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青史代代传 恶人榜上名
二十二年前的那个初夏,浩宇清音,雨花纷纷。
二十二年前的那个初夏,佛光万彩,耀透红尘。
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三日,长春,佛经预言的转轮圣王将他的佛家大法(法轮功)传向人间。很快,福音似春风吹绿了万里山河,如甘露遍撒大地民宅宫阙,短短的七年间,据官方统计大陆有近一亿人学炼。
大法师父领着学员们开创的是一段不寻常的历史。这期间除了给亿万民众带来健康的体魄、高尚的心灵、无数的神迹,还有泣血的悲壮,浩然的正气,感动天地的大善,也有人神共愤的邪恶——中共残害善良者的一幕幕……
这原本是一群与世无争的修行人,却在一九九九年的那个阴风切切的夏天,破天荒地被妒火攻心的当权小丑推上了人类霓裳翩翩、烟尘漫漫之大舞台,不可回避地担当正义,挽狂澜于危殆,唤良知于迷乱。他们所做的不是要在人类的竹帛流芳;他们是在迫害面前做着自己应担当的普世道义和责任。但他们的事迹,给予人类的,包括奠定的道德和打压迫害面前的种种表现,却注定要载于竹帛,芳于后世。人类的竹帛之外,还有神一字不差、毫厘无漏的青史。
相反,那些迫害良善的恶人,也注定在“恶人榜”上留下他们的名字,以警后世。
在人类有记载的历史长河里,如秦桧者,千百年来,正义人士无不骂之、恨之、唾之。
久负盛名的杭州西湖,栖霞岭下,“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岳飞祠庙墓门上有如是传世名联,让多少俊杰仁人,往返凝眸,审心慎行。岳飞墓前,至今有四具铁铸人像,双手反剪,面墓而跪,正是陷害岳飞的秦桧、王氏、张俊、万俟卨四人。
往事并不随风散,八百年前风波亭悲壮的一幕,岳王的浩气忠魂、赵构的皇帝梦、秦桧的小人心、秦桧手下的一帮无视事实昧着良心的官吏差役……忠、奸、善、恶,世人看得分明,记于胸中,书于史册,存于天地……历史如转轮,悲壮的历史虽去远,却留给了近千年后的今天,人们在更大面积的“莫须有”和迫害面前一面辨别正邪、分清善恶的镜子……历经浩劫的法轮功师父和学员,在人们的视线中愈加清晰——“法轮功遭受千古奇冤”、“天安门自焚是中共栽赃法轮功自导自演的”、“共产党残害死成千上万法轮功学员”、“共产党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退党(团、队)的人数已经有一亿五千多万”、“释迦牟尼佛讲的三千年一开的优昙婆罗花已经开了”、“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能遇难呈祥”……这样的片言只语,在街头巷尾,在城市乡村,在大陆与海外,人们总是能听见。
下面是整理的重庆十几年来的主使和参与迫害善良民众的“恶人榜”。这个“恶人榜”不全,事实上在明慧网上所报道出来的也远不止此。可能还有极恶者、还有幕后的指使者,至今没有曝光。
但在神的载记中,善恶微茫,点点滴滴、思思念念都不会遗漏。所以,逃得过人中大法徒整理的“恶人榜”,却逃不过上天的“恶人榜”。
善良的修炼人总是希望人好,更不会记恨和报复谁。李洪志先生在《芝加哥市法会讲法》中说:“我说修炼人是没有敌人的,你们只有救人的份儿”。多年的实践中法轮功学员也是这样做着。因此,包括下面列入“恶人榜”的人,若真能改过迁善,也真是善莫大焉!(或许下面的这些人中,就有已经明白真相,弃恶从善者。)所有的法轮功学员也一定为你感到高兴。
一、中共重庆市委恶人榜
1. 薄熙来,原中共邪党重庆市市委书记,现被囚于北京秦城监狱。
至今,一些受其蛊惑的重庆人还在为其鸣不平。只因为薄熙来魔鬼般的真面目,被中共出于保党的需要而一直用画皮竭力包装着。薄熙来的真正罪行一旦晓之于世,其伪君子的形象伴随中共恶党的真面目,会举世震惊!让人目瞪口呆!甚至有人会一时无法接受事实,中共恶党也会立即解体!
据媒体报道,薄熙来除拥有海外六十亿美金之外,在大陆坊间和海外,真正的罪行是万国宫罪中的三宗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早在二零零七年十一月,澳洲纽省高等法院已裁定薄熙来被控“酷刑罪”成立,薄熙来也因此“有损中共国际形象”被贬重庆。而早在七年前,薄熙来就在十二个国家(澳洲、美国、英国、西班牙、芬兰、瑞典、日本、德国、俄罗斯、韩国等),被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杀人罪告上法庭。
目前中共对其定的三个罪名,是出于政治考量和保党需要的结果。
薄熙来任职大连期间,大连成立了两个尸体加工厂,直到二零一二年薄熙来倒台时才予查封(至今中共的百度上还能搜索)。薄熙来还参与了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的“这个星球前所未有的罪恶”。
薄熙来在任职中共大连市长、大连市委书记、辽宁省委副书记、辽宁省省长期间,亲自操纵指挥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导致辽宁省成为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大连教养院除酷刑折磨外,还采用最下流卑鄙的性虐待折磨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十月,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发生将十八位女性法轮功学员扒光衣服推入男牢、任男犯肆意强奸的恶性事件。……截至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九日,辽宁省经海外人权组织证实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达一百零三人。
薄熙来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被贬至重庆,与民间有着“屠夫”(活摘人体器官)之称的王立军狼狈为奸,导致重庆千名法轮功学员遭遇绑架、洗脑、关押、酷刑,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在遭受迫害时撒手人寰。
2. 张德江,原中共重庆市委书记。因在广东任职时紧随江鬼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在海外澳洲张被以酷刑罪告上法庭。
张德江二零一二年来重庆后,三个月里就绑架逾百名法轮功学员;万盛数万民众抗争事件,其竟指使、栽赃给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故伎重演中共十几年来迫害法轮功的手法。
