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二日早六点左右,通化市公安局、二道江公安局六七个警察,非法闯入李秀红的住所,一个警察亮出警察证说是通化市公安局的,警察证上写着:通化市公安局张文迪;两个警察将李秀红用力按在床上,未出示搜查证,便搜查了其住所,抢走了几部手机、一部笔记本电脑、一个MP3、一块移动硬盘、二十几张真相币、还有工资卡、医保卡、超市、药店的会员卡、公交卡等今都未归还。
随后,一群警察只让穿着短睡衣、睡裤的李秀红穿了一件外套,拿了一条外裤,就将其带去了团结派出所,移交民警:金玉龙、张明泽。派出所警察说已经跟踪很久,有录像、有照片,还让其说出在某法轮功学员家都见过谁,都说什么、干什么了。还说很多同修都去过那个学员家“会功”。李秀红零口供、零签字。
从早上六七点钟到团结派出所到晚上六七点钟离开,警察未给其一点水和食物,虽然李秀红再三要求,也没让她穿上外裤。
晚九点左右,李秀红、朱亚萍被劫持入看守所后,在狱警值班室,狱警说“把她衣服扒下来”,一群犯人便蜂拥而上,连掐带扯,撕扯李秀红的上衣。犯人将衣服抢下后,把纽扣剪掉。因李秀红不让抢衣服,值班狱警王湃闻声从卧室出来,不分青红皂白打了李秀红两个嘴巴。
进入二号监室后,因李秀红不穿囚服,以毒犯梅杰为首的四个犯人当着狱警陈佳的面,把李秀红推到监室内的厕所,连掐带打还浇凉水……陈佳转身就走了。李秀红的嘴被打破,胳膊被掐破,多处瘀青黑紫色十多天后还在。
据说,在李秀红之后,在二号监室还有一名法轮功学员遭毒打,但没听到喊声。
九月三号一早,二号监室又传来学员丁丽娜的喊声:打人了!打人了!那天,丁丽娜下楼照像,穿着囚服,赤着胳膊。后来得知也是因不穿囚服被打、被浇凉水。
李秀红向了号民警马骏(从柳河刑警队抽调)说明:这里犯人打我,管教看着不管,我要向驻所检察官提出控告。问题没解决之前,我绝食。李秀红向在场的狱警队长李欣春说了此事,也向所长姜宏杰反映了犯人打人一事,并给他看了胳膊上的伤,姜宏杰答应处理,但此后并无消息。
九月八日李秀红已食水未进近七天。下午开始给李秀红输液,九月九日开始灌食。灌食第一天用的是十八的粗管,后来改用十六的管子。后来每天灌两次,再后来就开始每天输液一次。
九月二十四日晚二十三点多,李秀红出现严重输液反应;第二天又出现严重输液反应。
九月二十五日,李秀红家属为其聘请的正义律师到看守所会见李秀红。李秀红在会见室外等了很久,并未见到律师,后来向狱警队长李欣春提出此事,李欣春说:姜所问了,是政法委不让见。李秀红随即向驻所检察室赵姓检察官提出此事,赵以李秀红进食为条件,还说:别和我讲理,我不和你讲理。下午六一零头目薛玉亮、办案民警马文波等到看守所,企图让李秀红进食、辞退律师。
九月二十六日上午,检察院的人员提审李秀红,李秀红向狱警表示,没见到我的律师之前我谁都不见。后来被强行带到会见室,李秀红对检察院人员提出坚持要见律师,并要控告公安机关阻碍律师会见。
九月二十六日十八点左右,李秀红回到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