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杨锁仙被非法判刑 儿子被迫流亡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玉溪市江川县妇女杨锁仙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后,处处为他人着想,无怨无恨,她时常跟孩子们说:“世人被共产党蒙蔽双眼,误解了大法,看不到大法的真相,我们是李洪志师父的弟子,我们要时时处处做好,不要给大法脸上抹黑,让世人看清真相。”

就因为她不放弃信仰,坚持修炼法轮功,二零一四年二月被绑架关押、非法抄家,六个月后遭到非法开庭,再两个月后被非法判刑三年,日前被劫持至云南省安宁市监狱(具体是那个监狱还不得而知)。

九月二十一日,杨锁仙的丈夫听说杨锁仙被迫害患了高血压,于是去了国保大队找到警察潘东问其情况,潘东大吼着对杨锁仙的丈夫说:“那有什么大不了的,死在监狱国家会帮你安葬的,死在家你自己葬?你个×××的,我整你的日子还在后头呢,你现在还不叫惨呢!”说着就站起来动手打人,幸好被他的同事拉开了。难道中国的警察就只会粗暴吗,难道百姓的性命和基本权利就这样的不堪吗?

杨锁仙的儿子被迫流离失所,有家回不了,也不知他是否安好,冬天来了不知他是否有件冬衣呢,江川县国保大队还在网上通缉他,国保大队的潘东还威胁家人说:“等我们逮到看我怎么收拾他,不要以为你在后面接触那些人我不知道,我们都了解的清清楚楚,你再不和他们保持距离就不要再怪我。”

杨锁仙丈夫因为承受的精神压力太大导致一只耳朵失聪,镇上的政府人员经常去家骚扰威胁,说要通缉他儿子一辈子,让家人把他找回来认罪。

非法庭审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四日,玉溪市江川县法院第二法庭对杨锁仙进行非法开庭,去旁听的人为她落泪,都说这么好的人却受到如此对待,没偷没抢,没有奸淫掳掠,没有杀人放火,没贪污腐败,因为修炼法轮功做好人就要遭到判刑,社会不公啊。

原定于九点开庭推迟到九点四十五才开庭。在开庭之前,亲人们本想去庭外看看,很意外的遇到了杨锁仙,警察还给她戴着手铐,警察让杨锁仙一个人进去,她的女儿一路追着喊:“妈、妈、妈……”连续叫了四、五声,杨锁仙才回头,这时已经到门口,女儿竖起大拇指对杨锁仙说:“妈,好样的!”杨锁仙冲着她们点点头。杨锁仙身体消瘦,脸色惨白,还患有高血压,同以前判若两人,她的女儿难过至极。

所谓“公诉人”林辛对杨锁仙起诉的是:“杨锁仙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他人去安化乡渗透×教给安某某的家人,并在电线杆上贴有两张‘法轮大法好,世界需要真善忍,天灭中共’的不干胶。杨锁仙家中还有二百元真相纸币,另外八百元没字,但是我想也是为做真相纸币而准备的,在家中搜出大量书籍、电脑、光盘。举报人普小松,证人李新华。”审判长龚彦龙是这样说的:“杨锁仙,下面你作自我辩护,就是你说你认不认罪就可以了。”杨锁仙没回答。审判长龚彦龙连续问了五次你认不认罪后,转问:“你为何要在人民币上印‘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天灭中共,快看九评共产党’的字样,你知不知道这些都是反党的,如果知道了你就快认罪?”

杨锁仙说:“你若这样问我实话实说,我这样做是为了救众生,希望使人清醒得救。……我是六十年代出生的人,经历过许许多多的风风雨雨,看过破四旧,批判孔孟之道……”审判长就喊道:“停,不要说这些,就只要说你认不认罪。”杨锁仙接着说:“红塔区看守所让所有的犯人学习《三字经》、《弟子规》,这些孔孟书籍,这是为什么?说明现在说好的东西不一定好,现在否定的东西不一定永远被否定,你们都是有知识有文化的聪明人,希望你们明辨是非。”

公诉人林辛提问杨锁仙:“杨锁仙,你家为什么会有电脑。”杨锁仙说:“电脑是我家买回来,市场上到处都有卖,现在普通家庭有一台电脑不奇怪吧!”