3. 贺国强,原重庆市委书记(二零零二年十月前),后来的中共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重庆的三年,是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首轮高峰期。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贺国强亲到市公安局、市警卫局和市国家安全局,要求三部门进行迫害法轮功;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日召开座谈会,要求迫害法轮功作出成绩;二零零一年四月九日,贺国强参与市委政法委主办的污蔑法轮功展览,指示将此展览巡回至区县,为迫害法轮功推波助澜。贺在其任内,在多次会议上亲自指示打压法轮功,对重庆地区法轮功学员遭遇残酷迫害负有无法推卸的责任。
4. 包叙定,原重庆市市长(二零零二年十月前)。其任代理市长期间,于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六日接到国务院办公厅对修炼法轮功的公务员处理通知后,立即部署政府机关、学校及企业开展镇压运动。在二零零零及二零零二年政府工作报告上,他公开发表言论,支持镇压法轮功。
5. 王云龙,原重庆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一九九九年,其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宣布取缔法轮功的决议,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参与市委、市政府、反×教(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协会举办的污蔑法轮功图片展,于开展仪式上发表污蔑及煽动群众反对法轮功的言论。二零零二年三月,其主导出版污蔑法轮功的书刊和音响品,煽动不明真相百姓对法轮功的仇恨。
6. 滕久明,原重庆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二零零二年五月及六月,其指导办理“反对×教”为名的体育表演赛,并于开幕会上讲话污蔑法轮功;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三日,代表重庆市委参与中国反×教(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协会之年会,发言支持该协会污蔑法轮功活动。
7. 聂卫国,原重庆市委副书记,分管政法及信访工作。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五日,其于市近郊地区稳定形势分析会上讲话支持镇压法轮功;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二日带领市干部观看污蔑法轮功的话剧演出,为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推波助澜。
8. 陈邦国,原重庆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一九九九年,其亲自督办清查法轮功出版物;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五日市政法委与市委宣传部等单位举办污蔑法轮功图片展;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日参与污蔑法轮功的报告会;二零零二年七月十日组织攻击法轮功的座谈会。
9. 朱明国,原重庆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九日,其主持政法工作会议,要求下属部门参与镇压法轮功、强迫进行洗脑“转化”工作;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一日在江泽民(民间称江鬼)至重庆所谓的考察之后,召开政法部门会议,要求落实镇压法轮功;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五日主持市近郊地区稳定形势分析会上部署镇压行动;二零零三年五月,市公安局利用非典期间“大力”镇压法轮功。 恶人朱明国,是导致二零零二年西山坪劳教所、茅家山女子劳教所、监狱、洗脑班、看守所等黑窝,歇斯底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黑手。
10. 秦信联,原重庆检察院检察长。于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二日及二零零四年一月八日,其在重庆市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强调利用“法律武器”镇压法轮功,罗织罪名、批捕、起诉多名因不愿向强权妥协的法轮功学员。
11. 胡沛荣,原市劳教局党委书记、局长;涂德语,市劳教局政委、副局长。这两人主管重庆市劳教工作,强迫法轮功学员洗脑“转化”,其“转化”“成果”受到司法部劳教局“充分肯定”。对所管理的劳教所发生的恶性折磨事件,包括市女子劳教所至少八名、市西山坪劳教所至少三名迫害致死案例负有直接责任。
12. 朱华凯,原重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其参与重庆市×××协会第一次理论研讨会,代表市委政法委“肯定”重庆市×××协会迫害法轮功的行动,并要求将此行动扩及社区,要求该协会配合有关部门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转化”工作。
13. 王学英,市政府防范和处理××问题办公室处长、市××协会副秘书长。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一日,王学英与重庆市科协举行报告会,以科普报告会的名义宣传污蔑法轮功的言论;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八日、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九日,于××协会理事会上通报重庆市镇压法轮功的情势;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主办洗脑班,强迫法轮功学员洗脑“转化”。
14. 黄镇东,原重庆市委书记,在其任职期间,数百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洗脑、酷刑、非法劳教、枉法判刑,并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15. 王立军,原重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在迫害法轮功运动中,同薄熙来狼狈为奸,无论是在辽宁还是重庆,都是急先锋、罪魁祸首。其在辽宁和重庆,大肆绑架法轮功学员,并施以酷刑、非法劳教、枉法判刑,对数十名法轮功学员的被迫害致死,负主要责任。
