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所得所失
宋代时,李士衡在翰林院任职,一次奉命出使高丽,武将余英担任其副手。圆满完成使命后,对高丽作为礼品赠送的财物,李士衡都不关注和在意,一切都委托给余英去处理。在回国的船上,余英看到船底有渗漏的地方,担心会打湿自己的物品,就把李士衡得到的丝绸细绢等物垫放在船底,然后放上自己的东西以免弄潮湿。
船到大海之中,忽遇风起浪涌,几乎要把船吞没,船又太重,情况十分危急,船长急忙请求余英将装载的东西全部扔掉,减轻船的重量,以确保人船安全,否则将船翻人亡。余英此时也非常慌张,就急急地随手把船上的东西抛入大海。大约东西丢了一半,风浪平息,航船稳定了,他们终于脱险。余英检点物品时,才发现抛入海中的东西全是自己的,李士衡的东西由于放在船底,所以完好无缺,一件都没有失去。
对于馈赠的财物,二人态度不一样,李士衡因为“不关注”,结果一无所失,而余英是非常“关注”,结果一无所获。其实没有偶然发生的事情,李士衡的所得,是源于他平时淡泊名利和做人的正直;余英的所失,则因为他贪爱财物、做人不厚道,象他这种自私的念头,到最后还是害到了自己啊!二人思想境界不同,做事后产生的结果不同,奖善罚恶,天理在衡量着一切。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