审判长说:“请律师作辩护。”律师辩护时是这样说的:“我不认同公诉人说的杨锁仙是到安某某家渗透法轮功,据我所知杨锁仙与安某某是亲戚,到亲戚家吃饭,在聊天的时候自然会聊到身体健康问题,杨锁仙只是把她炼法轮功后病痛不治而愈的经历告诉亲戚,好的东西是要与人分享的,各位请看这些都是认识杨锁仙的亲朋好友为她签的联名担保书。杨锁仙平时是个勤劳善良的人,在村里也是公认的好人。”

律师陈述到这里时,审判长龚彦龙声称为了缩短庭审时间,请简明扼要陈述事实。律师继续说:“好的,审判长,我今天坐在这里,我就真的可以敞开心扉地说吗?我真正的能为我的当事人做辩护吗?如果我真的为我的当事人做了辩护后,我的后果是什么,你们会怎样对我,你我心里都明白。我问过我的当事人,笔录口供的事情是不是你所说所做,我的当事人说好多话都是她没说过的,有些事情也不是她做的,当时她只说算啦,他们要怎样就怎样吧,都不管它了,你们如此对待这样的善良人,相比那些贪污腐败之人,你们公平吗?”

庭审结束后,杨锁仙的亲人说:“希望你们让她回家照顾八十四岁的老人。”杨锁仙的女儿直接问他们:“你们知不知道现在办案实行司法终身制,一九四八年十二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其中第十八条规定:“人人有思想、良知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公开或秘密地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自由。”

审判长气呼呼的说:“这里是中国,不是国外。”她的女儿继续问他们:“那还要国际法和国际法庭做什么呢?”这时公诉人直接问她的女儿:“你是学什么专业的?”杨锁仙的女儿说:“我学什么专业跟这件事没有任何联系,我只是个普通公民,如果将来法轮功也被平反了,那你们又如何去面对这些善良人,到时审判你们的将是……”审判长声称:“文革是发生在没有宪法的时代,我们跟世界人权组织和国际法签订协议,都是按照协议在履行的。”临出门前杨锁仙的女儿问他们:“你们说法轮功是×教,为什么国家公布的十四种邪教中会没有法轮功,公安部内定的七种邪教中也没有法轮功,法轮功在被镇压十五年之久没有出现过任何一起暴力事件。”审判长说:“不要用镇压这个词。”杨锁仙的女儿说:“为什么不用,李东生被抓后……”审判长说:“不要说这么多啦,庭审结束了,吃饭时间到啦,不要影响我们吃饭。”他们就急匆匆的走了。

枉判三年

一直到了九月三十日法院才宣布杨锁仙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听到这个消息全家老小都真是难过至极,面对这种种的不公,善良的人没有地方去说理,有太多无奈,有太多的委屈。

后来检察院的人跟杨锁仙的亲戚说:杨锁仙在法庭上拒绝认罪而且话说的太多,律师都没说她那么多话,如果她认罪的话就当庭释放了。这叫什么法律?这是依法治国吗?只要认罪,只要少说话,只要承认不炼,就释放?!

善良的人都相信,乌云不会永远遮住太阳的,正义一定会到来的。杨锁仙的家人不会忘记他们家遭受迫害的日子,不会忘记那些无助害怕的日子,但她的家人愿意原谅他们,希望他们赶快明白真相得救度。

其实,在共产党的法院里,正义的律师是没有说话的余地的,江川县法院里的一位庭长就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请什么律师,如有请律师的钱,不如拿来请我们去喝酒,律师说律师的,我眼睛一闭一闭的照样判我的。这就是中共培养出来的法官的真实写照吧!律师不敢讲真话,法官都不讲法律。老百姓还有什么可相信的呢?社会的公信力还存在吗?


参与杨锁仙一案的公安人员有:潘东,李忠华,陆晓英;
检察院人员有:检察员张红兰,代理检察员:林辛。
法院人员有:审判长:龚彦龙;代理审判员:高鹏;人民陪审员:胡江丽;书记员:龚俊。

据悉,参与此次迫害杨锁仙的人员,还有中央“610”办巡视组人员,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