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父弥留之际 唯一女儿身陷囹圄(图)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以后,北京法轮功学员许鲲女士多次被非法拘留,分别于二零零六年和二零零八年被非法劳动教养两年、两年半。在许鲲两次被非法劳教期间,她的母亲无人照顾只能安置在养老院,离世前没有一位亲人在身边。

目前悲剧又在重演:许鲲的父亲许曾重现年九十多岁高龄,由于女儿许鲲经常受到警察的恐吓骚扰,老人长期受到惊吓重病瘫痪在床,神智不清,现已是第十次住院,医院已下病危通知,生命垂危,处在弥留之际。原本老人应由唯一的女儿许鲲尽孝,现在老人独卧病榻,甚是凄惨。

许鲲
许鲲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七日,许鲲女士到居委会送光盘,并本着真诚和信任,委托居委会将真相光盘转交管片民警梁亚奇。然而,七月十七日晚八点左右,甘家口派出所将许鲲在家中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三本大法书籍及资料和光盘,还抢走与学员联系的通讯录、手机等物品,没有出具任何扣押单据。之后许鲲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市海淀看守所,于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被非法逮捕转至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听说现在许鲲的案子已经到达检察院,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九月二十九日做出许鲲“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的定性。

六十四岁的许鲲女士坚持“真、善、忍”的信仰,修心向善,对他人对社会没有任何伤害,只有益处,却受到司法人员的绑架、非法关押、构陷迫害,面临亲离子散的悲惨境地。

许家的遭遇令人听后无不动容,对中共这种灭绝人性、违背道德的法律无法接受,斥为恶法。

强加给许鲲的罪名不能成立

《宪法》第三十六条中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法轮功作为一种信仰,是法轮功学员最基本的人权,公民修炼法轮功、讲述法轮功的真相、上访都是合法的,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

法轮功只是一个以真、善、忍为宗旨的松散的修炼群体,没有任何组织形态,谁爱炼就炼,不爱炼就不炼,来去自由。许鲲修炼法轮功并不是利用任何组织的活动。

法轮功是佛家的修炼大法,以 “真、善、忍”为法理,教人修心向善,提升道德。通过五套功法的锻炼有祛病健身的奇效。法轮功修炼者是一群最善良的民众,最自律的人,当领导不吃拿卡要、不贪不腐,当医生不收红包,在各个行业里都能够恪尽职守做个好人,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环境里法轮功就是一块净土,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是为了清除中共宣传中抹黑法轮功的谎言,是为了解除世人对佛法的仇恨,从而被救度,能有一个美好的人生。何“邪”之有?

二零零零年公安部颁布《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宣布了十四种宗教为邪教,法轮功不在其中。依据中共制定的法律,所谓邪教也与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中共邪教并没有资格评判什么是邪教。但即使根据中共制定的法律法规,迫害法轮功也是违法的。)

许鲲持有和传播法轮功资料,是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同时也没有侵犯任何他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更没有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公共利益,可以说没有丝毫的社会危害性。没有相关证据证实许鲲是如何破坏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际施行或应用,以及破坏了哪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全部或部份的实际施行或应用。

如果仅仅因“持有法轮功资料”就对许鲲科以刑罚,中国的法律在世人眼里就是一个大笑话!

迫害者无法逃脱罪责

您知道吗?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人自由的修炼法轮功,仅台湾就有几十万人修炼法轮功。法轮功给这些社会带来一片净土、和谐和安详,世界需要真、善、忍。全世界只有中共在迫害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集团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六一零”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胁迫、指挥、利用国家一切强制工具和各级政府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名誉上搞臭”的疯狂迫害,中国大地一时间陷入血雨腥风。非法抄家、监视、绑架、拘留、非法劳教、非法判刑、酷刑折磨从未停止;每逢所谓“敏感日”,骚扰、恐吓、查抄身份证、跟踪、监控等已成家常便饭,象许鲲家这样的人间悲剧每天都在上演。

中共完全不讲法律,更没有丝毫人权可言,践踏法律、破坏社会秩序、给社会和百姓带来巨大危害的恰恰是中共自己!江泽民等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元凶犯下了诽谤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等诸多弥天大罪,引起人神共愤!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自古不变的真理,迫害佛法和修炼者的恶报已经开始:薄熙来、周永康、徐才厚、李东生、苏荣等恶首的下马即是天惩的开始。中国大陆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司等部门每天都有大量遭恶报的消息:车祸毙命、判刑入狱、自杀身亡、暴病而死、雷击劈死等等,恶报形式各异。仅海外媒体收录的因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案例就有一万多起。

施暴者给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造成的痛苦正在返还到他们自己身上,并在承受着无边无际的恶果。

《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各级行政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而且中共也会把罪责推给你们,临死找你们做替罪羊和垫背的,中共黑恶的政治历来如此。

天灭中共的序幕已经拉开,清算审判的大限为期不远。佛法是慈悲的,上天是公平的。在这历史巨变的前夜,法轮功学员不顾个人安危一次又一次的以各种方式、不同途径向世人讲述着真相,就是在给人们创造一次次选择善与恶的机会,如果您做出了正确的抉择,就帮您脱离了罪恶,摆脱了被淘汰的危险,您才会有未来!但是,上天给人留下的时间不多了,一个生命的存与亡,就在当下的善恶一念之间。

您也许在这场浩劫中不幸被裹挟参与了迫害,但希望那不是您的本意。衷心地希望您能珍惜这转瞬即逝的机缘:静下心来了解真相,清醒过来,明辨善恶,立即停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尽快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用您的良知善念保护法轮功学员。如此,您就是登上了当今世人唯一可以指望的诺亚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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