重庆的警察界流传王立军为人狠毒,其在重庆还强奸多名刚从学校毕业的年轻女交警,下班之后几乎都出入于北部新区的五星级戴斯酒店(现已更名)。二零一二年春就有一名女交警控告被王立军强奸。而大陆网络上流传的关于王立军在辽宁的“英雄事迹”,实际上都是假的。
追查国际在其最新报告中揭示,二零零三年五月至二零零八年六月,时任锦州市公安局局长的王立军兼任锦州市公安局“现场心理研究中心”主任。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七日,王立军和他的“研究中心”因为“药物注射后器官受体移植研究”,被“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授予“光华创新特别贡献奖”并资助科研经费200万元。
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秘书长任晋阳在颁奖仪式上的讲话中说:“王立军教授和研究中心还针对药物注射后器官不易受体移植的难题进行了基础研究和临床实验,研发出全新配方保护液,在体和离体肝、肾脏组织再灌注处理后,经动物实验、离体实验及临床应用,取得了器官可以受体移植的阶段性科研成果。”
王立军则在颁奖典礼上说:“晋阳秘书长为首的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的所有同仁,多次到研究中心考察,他们亲临一线,就在我们的现场,技术解剖的现场,器官受体移植的现场。”追查国际发言人汪志远说:“显然,这是人体器官移植的现场。”
追查国际的最新报告披露,王立军在“光华创新特别贡献奖”颁奖典礼上谈到器官受体移植时称:“我们所从事的现场,我们的科技成果是几千个现场集约的结晶。”
事实上,追查国际二零零九年就公布了王立军参与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证据。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二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公布了一位证人现场目击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证词,他当时就在王立军手下担任警察,王立军给他们下的死命令是,对法轮功“必须斩尽杀绝”。二零零二年,此证人参与了非法抓捕、拷打法轮功学员的行动。其中一位三十多岁的女性法轮功学员,被经过一个星期的严刑拷打、被强迫灌食,已经是伤痕累累。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辽宁省公安厅某办 公室派了两名军医,将该名学员转移到沈阳军区总医院十五楼的一间手术室内,在这名女学员完全清醒的情况下,没有使用任何麻药,摘取了她的心脏、肾脏等器官。证人当时持枪担任警卫,目击了这名女法轮功学员痛苦死亡的全过程。
除了这位警察作证时的录音和文字记录,另外还有证据证明王立军直接参与了活摘器官行动。
对此,大陆坊间、香港、澳门和海外,王立军被冠以“屠夫”之名。
16.王鸿举,原重庆市长。
17. 黄奇帆,现任重庆市长。
18. 林育均,原重庆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610主任。
19. 陈焕奎,重庆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610主任。
20. 蔺琼生,重庆国保总队队长、重庆610主任。
21. 冯华,重庆国保总队副队长、重庆610副主任。
22. 房洪,重庆市公安局一处处长、610成员。
23. 晏方柏,重庆市公安局一处副处长、610成员。
24. 刘光磊,原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现任重庆政法委书记。多年来,重庆法轮功学员所遭遇的迫害,刘光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5. 何艇,现任重庆市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自二零一二年其来重庆之后的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何艇负不可推卸的责任。
26. 王勇,重庆市国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7. 苏邑钊,重庆市公安局一处、610恶人,其人长期以来甘愿充当中共打手,参与指挥策划了多起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酷刑折磨、重判案件。其中,包括北碚法轮功学员张培金、王光林,潼南法轮功学员唐进明,大渡口区法轮功学员张全良等。
28. 黎先齐,市监狱管理局局长,是操纵和指挥全重庆市监狱系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首恶之一,也是永川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直接幕后黑手。
二、610办公室
“610办公室”,在本系列前面文章中一直简称:610。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成立了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人称纳粹盖世太保似的“610办公室”。这是一个肆意践踏公检法司系统,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和实施这场血腥迫害的机构。中共发动的大规模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都是通过“610”系统,开动各级政治和国家机器,层层遍及全国。
重庆市610
有人说:“重庆市610办公室”是名副其实的魔鬼巢穴。重庆市及区县各级历任610头目,是迫害重庆善良民众的幕后元凶;而很多610成员,既是策划者,又是直接行恶者。
蛰伏于重庆市南岸区上新街马鞍山路五十六号,距离上新街转盘一百米处,有一个挂羊头卖狗肉的招牌:重庆市物证鉴定研究所——这就是臭名昭著的重庆国保总队兼重庆610办公室躲藏的邪恶巢穴。其墙上有令人恶心的血红的牌子“对党忠诚”,可见其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恶党维持恶政和迫害人民的血腥工具。
该机构系统的指挥并直接参与对重庆市的法轮功学员、正义的民主人士、下岗工人以及上访民众的绑架、构陷和迫害,对全市人民施以高压恐吓、谎言欺骗,以维持邪党的权力“稳定”。尤其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犯下了滔天大罪,迫害致死一百多人,骚扰、绑架、冤狱迫害近万人次。
一直以来,重庆市610就在幕后构陷和指挥绑架、监狱的洗脑,等等,制定各时期迫害名单,向下级推行邪共中央610的迫害政策。
