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诬陷、判刑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四日至二十九日,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集体出动,绑架了陆良县刘谷芳、梁国芬夫妇、李小美、太琼仙、彭平国、杨琼官、念冬梅七位法轮功学员,同时对他们非法抄家,除念冬梅外,其余六位法轮功学员均被非法拘留。
二零一零年八月,曲靖市检察院检察官肖燕飞、龙明辉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诬陷七位法轮功学员。十月十五日,曲靖市中级法院对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一个多月后对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三年至十二年不等。参与迫害的有:审判长高卜强、审判员赵俊栋、代理审判员柏桦、书记员张蕊。
刘谷芳、梁国芬夫妇分别被诬判七年、十二年
刘谷芳,男,四十二岁,妻子梁国芬,四十二岁,原陆良县丝绸厂职工(后失业),夫妇俩住在陆良县同乐大道154号6幢3楼13室,自营一首饰商铺。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四日,陆良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了夫妇俩,并抄了他们的家和商铺,抢走了师父法像、大法书籍、法轮功真相资料、电脑、打印机、刻录机、切纸刀等。之后刘谷芳被送到陆良县看守所,妻子梁国芬被送到马龙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四月三十日二人被陆良县公安局非法逮捕。十月十五日非法开庭后,曲靖市中院对刘谷芳非法判刑七年,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妻子梁国芬被非法判刑十二年,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关押。
梁国芬年轻的时候身体就很不好,经常感冒生病,老往医院跑。一九九八年她走入了法轮大法的修炼,通过学习李洪志老师的《转法轮》,修炼五套缓慢易学的功法,身体健康了,心情也舒畅了。她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原则,时时处处做好人,街坊邻里都称道。她的丈夫刘谷芳看到了妻子的变化,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污蔑法轮功之后,也毅然走进了法轮大法的修炼,他也遵照李洪志老师教导的真善忍原则,在家里,孝敬老人,关心晚辈;开了一家首饰店,做生意绝不欺诈顾客,为人实在,生意做得非常好,有些顾客都慕名远道而来。然而这样的好人却遭到中共的迫害,认识他们的人无不感到惋惜和气愤。
李小美被非法判五年
李小美,女,今年六十六岁,农民,家住陆良县中枢镇四河村委会9组王河头151号。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四日,李小美被陆良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抄家,在陆良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四月三十日被陆良县公安局非法逮捕。十月十五日非法开庭后,曲靖市中院对李小美非法判刑五年,送到云南第二女子监狱非法关押,现已回家。
太琼仙被诬判四年 狱中遭药物及奴工迫害
太琼仙,女,今年六十二岁,原是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中枢镇霉制剂厂仓库保管员,家住陆良县西门小街2号1单元502号。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六日早上在家中,太琼仙被陆良县公安局、县国保大队警察、西门办事处共七、八个人绑架、抄家,之后被送到曲靖市沾益县看守所非法关押。陆良县公安局给家属的陆刑拘通字﹝2010﹞94号拘留通知书上,办案人的落款是刘现成、马顺云。非法关押一个月后,四月三十日,太琼仙被取保候审回家。
五月十七日太琼仙又被陆良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这次直接送到沾益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里干奴工——磨锡箔纸,有时还拣辣椒。
十月十五日非法开庭后,曲靖市中院对太琼仙非法判刑四年,送到云南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非法关押,一个月后又转到四监区,每天强迫干奴工——缝皮包。除了高强度的奴工迫害,监狱还欺骗太琼仙说她血压高,并强迫每天三次吃“药”,平均一天要吃十片药。也不告诉她这些到底是什么药,吃药后,太琼仙头痛欲裂,腰也疼得直不起来,浑身还起红疙瘩。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从监狱回家。回家后还遭到中枢派出所电话骚扰。
彭平国被诬判四年 狱中遭药物及奴工迫害
彭平国,男,五十二岁,家住云南曲靖市省陆良县马街镇刘家村委会彭家村132号,是马街镇农民。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六日中午正和妻子在街上赶集,被马街派出所的一个警察骗到派出所问话,结果到派出所后,三、四个警察二话不说,就带着他回家里抄家。之后被送到陆良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陆良县公安局给彭平国妻子的拘留通知书,办案人落款是陈树才、黎贵祥。一个月后,四月三十日陆良县公安局对彭平国取保候审,他回到了家中。
可回家才一个多月,五月十七日,彭平国再次被骗到马街派出所,去后被强行带到陆良县医院检查身体,之后送到陆良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每天强制干奴工——穿珠子(类似手链等装饰品),因视力不好,完不成规定的任务量,看守所警察授意犯人殴打彭平国,将他肋骨打青。
十月十五日非法开庭后,曲靖市中院对彭平国非法判刑四年,十二月十三日彭平国被送到云南第一监狱十监区非法关押。刚进监狱的一个月,彭平国被警察以“血压高”为由,强制每天输液一个多小时,输液的针水到底是什么,却不告诉他,同时还逼迫他每天早、中、晚三次吃降压药,直到他从监狱回家的头一天还在被逼吃药。对于一个血压正常的健康人而言,这无异于慢性杀害。吃药后,彭平国的头剧痛、昏沉、腿也浮肿。
一个月后,彭平国被强迫到制衣车间干奴工——包装衣服,二零一一年五月四日出狱回家。
杨琼官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五年
杨琼官,女,今年六十七岁,是陆良县贸易公司退休职工,家住陆良县北门东小街29号6幢5室。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被陆良县公安局、县国保大队绑架,在陆良县看守所拘留三天后,四月一日取保候审回家。
十月十五日非法开庭后,曲靖市中院对杨琼官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五年。
念冬梅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
念冬梅,女,今年七十三岁,是陆良县中枢镇茶花小学退休教师,家住陆良县罗家小街180号。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五日被陆良县公安局、县国保大队绑架,当日取保候审回家。十月十五日非法开庭后,曲靖市中院对念冬梅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4/4/9/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