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永吉县刘丽华自述受迫害经历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我是吉林省永吉县岔路河镇大法弟子刘丽华。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三日四点多钟,我和女儿正在家中抽水,一拉溪镇派出所所长李福德等五人闯入我家,在没有搜查证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搜查,把仓房窗户撬开进里翻东西,这是李福德回屋把钥匙翻到,把仓房门打开,一拉溪镇派出所警察一进去就把锁着的电脑箱踹坏,强行把我的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等装上车。

我说:你们这样做和强盗有什么区别?当时李福德就说:我们就是强盗你能怎么样吧?然后李福德马上就给国保大队长王树祥打电话,说我们这有大收获。这时几个警察围着我不让我动,那边把非法抄的东西强行装车,连衣服、鞋都不让我换,就强行把我抬上车,我女儿在旁边吓得直哭,喊着放开我妈妈。他们这些没有人性的警察却置之不理。

就这样大概在五、六点钟把我强行拉到一拉溪镇派出所,在所谓的整理材料时,他们问我什么,我都拒绝回答,我只告诉他们,天要灭中共,三退保平安,迫害大法弟子会遭报的,从进派出所我就一直坐在椅子上发正念,大约7点多左右,国保大队长王树祥领着一名打手来了,楼上楼下两次找我问话,我就是什么都不说,王树祥站起来说,我就没碰到过你这样的人,不谈了!接着就把我强行戴上手铐送往口前拘留所,一路上见到村庄我就喊“法轮大法好”。因为我知道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偷偷摸摸的,见不得人的。王树祥开车撒不开手,他就向我发狠说,等一下如何如何。我一概当没听见。

大约八点多,王树祥把我拉入永吉县公安局院子内,下车就拿他喝剩的半瓶矿泉水打我的头:你喊呀,把公安局的人都喊起来。因为我不承认对我的迫害,所以他打我就喊:“法轮大法好!”他打了五、六下就转身走了。大约八点三十分左右他们把我送到永吉县兰旗拘留所,在这期间他们曾所谓的提审两次,因为没问出什么,就草草的给我编造一些所谓的罪名,拘留了十二天之后,于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五日,非法把我绑架到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在黑嘴子劳教所,我被关押在二大队二小队迫害,在非法关押期间因为我不承认这一切强加的迫害。在二零零九年三月份,我们十几个大法弟子决定反迫害,不干活,不穿劳教所的衣服,不戴签,因为在高压下,最后我们没有成功,二零零九年六月份我与大法弟子张淑贤(后来当地公安局给她改名为张淑仙),再次反迫害不戴签,不放床头签,为此她们不让我俩下楼吃饭,不让外出活动,不许见家人。

在这一年多的关押迫害,二零零九年九月份我开始出现贫血状态,在这种身体状况下,狱警于波、郎翠萍还叫我干活,我拒绝了,因为我不干活,狱警于波说话总是连讽刺带挖苦我、侮辱我。九月中旬狱警于波、吴立平、大队长刘连英又强行灌药迫害我两次,在我身体这种状况下,他们还强行加期二十一天,直到十一月二日才释放,在释放时因为不签他们所谓的解除证明,狱警于波就逼着我父亲签字,在这种高压下强加给我父亲的迫害我们决不承认。特此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