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临漳宋振海被非法判刑三年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邯郸临漳法轮功学员宋振海,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曾遭中共非法劳教迫害。近日获悉,宋振海因发放神韵光盘,又被中共当局非法判刑三年。宋振海不服,目前他的家人已向法院递交上诉书。

宋振海二零一一年二月重新走入了法轮功的修炼行列,仅仅炼了几个月,他秃了好几年的头顶又重新长出了新的头发。这一超常的现象让人无不啧啧称奇,也让周边的父老乡亲见证了修炼法轮大法所带来的美好。然而就在这一年,由于向人讲法轮功真相,宋振海遭中共当局非法劳教一年半。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宋振海向村民免费发放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神韵晚会光盘时,遭杜村集乡派出所警察绑架,抢走宋振海身上的一万多块钱,随后他被劫持到临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二零一四年六月六日下午,宋振海妻子王秋芬再次到国保找大队询问丈夫的情况,谁知被恶警张绪明恼羞成怒将她绑架,将她劫持到邯郸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将近一个月才放回。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邯郸临漳县法院对宋振海进行非法庭审。在法庭上,宋振海家属聘请的律师做了义正辞严的无罪辩护。律师首先向法庭阐述了法轮功不是×教,并要求主审法官拿出法轮功被定为×教的法律依据。法官拿不出法律依据,只出示一个处置×教的通知。

律师向主审法官郑重指出:处置×教的通知是完全正确的,但是谁是×教却是需要鉴定的,而今年主流媒体再次证实,我们国家出台的14个邪教中根本就没有法轮功,并且通知就是通知它不是鉴定也不是法律,所以这个通知完全是一个以言代法的典型,所以根本不能作为法律的依据。接着律师又向法庭陈述了信仰自由所涵盖的内容,并以此来证明宋振海所做的一切完全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并没有触犯任何法律。

整个辩护过程中,正义律师说的有理有据,所陈述的观点让公诉人、法官无话可说,不知如何辩驳。期间,宋振海也做了简单的自我辩护,向法庭陈述了炼法轮功后给自己的身心带来了可喜的变化等。

然而,2014年11月上旬,临漳法官只顾眼面前利益仍然执迷不悟,继续为中共邪党所利用,非法判宋振海三年刑期。

临漳法院电话:
院长李金忠13313008689,
副院长李天明18031039166,
副院长杨爱民18031039158,
副院长代进瑞18031039108,
副院长王有林18031039106,
齐雷彬13315063555,
黄强18031039156,8902229,
王敏(行政庭)13722671623,
李海霞(刑一庭,此人负责宋振海案子)
18031039186,郭献花13171777018,
不知姓名的副院长18031039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