大到各个时期的迫害计划,小到对每一个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细节措施,这个罪恶机构设立众多科室,涉及审讯、侦察、洗脑等等,固定办公的人员上百人,各区县的国保大队及610人员直接受命于此。
三、重庆市监狱系统恶人榜
中共重庆市监狱管理局是重庆市各监狱的领导机关,是中共流氓政治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魔爪,向重庆市各监狱下达了许许多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文件,是重庆市各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魁祸首。
市监狱局成立所谓“教育转化”的攻坚领导小组,组长由黎先齐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王永端政委和张祖华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唐贵发副处长和刘晚波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袁松培副处长、胡巨章副处长和张建国副处长为成员。凡非法关押有法轮功学员的监狱,均被他们成立相应迫害机构。
建立局领导对强制洗脑“转化”的联系点。黎先齐局长负责永川监狱、王永端政委负责涪陵监狱、张祖华副局长负责女子监狱和重庆市监狱。
建立狱警职能处室承包所谓“教育转化”(强制洗脑)的“责任制”。局教育、狱政、狱侦、刑罚执行和生卫装备五处,每处配合监狱负责二名以上法轮功学员的强制洗脑任务。
从新犯转运站抽调二名年富力强、“政治上可靠”、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警察,与局教育处的警察组成强制洗脑攻坚小组,专门研究洗脑对策,指导各监所做好强制洗脑的所谓“工作”。凡非法关押十名法轮功学员以上的监狱,必须成立攻坚小组,且要有二名以上的专职警察负责强制洗脑。
1. 重庆永川监狱恶人榜
重庆永川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职机构“教育矫治中心”,组建于二零零九年初,由各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打手组成。该机构专门研究每个法轮功学员的情况,并针对性的制定迫害方案。其组织成员亲自参与并监督胁迫各监区警察、犯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由此,永川监狱形成了多层次并相互交织的迫害体系,直接听命于“610”及市监狱管理局。
分管副监狱长、教育矫治中心、狱政科、教育科,直接出面或协同监狱医院、接见室、各监区区长、副区长、警察、夹控犯人共同迫害法轮功学员。
⊙永川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罗长明。
⊙狱政科科长:李会明。
⊙教育科科长:张龙剑。
⊙四监区恶警:龚世全、郑柯等。
⊙二监区恶警:周强、李涛等。
⊙永川监狱七监区监区长:王小川。
⊙永川监狱狱政科科长:李会明(警号5016485)。
⊙永川监狱教育科科长:张龙剑(警号5016099)。
⊙永川监狱医院副院长:杨福元。
⊙监狱长:胡马平。
⊙杨礼明,永川监狱副监狱长,高中毕业,是永川监狱迫害法轮功的主要黑手。杨礼明暗中物色非本县市犯人在各监区充当线人,以利益威逼诱惑犯人疯狂迫害法轮功:迫害最卖力的可以不受各监区或其它部门警察监管;减刑幅度增大,减刑优先。
⊙王东,永川监狱副监狱长(警号5016617),原是中学英语教师,后调入永川监狱,直接分管永川监狱东山监区(十、十一、十二监区)的全面事务,是配合杨礼明迫害法轮功的最得力帮凶。
⊙李娟,永川监狱政治处副主任,女,四十多岁,是协助永川监狱教育科和永川监狱教育矫治中心迫害法轮功的直接幕后操纵者。被劫持到永川监狱的法轮功学员在入监区(即现在的七监区)被迫害一个月后,就是由她具体安排和分配到其它监区受迫害。
⊙王晗威,永川监狱教育科科长,四川德阳警校毕业,原永川监狱二大队十二分监区长,因迫害法轮功积极和卖力,二零零五年左右升为七监区监区长。法轮功学员谭学礼就是在二零零六年被该监区迫害致死。此后司法系统非但没有追究他的故意杀人罪行,反而于二零零七年将其提拔为永川监狱教育科长。此恶人采取与各法轮功学员谈话等方式掌握学员情况,然后具体制定迫害方案,包括迫害程度、迫害手段等,直接操纵胁迫各监区下手迫害。其人心狠手辣,是永川监狱迫害法轮功的直接黑手。
⊙吴某、付本平,永川监狱教育矫治中心负责人,是从监区抽调的迫害法轮功最卖力的恶警,经常找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的谈话,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的不同情况制定迫害方案,直接调遣、指挥和操控各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
⊙郑波,重庆市新胜地区检察院刑执监督科科长,是二零一零年前直接包庇纵容永川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犯罪的恶人。该人在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后,替永川监狱撒谎和遮丑,帮助永川监狱恶警和参与迫害的犯人逃避法律追查。
⊙唐军、辜晓林,永川监狱十监区的恶警,长期以来,逼迫法轮功修炼者在室外正坐或站军姿,每天从早上六点起一直到晚上十二点,不论严冬和酷暑。中途如果有人动作不“规范”,恶警唐均、辜晓林就指使其他服刑人员对法轮功学员拳脚相加。另外,对不写“三书”者,此二人还要克扣他们的饮食。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还有:
林伟、毕光贵、杨永清、陈松、贺礼、钟爱民、郑柯、朱征宇、王强、付本平、石德兵、张猛等。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犯人:
李德云、熊峰、赵海鹏、吴参、唐成、丁小波、张平、邹文勇、张正中、陈岗、江叔海、杨天华、曾显军、钟桂波、张立、翁小东、唐纪云、温兴云、廖建洪、庹飞、龙洪波、吕明、谭冲、方茂禄、张敬波、李成柱、熊生刚、肖令民、范嗣兵。
2. 重庆女子监狱恶人榜
⊙吴大茂,重庆女子监狱(二零零九年十月份以前)监狱长。此人热衷追随中共邪党,在其监狱大会上,总要攻击和贬低法轮功。二零零九年十月以后,据称其与文强涉黑案有关,再未露面。
⊙女子监狱监区长黄利。
⊙教导员况慧文;狱警徐永红等。
⊙李小娟,重庆女子监狱长,原为某监区长,后被提为监狱“法研办(强制洗脑“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机构)”负责人;中共邪党的热衷追随者,为了洗脑,“转化”法轮功学员,她搜集了大量邪党攻击、诬蔑法轮功的“书”、“资料”,强迫法轮功学员看,还规定学后要回答邪党的提问。那些下三滥的“书”中,充满了污言秽语和谩骂……“假、恶、斗”在其中表现的淋漓尽致。
