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颖于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从满洲里到通辽市探亲,被通辽市警察非法抓捕,当天通辽市科区公安局提审人员李强在提审王颖时,揪住王颖的头发殴打她。
酷刑演示:毒打 |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就是在王颖被非法关押在通辽市看守所的次日,被看守所的包文山、京余库等十多人暴力殴打,致使头部肿大,面部变形,牙齿被打松动,不能正常进食,到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已经绝食抗议一百三十二天。
由于肢体关节长期被刑具禁锢受限、加之长期没有正常进食、进水,四十岁的王颖现在身体部份肌肉组织已陆续出现萎缩现象,不能行走和大、小便,需要两人架着拖着腿才能往前挪动,身体极度虚弱已到极限,生活已完全不能自理,身体内脏器官也已逐渐出现衰竭现象。
在未正常进食进水期间,看守所对王颖虚弱的身体进行长达五十七天的酷刑迫害:两臂被绕在脑后双手掌反铐在夹板上,双脚被脚镣锁在一个一尺多高的铁管子上,每天只能坐着,整夜不能躺下睡觉,又遭受到强行插管灌食,造成消毒更换胃管拔管时已发生出血现象,血液呈喷射状由鼻孔四溅,医护人员都已不敢且不愿再对王颖做鼻饲。现在只能通过从鼻孔强行插胃管注射药液及流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
通辽科区法院于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对王颖、周金鹏、丁力研及田心进行非法庭审,开庭当天,周金鹏、丁力砚出现在看守所三楼会议室开庭现场时,显得很憔悴、消瘦。
当王颖出现时,在场的人都看到了这样惊人的一幕:王颖则是被两个法警架着拖进来的,额头缠绕着白色纱布,绕几圈盘在头发上,鼻孔里插着导液的管子,一侧脸上粘着一块胶布,还被铐着手铐。她的身体极度虚弱,不能走路。法庭也明确表示是因为王颖的身体状况很糟才选择在看守所开庭。在开庭期间,王颖的手出现麻木,多次要求打开手铐,法官都置之不理。
王颖聘请的北京律师来通辽见王颖,只见王颖的脸有些浮肿,王颖强烈告诉律师要求上诉。在律师见王颖期间,看守所的警察不断骚扰,说是上级的要求,直到律师严厉的询问你叫什么名字?警号是多少?她不说名字,王颖告诉了律师以后,她才灰溜溜的走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