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不知如何做到学会向内找
今年夏天,我们身边一位同修A被中共警察绑架了,并且很快把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妄图对同修非法判刑。A的妻子同修没有工资收入,家里还有两个在上学的孩子需要照顾,处境挺难的。我们无法见到同修A,也接触不到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大家决定也聘请一位正义律师。
一开始不知从何做起。师父看到我们想往前走,就帮了我们。恰好当时一位正义律师,正在我们周边一个地区代同修的案子,没费多大劲就联系上了。可是一说到要真正面对,我发现自己心里开始不舒服,怎么回事呢?向内找有怕心:怕邪恶迫害,怕做不好,怕对救度众生起不到作用,怕多花钱,怕落埋怨……原来自己有这么多执著,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没想众生的需要,真的感谢师父给我们安排的这次既救度众生、又成就自己的好机会。
记得第一次准备和这位律师配合时,自己事先想着律师一定是说话铿锵有力、非常硬气,到哪都是勇往直前的。可是那一次,律师往我们地区来就非常不顺利,一见面看到他脸色难看、身体还不舒服,更主要是他说话温文尔雅的,不符合我的观念。当时我的心就凉了,在心底打起了问号:这能行吗?
律师会见完同修A就离开了。我的心里更难受了,产生了负面情绪:就这么一趟就完事了,律师费、差旅费,这样下去得多少钱啊,这有实质意义吗?当时,周围同修多多少少都产生了类似的负面情绪。
作为修炼人,任何情况下都要向内找。找到我们有依赖心,看到A面临非法判刑,想到他的妻子同修和两个孩子,就开始着急。嘴不说心里有想让A赶快回来的心,就想着让律师帮我们把同修弄出来。首先我们的基点就摆错了!想到这,自己一下子惊醒了,难怪律师来我们地区会难受,会是那样的表现。我们没有把这件事当成救度众生的机会,没想着过程中把该讲的真相都讲到位,律师不是修炼人啊。
二、律师鼓励黑窝内的同修
有了第一次的经历,大家都向内找,决定下次一定做好。律师再来,我们提前发正念,解体律师所到之处空间场的另外空间的一切邪恶生命与因素。律师来了,我们诚恳的给他讲真相,还告诉他回家把真相也讲给家人,让家人也受益。
这一次律师来得非常顺利,他一见到我们就说,本来没有票了,可突然有人“意外的”给他送来一张票,代法轮功的案子和代别的案子就是不一样。
律师顺利的到看守所会见A,由于被非法关押的时间长了,A的状态有些不稳,说在里面每天要干繁重的奴役,周围的人多是社会道德行为非常败坏的人,他感到很痛苦。律师鼓励A:“你和他们可不一样,你是有信仰的人,你的信仰的力量是无穷的,能改变你周围的环境。”律师还把事先背下来的两首李洪志师父的诗背给A,告诉A外面的同修和A的妻子同修都在关注他、营救他。
A落泪了,表示一定努力做好,请律师转告外面的同修谢谢大家的正念加持,转告妻子同修谢谢她这一段时间的默默坚守。
律师从看守所出来后向我们转达了A的话,A的妻子同修当时就哭起来,律师善意的对她说:“你们不是应该修去情吗?你这不是动情了吗?不能光讲给别人,自己也要做到啊。”
三、律师配合我们讲真相
接下来律师又去了我们当地检察院,我们在外面发正念。律师找到办案人员问:“我的当事人是个非常好的人,你去他工作的学校了解过吗?”一下子把办案人问住了。
律师接着说:“我可亲自问过他身边的人,大家都说他非常善良。你不了解法轮功,他们都是说真话的,他们给你们打电话也是为了救你们……”
律师还说:“你们不能光听一面的,将来A的学生会怎样看你们,怎样看这个社会。我作为一名律师,亲自接触法轮功案件后了解到他们真的很无私……”
检察院的人听了律师的话,一个劲表示案子很快就会打回公安局。
这次律师在检察院讲了一个多小时。
四、律师善意的指出我们讲真相过程中的不足
律师临走前,我们又在一起沟通,大家都很高兴,觉得这次效果比上次好很多。律师很谦虚的说:“不是我做的好,是你们大法弟子配合的好,主要在你们。”
是啊,我们真的应该承担起主角的作用啊。
律师又善意的给我们提了一些建议。他说:“你们大法弟子真的是一个非常善良的群体,希望所有人都能得救。可是你们有时候讲真相不考虑对方的感受,一个劲的把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灌给对方,你们说处处为别人着想,可是在这一个问题上你们没做到啊。”
律师接着说:“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一个人拉肚子,你非得给他吃镇痛片,不但治不好,还可能会引起一些负面反应,给人讲真相要恰到好处啊。”
我们知道这是李洪志师父在借这位善良律师的嘴点我们,让我们看到修炼中的不足。
在和律师配合的过程中,我们逐渐学会了实修,去掉怕心、依赖心、埋怨心等人心,律师也越来越感受到我们的真善。
后来这位律师开始告诉他身边的人修炼法轮功,还告诉他妻子修炼,还给家人讲了法轮功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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