⊙李文(音),重庆女子监狱“法研办”负责人之一。此人热衷追随中共邪党,极力强制洗脑,“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
⊙张锐,中共邪党的热衷追随者,重庆女子监狱原老弱队监区长。她极力设法迫害法轮功学员,为了强制“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不顾学员年老体弱,专挑最邪的恶警管制迫害学员;为了施加压力,故意制造法轮功学员与家属的矛盾。二零零九年,此人被提升为监狱大队部干部。他们的“人性化”管理高调,全是愚弄、欺骗外界民众的谎言。
⊙刘小梅,重庆女子监狱八监区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她热衷追随中共邪党,极力迫害法轮功学员。监狱规定:每个服刑人员每月可下账三百元,以买生活用品、营养品、加菜等。但对未“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她规定只许下账五十元,这样连购买生活用品都不够。其他服刑人员晚10:00准时就寝休息,但是未“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只准夜里11:30~12:00才休息,甚至更晚;其他人员中午可以休息,未“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连床边都不准挨靠……因此,在她及其同伙的迫害下,未“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的身体受到极大的摧残。
⊙杜客(音),重庆女子监狱老弱监区一邪恶警察。她热衷追随中共邪党,仇视大法,经常行攻击、诬蔑之能事。为了强迫法轮功学员“转化”,不顾学员年老体弱,她专挑心肠最狠毒、想从中获取高额减刑分数的多名服刑人员包夹法轮功学员;并想尽一切恶毒办法,用极端的条条框框、限制、软禁法轮功学员,以从精神上和肉体上摧残未“转化”的法轮功学员。
四、劳教系统恶人榜
⊙胡沛荣,原市劳教局党委书记、局长;
⊙涂德语,市劳教局政委、副局长。
这两人主管重庆市劳教工作,强迫法轮功学员洗脑“转化”,其“转化”“成果”受到司法部劳教局“充分肯定”。对所管理的劳教所发生的恶性折磨事件,包括市女子劳教所、西山坪劳教所数十名迫害致死案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 重庆西山坪劳教所恶人榜
备注:下面这些恶警、恶人,是自二零零零年往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策划者和直接参与者,所写的年岁,多数是他们最初迫害法轮功学员时的年龄。
⑴ 恶警
⊙涂德语,五十多岁,前重庆市劳教局政委,常督促劳教所加重迫害。
⊙龙鬃,前劳教所所长(专职犯罪的恶警)。
⊙龙仕舜,劳教所副所长,曾兼教育大队大队长,时年四十岁左右,一米六零高。
⊙姜山,现劳教所所长兼党委书记。
⊙田 鑫,“教育”科科长,后任教育大队大队长,戴眼镜,目光阴险,背微佝偻,时年约四十岁,好酗酒。
⊙胡 宏,大队长,后调茅家山女子劳教所,一张“苦瓜脸”,三十多岁。
⊙田晓海,大队长,时年三十多岁,一米七五左右,迫害阴谋的主要策划者。
⊙高 定,男,曾是西山坪劳教所办公室秘书,七大队干事,后提升为茅家山女子劳教所的大队长。头发卷曲,鼠眼,说话声调异常、阴怪,擅讲歪理邪说,时年三十岁。
⊙刘 华,中队长,后调任西山坪劳教所生活管理科科长,绰号“刘黑娃儿”,头发卷曲,长得黢黑,粗鲁狠毒,时年二十五岁。
⊙李其伟,中队长,绰号“李麻烦”,戴眼镜,半秃顶,长得像妇人,阴阳怪气,大巴上长大,曾当过历史教师,时年三十多岁。
⊙肖兴铭,二零零二年严管分队长,龙仕舜的司机,后调任劳教所包装厂厂长,四十岁左右,一米七零左右。
⊙王陈,恶警,三十多岁,一米八七,十多年一直在关押法轮功学员的中队指挥恶人迫害法轮功学员。
⊙李中全,恶警,矮肥,头发花白,文化低,暴横,时年五十多岁。
⊙李春伦,黄头发,戴眼镜,瘦,薄嘴唇,阴险,三十几岁,一米六七左右。
⊙李勇(现改名李修喑),恶警,四十岁左右,微黑,一米六二左右,因迫害法轮功卖力,被恶党授予二零零一年度“十佳”狱警。该恶警十多年来一直参与迫害被劫持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并被派往重庆女子劳教所行恶。他自编诽谤大法的歌曲,强迫法轮功学员唱。重庆女子劳教所把他借调过去兼管、做示范。他用尽了人间整人的恶毒手段,残酷迫害那里的女法轮功学员,使数十名法轮功学员遭受了极大的痛苦。
⊙叶桦,恶警,是搞广播、搞欺骗世人的文艺表演的主谋,时年不足三十岁,一米七左右。
⊙陈建平,恶警,绰号“一坨屎”、“兽医”,某医校骨科类专业毕业,曾是狱医,黄头发,二十几岁,一米六五左右,心理扭曲,常叫吸毒犯给其讲淫乱经历。
⊙刘期斗,恶警,绰号“流蝌蚪”,肥胖,走路迟缓,累喘,文化低,本已退休却赖着不走,擅长利用吸毒犯为其赚取退休前的业绩。
⊙周本中(忠),“教育”大队恶警,五十岁左右。
⊙王静,“教育”大队恶警,后任七大队副大队长。其仇视大法,动辄对法轮功学员搞“整顿”迫害。
⊙杜毅,严管中队中队长。
⊙杜军,农业中队长,是迫害死李泽涛和王占德的主要责任人(已经遭报身亡)。
⊙鲜明,七大队大队长,仇恨大法,动辄对法轮功学员恶语相加,阴险毒辣,手段残忍,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谋。
⊙汪小杰,七大队狱警主任,脾气暴躁,反对大法,手段毒辣。
⊙严飞,七大队教育干事,三十多岁,经常对法轮功学员灌输歪理邪说,诽谤大法,迫害法轮功学员。
⊙雷科金,原七大队二中队中队长,直接参与谩骂和制定迫害计划/方案的凶手,重庆邮电学院青年教师谢锦就是被他直接指使吸毒劳教邱闯(家住重庆上桥小学)、范栓栓(家住渝中区解放碑)等迫害致精神失常。
⊙姜宏,重庆市西山坪劳教所七大一中队警察,经常毒打法轮功学员,把法轮功学员打倒在地后对准法轮功学员的头猛踢,用尽一切办法折磨法轮功学员。
⊙陈俊峰,西山坪劳教所七大队狱警,此人多次殴打法轮功学员,并授意劳教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
⊙徐光富,整训中队队长,迫害法轮功学员较卖力。
其他恶警:胡中平、彭旭辉、陈浩等。
⑵ 恶人(95%都是吸毒者)
下面这些人是帮助恶警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帮教”:
⊙蒋伟,男,大足区龙水镇人,因偷盗、扒、抢在重庆西山坪劳教所劳教。其间,蒋伟为了“立功”受奖、配合狱警的指使,对同室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实施凶残迫害,得到提前一年释放的奖赏。二零零二年,蒋伟被释放回大足区龙水镇,不久,年仅三十多岁的他左上肢萎缩,形如鸡爪,右下肢瘫痪,变成了一个活受罪的废人。
