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口县宋屈艳遭绑架经历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宋屈艳女士,一九六五年出生(原名宋曲静),家住黑龙江省林口县古城镇林口林业局,二零一零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被林口县公安局古城镇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在林口县拘留所十五天。

下面是宋屈艳女士诉述这次遭受迫害的经历: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上午十点左右,林口林业地区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孙忠民,社区人员孙丽华、姜智媛,片警孙强伟和古城镇派出所三、四个警察到我家强行入室非法抄家,谎称是同修“举报”(后证实不是同修),抢走一整套大法书和其它部份大法真相资料、电脑2台(其中一台是家里常人用的)、真相语音电话一部、真相币印戳一个、还有几本《九评》、优盘二个、mp3一个、mp5二个、真相币(记不清是多少钱了)、真相不干胶、汽车挂坠2个等一些私人物品。并非法把我绑架到古城镇派出所。

一进入派出所,看见平时我俩接触最多、与我家住的最近的同修高成芝已被劫持在那里。我被带到一间屋里,一个警察坐在电脑旁,看样子二十多岁,问我什么我也不回答。他只好自己打印了,不知写的是什么?当把打印好的笔录让我签字时,门外进来一个警察连忙说:“不要给她,她会撕了”,也就没让我签字。

下午我丈夫(常人)也被叫到派出所做笔录,问他知不知道我炼法轮功,我丈夫回答不知道。这期间我妹妹(常人)也来了。所长孙振宇假惺惺地说本来家属不让见的,我妹妹来看望已经是破例了,其实他那是别有用心。

到了傍晚,见我和同修高成芝一直不配合他们,副所长邹治国恼羞成怒,把我俩用手铐铐在一起,并把妹妹送来的吃的摔到地上,气急败坏地说 :“不给她们吃,看她们能怎么样。”然后,强行把我俩拉入车内,随后车开走了。一路上邹治国不停地骂大法,骂师父,我们劝他不要这样,他一直不听。车停了,下车后才知道我们被带到县医院。他们强迫给我俩做心电图、化验、透视(后悟到我们这也是配合邪恶,不符合大法),然后直接把我们送到县拘留所。

到拘留所已经晚上六点多了。我和高同修在一个房间,房间里五张床,没有行李,就我们俩人。我俩坐在床上。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值班的管教给我们送来了两套被子说:“这被得花二百块钱买,看你们是女的,先盖着吧。”接过被子闻到一股发霉的气味。

第二天早上,我俩按时早起炼功。看守所人上班以后,一个管教过来生气地说:在这里你们还敢炼功,我们在监控里都看到了。我笑着说:“我们就是炼法轮功的,到哪都得炼。”他再没说话,扭头走了。晚饭前,警察把我叫出去,看见我丈夫和我堂哥(常人)来了,古城镇派出所所长孙振宇也在场。堂哥问我还好吗,并说了一些让我放弃修炼的话。我告诉他们,这不是我呆的地方,我没有错,不要劝我,我不会放弃的。孙振宇一副讨好的样子说:“这两位都是我哥了,你也得为他们想想,你再这样你丈夫就得和你离婚了。”我借机跟他们讲真相,讲大法的美好,讲我修炼后身心的变化。最后堂哥走了。

因为我和同修坚持炼功,警察把我俩调到一间没有床的屋子,还不给被子,说我们没交钱。我们就坐在地板上背法、发正念。晚上我俩就找警察要被子睡觉,早上仍然起来炼功。一连几天都这样,他们也就不管了。

记不清第几天了,我想见丈夫和儿子,就让管教给孙所长打电话。孙所长自己来了,对我说话的语气一反常态,显得很关心我,问我叫什么名字,为什么要见家人,法轮功是什么等一些问题,并在他拿来的写有法轮大法是正法,是教人向善的笔录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并按了手印。当时还以为挺正的,后悟到这也是配合了他们的伪善。

十五日上午,一个高个子警察来见高成芝同修,说是高的外甥托他来的,问高还炼不炼了?高同修理直气壮地说:“炼!这么好的功法为什么不炼呢?”他气呼呼地说着走了。

十八日上午,高同修开始“头晕”,叫管教找医生给量血压,高压180,低压90。到了下午,管教可能怕担责任,就给古城镇派出所打电话,副所长邹治国和一民警来了,邹治国又骂骂咧咧地把高同修带走了。天快黑了高同修才回来,说去了县医院血压还是180~90,一路上邹治国还在谤师谤法。不管67岁的高成芝身体如何,又把她送回了拘留所。

二十日早上六点,叫我俩收拾东西,说该走了。办完手续后,我和同修出了拘留所的大门,见双方亲友们已在等我们。回到家后才知道家人为我请了律师。下面是律师走法律程序的经过。

十一日下午一点,律师到拘留所见我,没见着后直接去古城镇派出所。大约两点半孙所长给我丈夫打电话核实律师身份,问是家属请的还是谁请的,丈夫说是他自己请的。孙所长很生气。大约三点时,律师从派出所出来说派出所所长是法盲加流氓,不但不懂法,还把律师的衣服拽坏了。所长说从来没听说法轮功还请律师,认为不可思议。其实是信息闭塞,众生被毒害的很厉害。

律师从派出所出来后直接去县公安局投诉派出所所长野蛮执法。公安局长不在,副局长找来公安督查、国保大队长等相关人员。律师坐在椅子上,公安人员站着听律师讲事情真相。国保大队长王纯明让孙所长给律师赔礼道歉并派人给律师的衣服缝好。律师对所长说:“你这么个小破官就敢为所欲为,比你大的多的迫害法轮功都抓起来蹲监狱了,你敢不敢脱了衣服咱俩出门比试比试,别看你是东北大汉也不行。”所长低头不语。警察很不理解法轮功怎么能请律师呢?律师说:“我是依照宪法堂堂正正给法轮功辩护的,司法部明确规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律师可以给任何人辩护”。律师说:“你们这里信息闭塞,我去过很多地方给法轮功辩护,哈尔滨,佳木斯的警察,法轮功的事都躲,都不管,你们这里还当事干,不是没事找事吗?”随后警察又给我丈夫打电话核实律师,我丈夫正气十足地对警察说:“那是我媳妇,不管对错,过了二十多年了,我不管谁管?我忙没有时间管这事,请个律师,你以后找我律师谈吧。”

十二日上午,律师找国保大队长说:“现在这个案件本身就是证据不足,就不要搞成刑事案件了,这样我就不介入了,否则我一定介入。”

在我回来的前一天,古城镇派出所还勒索我丈夫一千元钱,逼我丈夫在行政拘留书上签字,我丈夫为了我能回来违心地做了这一切。

恶人迫害我,并给我的亲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妹妹精神失常,时不时就说吓怕了;儿子压力很大,不敢让我在家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