折磨、药物摧残

崔海女士诉述说:“湖北省洗脑班在七十天对我残酷的迫害中,我被折磨得皮包骨,下巴骨几次险些掉下来,血压高达200多,头发由原来的花白变成几乎全白,记忆力减退,全身经常发抖,右手小指头下掌骨至今肿大,小指无法并拢,拿东西颤抖不止……

“我绝食的第七天,他们把我手脚绑在椅子上给我打针,第八天开始灌食,把我五花大绑,由邓群(湖北省“法教班”一队副队长)指挥,让一名保安把我头按住,当时来了一屋子警察,其中有:一队队长江黎丽、二队队长何伟及龚健、邓群、胡高伟、姓余等十几名警察,……紧接着对我灌食,由医生万军指挥,一个叫小红的护士灌,一根很粗的橡皮管子一米多长。我说你们是在对我用刑,邓群说:你以为是医院,这里就是用刑。

“第二天灌食更残忍,将橡皮管捅进喉咙又抽出来,这样连续几次,直到喉咙吐出血来才罢手,那种痛苦是不堪回首的。这帮警察在长期迫害法轮功学员过程中已人性全无,个个都变态了,看到我在苦苦的挣扎着,他们在一旁讥笑,甚至欣赏,从受害者身上取乐,以此来满足他们的‘兽心’。当时不仅房间中站满了人,走廊上也站满了人。后来听胡高伟说,当时殡仪馆的人都来了,如果把你灌死了,往殡仪馆一拖,就说是心脏病死亡。

“由邓群、胡高伟、姓余的等四名警察轮流值班不让我睡觉,让我交待武 汉市国保大队列出我的所谓问题,我一直不配合,胡高伟威胁我说:我们整你的办法多的很,一定让你开口,直到把你整疯,你信不信。我说:你妄想。胡高伟开始说些不堪入耳的下流话,我说你简直是个流氓。胡无耻的说:我是流氓你能把我怎么样呢。

“几天后,他们把一间房挂满诬蔑法轮功的漫画,企图对我精神进行折磨,我撕下一张诬蔑画,刘喊来了警察,先是胡高伟,还有两名年轻的警察在场,胡把我从凳子上拽起来,让我罚站,并拿走凳子,我往地上坐,胡拽起我连推带搡把我推在桌子上趴着,我头垂在桌子下,胡把香烟往我鼻子里熏,我又坐在地上,胡又过来用烟头熏,最后把地上浇上水。第二天邓群的班,一来对着我就破口大骂,然后逼我站着,我往地上坐,邓群穿着皮靴朝我踢过来,然后他和姓余警察在地上拖我,邓连踢带拖,他俩把我拖到墙角,想让我顶着墙角站,我不站,他继续踢,扭了一阵用他穿的棉袄裹住了我的头。我一时气上不来,憋得脸都变色了……

“后来我感到头整天昏昏沉沉,两腿发软无力,记忆力明显减退,我发现他们在我饭菜中下药,我吃饭是不许出门的,由两个犹大陪着我吃,每次吃饭都是一个姓姚的女犹大拿上楼,开始可以随意拿,后来都由姓姚的指定我吃哪一份,一次我跟姓姚的把菜换了一下,她马上把菜端出去倒了。还有一次我把肉倒给另一个犹大(她不知道药的事),她刚要吃被姓姚的一把抢过去倒掉,我后来就经常不吃,把菜或饭倒掉。”

三、非法庭审、诬判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不法人员在武汉市“六一零”的操控下开庭,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指控崔海等四名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并进行非法庭审。

辩护律师认为: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被关洗脑班,警察涉嫌犯有非法拘禁罪;法轮功学员揭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是事实,向海外投稿是在履行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的权利; 对法轮功学员的长期关押是非法的,包括这场庭审都是非法的。对他们的所有指控都是不成立的,强烈要求无条件释放这些无辜被关的法轮功学员。

崔海女士在最后陈述中指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这种庭审就是非法的,是在犯罪。赵虎在法庭上说,揭露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为了制止这场迫害;呼吁你们停止迫害,是神佛的慈悲,让你们选择一个好的未来。为了你们,不是为了我,你们应无条件、当庭无罪释放我们。

当庭法官当庭没有作出任何判决。二零一四年一月六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无视律师强有力的无罪辩护,更无视法轮功学员无辜被迫害的事实,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莫须有的罪名,非法枉判崔海五年、沈学武四年、赵虎四年、陈岗三年。

一月八日下午,武汉市江汉区法院指派一法官向非法关押在武汉市安康医院的崔海宣读所谓“判决书”,当时,崔海口头表达要上诉。

四、上诉、控告

一月九日,崔海的律师在武汉市安康医院见到了垂危中的崔海。崔海告诉律师:十二月二十日非法庭审前一段,崔海突然出现胃痛,吃不下饭,吐;非法庭审后,逐渐不能吃饭、面条,只能吃流汁。安康医院怕承担责任,强行要求她到地方医院去检查。十二月二十五日被带到武汉市第十一医院做胃镜检查。武汉市公安局国保警察说:必须有协和医院证明。十二月三十日被带到武汉协和医院做检查,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吴姓警察跟随,诊断结果不告诉本人。

律师从安康医院王院长述说中了解到检查结果是:十二指肠窄小有病变阻塞,病变部位不排除癌症的可能性;另还患有胆囊结石、高血压。医生认为崔海全喝流汁且量很小,不能维持生命的基本需要,……等死亡。

面对医院检查结果,武汉市公安局国保警察仍不放人。

一月十日,崔海依法向武汉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日前,崔海的辩护律师,从法律的角度,对参与此案的武汉市公检法司迫害者提出控告。控告武汉市法官罗鸿飞、谢春,检察官徐克波,警察王燕、蔡恒、刘华、吴志国,司法江黎丽、邓群、胡高伟、何伟、万军、屈升47人以上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非法拘禁犯罪。

控告书已递交检察院及相关部门。

请国际人权组织、国际司法界人士关注此案;请正义人士伸出援手,制止这场旷日持久、惨无人道、这个星球从未有过的邪恶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