⊙王建鹏,重庆渝中区人,约三十岁,绰号“短腿”,身高一米五九,劳教所的“金牌帮教”,邪恶极致。
⊙何卫东,住重庆渝中区校场口,三十多岁,背上有多道五寸长的刀疤,打人狠毒。
⊙邓 平,四川人,绰号“花脑壳”,约三十岁,脑壳上全是白刀疤,为人阴险,打人狠毒。
⊙刁小微,住重庆南岸区,三十九岁。
⊙刘洪光,住重庆沙坪坝区,绰号“狗儿”,约三十岁,打人狠毒。
⊙陈 刚,重庆大足县人,二十九岁,练过拳击和健美,肌肉发达。
⊙杨 斌,重庆秀山县人,二十七、八岁。
⊙孔 林,重庆渝中区黄花园,三十岁,打人狠毒。
⊙刘晓光,重庆南岸区铜元局,三十多岁。
⊙夏先科,重庆潼南县,近四十岁,身高一米八六,八十公斤。
⊙刘 东,值班劳教,三十岁,北京人民大学毕业后当过记者,很快吸毒变坏,有“希特勒”纹身,打人狠毒,常在黑狱中播放诋毁大法的谎言。此人自二零零二年往后,数次吸毒被劳教,都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帮教”。
⊙沈阳、郑伟、周小波、蔡肇星、周宏,二零零二年严管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狠毒打手。
⊙范栓栓、李洪飞,在二零零零年年以来,此二人因打压法轮功学员特别卖力,后竟然被重庆劳教局评为重庆市优秀劳教学员,两人都因迫害法轮功学员得到超过提前半年释放的奖分。回家不到一个月,分别又吸毒并偷盗、奸淫,再次被抓回后,恶警王陈如获至宝,亲自挑选到严管组,继续任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组长,他们都是直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凶手。
▽范栓栓,四十二岁,身高一米八一,体重一百八十多斤,曾经数十次强奸未婚少女,因其父的权力而逃脱惩罚,重庆渝中区人,离婚。范栓栓全靠打压法轮功学员,从中得到钱财以满足其抽烟、喝酒、吃零食的需要。
▽李洪飞,三十九岁,身高一米七九,体重一百八十多斤,曾经在社会上数百次淫乱妇女,重庆江北区大石坝人,离婚,在社会上靠吸毒、贩毒、偷盗、色情为生。李洪飞在劳教所靠打压法轮功学员,从而在王陈的默认下从法轮功学员和其他劳教人员中,强力得到钱财以满足其抽烟、喝酒、吃零食的需要。
⊙胡太平(盗窃犯)、段伟(吸毒),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三年值班劳教。
⊙刘超、刘登红、张鹏,二零零一至二零零三年一中队恶人。
⊙文化果、刘波、梁谷、封新、赵地生、李智、黎亮、罗平、胡兵、卓波、邱林,二零零七年行凶的吸毒恶人。
⊙彭亮,行凶恶人,值班劳教,其父亲是某检察院的检察长。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日,该恶人将法轮功学员朱志林打伤住院一个月。
⊙付亚强,组长,三十多岁,身高一米六,体重四十五公斤,瘦小个子,初中文化,有纹身,家住长寿某地。付亚强头脑中装着七大队二中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整套邪恶手段,制造着一种邪恶的气氛,被吸毒劳教取名为“法轮功杀手”、“毒素强”等,普教组的很多吸毒劳教都为他的残忍感到不齿,说他是“损人不利己的烂贼”,都知道他被上了明慧网。
⊙封新,组长,三十六岁,身高一米七,初中文化,有纹身,家住南岸南坪长江村132-5#。
⊙马刚:约四十岁,身高一米七八,大个子,被称为马大汉,家住九龙坡区杨家坪,原单位是交警队。此人后任组长,在“转化”中迫害法轮功学员,并敲诈钱财。
⊙管得明,四十多岁,身高一米七六,大个子,小学文化,吸毒,多次劳教,家住铜梁县县城。
⊙任敏,三十岁,身高一米七五,瘦个子,盗窃为生,小学文化,又凶又恶,不管怎样做都要吼、打骂。
⊙陈勇,二十多岁,身高一米七,小学文化,潼南人,特别爱出手打法轮功学员。
⊙黄小东,三十岁,大足县人,特别爱打法轮功学员,外号“泡沙石”。
⊙周畅,所谓的“金牌帮教”,严管组组长,对无人性。
⊙王国春,二零零五年严管组组长。
⊙刘大江,二零零五年用铁衣架将谷九寿头部打伤,流了不少血。
⊙张仪,用蓝竹块打谷九寿踝关节,并用牙签钉被打肿的踝关节处。
⊙刘文正,贩枪暂押人员,不准谷九寿睡觉,并把其前额打肿,老人当时几乎失明,一个月后才慢慢恢复。
⊙邵伟奇,零七年任一中队九组组长。
⊙廖锐,出生于七三年九月二日,身高一米七,体重五十八公斤,初中文化。
⊙左拉、封熙、王鹏、曹九、刘思意、袁方强、杨峻、赖永侬、余宁、屈军、吴月富、邓江、蒋舸、彭馨,是二零零六年~二零零八年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吸毒犯。
2. 重庆市女子劳教所恶人榜
女子劳教所于零五年由江北茅家山搬迁至江北石马河,现改名为——重庆禁毒强制隔离所。
⑴ 恶 警
⊙所长:罗川梅、谭清月。
⊙余庆华:女,五十岁左右,原茅家山女劳教所二大队(中队)大队长。
⊙陈立群:女,五十岁左右,原茅家山女劳教所二大队副大队长后调四大队任正大队长。
余庆华和陈立群二人在一九九九年底—二零零一年九月在任二中队大队长期间,亲自组织、唆使、参与迫害被关押在二中队的近一百名法轮功学员。
⊙刘永琴,女,重庆女劳教所二中队恶警。以体罚法轮功学员为乐趣,经常亲自动手捆绑、铐学员,如有人铐松了,她会动手铐紧,铐子嵌在肉里,她也不松一下;用脏物堵法轮功学员的嘴;曾用黄胶带封法轮功学员刘新宇的嘴,差点使刘窒息。
⊙何玉玲,女,三十岁左右,重庆女劳教所二中队后四中队恶警。此人特别喜欢看法轮功学员受刑,只要见到法轮功学员痛苦她就高兴,甚至高兴得唱歌;以擅用体罚、酷刑出名,受到恶警大队长重用。
⊙四大队大队长:陈彦雁、苏畅。
⊙四大队中队长:赵圆圆、胡晓燕、杨倩、黄小波。
⊙女狱警:赵红、李灵灵、范林林、陈小琴、陶欣、任非燕(现已调610)。
⊙男恶警:严飞、王陈、李力(音)(西山坪恶警调派)。
⊙劳教所所长李某、政委庞某、管理科科长赵某,此三人是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策划者、组织者、幕后指挥者,劳教所发生的每一件事与她们都有关系并负有责任。
⊙陈真,女,茅家山女子劳教所四大队队长。
⊙艾小蓉(音),女,茅家山女子劳教所四大队队长。
⊙黄 燕,女,茅家山女子劳教所四大队队长。
⊙杨明,女,恶警,对周成渝和王积琴的迫害致死负有直接责任。
⊙吴小川,女,重庆茅家山劳教所狱警队长。她授意纵容吸毒犯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并不遗余力给法轮功学员洗脑。
⊙宋平,女,一大队大队长。其长期将法轮功学员关小间、戴手铐,有时连续二十四小时、长达半月将法轮功学员铐在铁窗上,等等。
⊙王智涛,一大队副大队长,后调四大队。其长期将法轮功学员关小间、戴手铐,有时连续二十四小时、长达半月将法轮功学员铐在铁窗上;还将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劫持到四川楠木寺劳教所教学洗脑迫害,等等。
⊙许惠芳,女,三大队大队长。其经常将法轮功学员关小间、戴手铐,亲手对法轮功学员李光秀进行拳打脚踢。
⊙张敬永(音),三大队副大队长,后调四大队。其煽动吸毒劳教“严管”法轮功学员,使帮凶对法轮功学员更加大打出手。
⊙张敬永、许惠芳二恶警,在二零零零年九月底将法轮功学员李秀英等四人连续吊铐五天五夜;还将一法轮功学员连续二十几天、整天吊铐(晚上十二点至早六点卧铐双手在床上)。
⊙武春梅,女,纵容和指使一群吸毒者毒打法轮功学员蹇平(将蹇平衣服扯翻,蒙住头乱打),使蹇平本已行走困难的双腿第二天就支撑不起来,很长时间基本不能行走,只能由别人架着缓慢移动,生活不能自理。
⊙陈士容,恶警,曾叫吸毒劳教把法轮功学员苏丽等几人铐在寒风凛冽的走廊上一整夜。
⊙陈浩(男),所部恶警,劳教所打压法轮功学员的干将,经常拿着铐子到处走动,随意铐法轮功学员,并公开扬言想治死法轮功学员。
⊙杨利(音),恶警,积极参与关、铐、打法轮功学员。
⊙黄敏,恶警,积极参与关、铐、打法轮功学员。
⊙房××(医生),毫无人性,对法轮功学员任意乱插胃管,乱用不明药物,法轮功学员王积琴、周成渝的死与其有直接关系。
⊙周××,三大队司务长。此恶警用手重击法轮功学员李秀英胸部,经常用尖酸刻薄的语言挖苦法轮功学员。有一次当班,找借口对全大队(其中有很多六、七十岁的老人)法轮功学员罚蹲,并叫每个“包夹”吸毒劳教(坐着)守住一个法轮功学员,不准蹲着的法轮功学员坐地上、不准伸腿,并以克扣吸毒劳教的夜餐而刺激她们严厉看管或对伸一下腿的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还有一次,一位年轻法轮功学员被铐在铁窗上例假来了,血顺着腿往下流,看守的吸毒劳教向她报告拿卫生巾,被周××拒绝,并且还说“这不是更好吗?”她对法轮功学员的做法是:什么难受就来什么。
⊙严丽平,大队专管法轮功的恶警。其唆使吸毒劳教毒打、折磨法轮功学员,并扬言说劳教所没有“真善忍”;使用各种手段强制放弃信仰。因打压“有功”,她被“提升”到所部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同时还在重庆市井口洗脑班负责迫害,把劳教所的手段“传授”到洗脑班。
⊙苏 灿,女,重庆茅家山劳教所中队长,此人仇视大法,长期授意和纵容吸毒劳教人员殴打、折磨法轮功学员,以达到让法轮功学员“转化”的目的。
⊙谭青云,重庆茅家山劳教所狱警队长,此人仇视大法,不遗余力配合各大队、中队长,对法轮功学员采取体罚、关禁闭、威胁、恐吓等手段进行迫害,以达到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之目的。
⑵ 恶人(吸毒犯)
参与行恶的部份恶人:
袁忠群、周素兰、王丽平、袁中慧、司昌梅、邓方玲、陈永利、叶兰英、杨勤、袁泉、陈群、钟志、魏建平、苏娟、刘登秀、毛娟等,是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得力帮凶,她们可以任意编造谎言报告恶警,在恶警的唆使纵容下实施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捆绑、上铐、用工业胶带缠封嘴,任意打骂、卡脖子,以至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等。另外吸毒劳教李娟、吴德芳也经常参与毒打法轮功学员。
五、中共洗脑班恶人榜
十四年来不同时期,在重庆610的策划授意下,各区县都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需要而先后组建了不同的洗脑班。洗脑班实质就是谎言和暴力班,但中共党官员们却要冠之以美名,如“春风化雨学习班”、“转化班”、“法制教育基地”等。洗脑班里没有一个德高望重者教人以德、授之以礼,也没有法律专家系统讲解普世的人权与法律知识,多数是西山坪和女教所、地方居委会等机构派去的颇有恶习的狱警和恶人,所行的不是谎言便是暴力,有的洗脑班还用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迫害法轮功学员,若不“转化”,则被非法劳教、或被强加“精神病”而劫持到精神病院迫害。
二零零一年四月,重庆建设厂退休女职工、六十多岁的肖道明,因不放弃修炼,在洗脑班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五十六岁的江津市享堂小学退休教师曾繁书,被位于在江津东门的“江津市整治洗脑班”暴徒轮番胁迫和折磨,被迫害致死。曾繁书的女儿李清清当时只有九岁,刚失去父亲不久的清清又被夺去了母亲,孤苦无依的她只好寄住在舅舅家。可怜的清清常常因思念妈妈而哭泣。这样一个在精神上承受失去父母的痛苦、孤苦伶仃的孤儿,不仅得不到政府和社会应有的关怀和帮助,并且由于江鬼集团对法轮功的诬蔑和恐怖镇压,同龄的小朋友们都远离她,不敢同她玩。后来,清清无法承受这一切带给她小小心灵的伤害,喝下了一百毫升农药。当周围的人知道她喝了农药时,却没有人敢去救她!但幸运的是,小清清喝下的是假农药,才没让死神夺走年幼的生命。
下面仅仅是在明慧网上曝光的不同时期的洗脑班和恶人(不完整):
1. 沙坪坝歌乐山千竹沟洗脑班
位于重庆市歌乐山龙井湾千竹沟野营度假村,是迄今为止重庆610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洗脑机构。
参与迫害人员名单:
王余果,沙坪坝区政法委书记,洗脑班直接责任人;
洗脑班恶人:宠伟、王陈;
新桥街道综治办主任:蒋元齐;
新桥社区主任:卢萍(女);
国保大队的警察:张×。
2. 江北区铁山坪洗脑班
位于望江机器制造总厂铁山坪平安山庄(钓鱼山庄)。
参与迫害洗脑的人员名单:
刘汉华,江北区政法委书记,洗脑班直接责任人;
吴某,江北区“610” 科长;
赵某,江北区政法委主任;
樊姓,被中共收买的满口恶法人员;
官员:覃、朱、黄(朱是从监狱调来)和一名江北通用厂退休人员;
洗脑班恶人:苏畅、李勇、高定、王陈、胡晓梅、李凤久、魏泽香、凡小群、黄某、唐莉群;
江北区国保大队:梁世滨、刘玲;
市政法委培养的帮教人员:两个黄姓女性;渝北两路石油社区书记杨泽辉、郭红英。
3. 大渡口区洗脑班
位于华岩镇云峰一家刘一手火锅底料厂里。此黑窝十分隐秘,没有公交车。现已解体。
参与迫害的人员名单:
闫亚宁,大渡口政法委书记;
大渡口区国保大队恶警:王东林、刘光劲、廖九碧、李世友;
伍生华,610头目;
其他名字不详。
4. 九龙坡区白市驿白鹭大庄园洗脑班
位于九龙坡区白市驿白鹭大庄园。现已解体。
洗脑班参与迫害人员名单:
宋泓,九龙坡政法委书记,洗脑班直接责任人;
九龙坡610:胡某、孙某;
九龙坡区国保大队:舒银、李桂兰、周维;
石桥铺街道书记:王学红;白合社区书记:商勇。
5. 南岸区南帝山庄洗脑班
地址:南岸区南山公园路112号(南山植物园往广阳坝行100米)。现已解体。
参与迫害人员名单:
何文中,南岸区政法委书记,洗脑班直接责任人;
洗脑班头目、政法委副书记:王红;
610人员:周锡兰;
南岸区广阳镇派出所恶警:唐尚明;
南岸区弹子石派出所所长:彭楠丁,指导员:叶××;弹子石派出所副所长:王亚、刘思明(专管迫害法轮功的头目);弹子石派出所恶警:陈世宇、李红、王国伦、廖南晋、李红兵;
胡涛:南岸公安分局,经常带领恶警到法轮功学员家抄家等。
6. 渝北区鹿山村望乡台洗脑班
渝北区鹿山村望乡台洗脑班是重庆最早办的,在这里培训所谓“帮教”指派到各地洗脑班,是重庆主要的洗脑迫害基地。法轮功学员许文秀二零零八年在重庆闹市区解放碑讲真相,被恶人绑架到大坪六店子,再次被劫持到此洗脑班,被非法关押迫害两个月瘫痪。
示意图中的二号楼就是绑架后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地方。 |
鹿山村望乡台洗脑班的参与迫害人员名单:
渝北区政法委书记:袁勤华;
政法委书记:李光明,洗脑班头目;
政法委主任:李代贵,洗脑班副头目;
原渝北610头目:周勇;
主谋“绑架”者:梁海清,渝北区武装部,外省口音,约一米八高;
渝北区国保:李荣、龚某 ;
恶人:高定、王陈(西山坪恶警)等;
参与洗脑迫害的包控:由渝北区司法局,渝北区检察院,渝北区法院,双龙湖街道办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夹控人员:黄孝兵(渝北龙塔街道)、何安全(渝北区检察院)、黄勇(渝北司法局);汪茜、杨喜梅(音)等。
7. 北碚区洗脑班
位于北碚城南新修的房子里。现已解体。
参与迫害人员名单:
向红月,北碚区政法委书记;
胡湧:北碚区副书记、610办主任;
韩海燕(霞)610办公室副主任;
吕祥模,区610成员;
文建平,静观镇610头子;
黄小平(音),女,水土镇610主任。
8. 万州区洗脑班
位于周家坝的预备役高炮四团的八一宾馆六楼。
参与迫害人员名单:
邓绪学,万州区政法委书记;
政法委副书记、610头目:高宗林、王功华、陈明、邓荣、刘平;
张平,综治办主任;
杨滔,公安局副局长(分管法轮功);
张成春,万州区国安局局长;
骆斌,万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杜克斌,万州区白岩派出所所长;
610成员:赵小平和政法委的文某某。
9. 永川区黄瓜山桃花源山洗脑班
位于永川黄瓜山,二零一二年五月曾关押几十名法轮功学员。现已解体。
参与迫害的人员有:
胡继权,永川区委书记,对洗脑班签字(洗脑班直接责任人);
梅永康,永川区政法委书记(洗脑班直接责任人);
高良先,政法委常务副书记(610头目);
邓光其,公安国保大队队长;
其他恶人:阳维科、杨宁、周荣华。
10.渝中区洗脑班
位于渝中区观音岩捍卫路93号(钢院招待所)。
参与迫害的人员:赵宝权,渝中区政法委书记;其他不详。
11.长寿区巴香谷度假村洗脑班(已解体)
洗脑班地址:渡舟街道黄莲村巴香谷度假村(农家乐内)
参与迫害人员名单:
周隆海,长寿区政法委书记,洗脑班直接责任人;
张兵,副书记;周怀念 ,610办公室主任;张真权,长寿区国保大队支队长;
长寿区国保大队政委:刘兴利。
12. 铜梁县全德农家乐内的洗脑班(已解体)
参与迫害人员名单:
何建伟,铜梁县政法委书记,洗脑班直接责任人;
刘安学,铜梁610人员;
苏其德,铜梁政法委副书记;
李传秀,铜梁东城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人员;
石明兰,铜梁东城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人员;
汪某某,铜梁某武装部家属。
13. 綦江县党校的洗脑班
参与迫害的人员:
母明江,綦江县政法委书记,洗脑班直接责任人;
松藻煤矿社区书记范明元,主任吕黔江。
14. 开县长沙镇长沙宾馆洗脑班(见图),另一地点是开县温泉镇七里廊桥洗脑班。
参与迫害人员名单:
王立成,男,开县政法委书记610头目,洗脑班直接责任人;
廖莫成,男,开县汉丰镇街道办主任;
肖含平,男,开县汉丰镇综治办主任,是到重庆市专门培训的负责“转化”的专干;
陈远林,男,开县汉丰永兴社区主任、红光小学校长,主谋“转化”迫害者;
陈某,男,政法委科长。
15. 涪陵区大梁山洗脑班(现已解体)
参与迫害人员:
余成海,涪陵区政法委书记,洗脑班直接责任人;
涪陵区国保大队,各综合治理办公室、街道办事处以及居委会。
16.潼南双江镇洗脑班
参与迫害人员:
胡国华,潼南县政法委书记,洗脑班直接责任人;
刘荆洪,双江镇派出所所长。
17. 江津区洗脑班
二零零九年前,江津区洗脑班曾设在江津城区北固门、雷锋院(人大对面)、东门广场政法委610里面、李市镇七一水库等处,都是租的房子。二零一零年起一直到现在江津区洗脑班设在津都鼎院一单元底楼。
从二零零九年起到现在被绑架到江津区洗脑班的就三十几人。
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五十六岁的江津市享堂小学退休教师曾繁书,被位于在江津东门的“江津市整治洗脑班”暴徒轮番胁迫和折磨,直接迫害致死。
参与迫害者:(见附录:重庆各区县恶人榜)
(六)部份参与迫害的检察院、法院和恶人
⊙何福,渝中区检察院检察员,执法犯法,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使法轮功学员遭受邪党迫害。
⊙文跃,渝中区法院审判长,执法犯法,非法将法轮功学员判刑,使法轮功学员遭受邪党迫害。
⊙汤伟,第五中级法院审判长。此人不认真受理法轮功上诉材料,执法犯法,非法将法轮功学员判刑,使法轮功学员遭受邪党迫害。
⊙崔虹,第五中级法院审判员。此人不认真受理法轮功上诉材料,执法犯法,非法将法轮功学员判刑。
⊙江玲,第五中级法院审判员,敌视法轮功,不认真受理法轮功上诉材料,执法犯法,非法将法轮功学员判刑。
除此之外,第五中级法院还有:李明强、李莉。
1. 渝中区法院、检察院
自江鬼政治流氓集团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法轮功以来,重庆市渝中区法院、检察院积极追随邪党迫害政策,参与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处多名法轮功学员有期徒刑,将法轮功学员关入监狱。如顾志毅、张全良、王娅、魏侠、李秀英、吴洪波、黄震等数十名法轮功学员,均被这两个伪院构陷枉判。
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 | 重庆市渝中区法院 |
2. 江北区法院、检察院
作为江北区司法部门,知法犯法,非法构陷辖区内法轮功学员。检察院作为公诉人,向法院提供虚假材料,作为起诉证据,法院明知法轮功学员没有违反刑法,依然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罗向旭、黄忠英、李尹英等多名法轮功学员遭这两个邪恶机构恶人枉法判刑。
3. 大渡口区法院、检察院
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 |
大渡口区法院、检察院多年来一直紧跟邪党践踏法律,迫害法轮功学员,对辖区内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关押。这两个邪党机构,先后构陷、枉判七旬老人范德芳、王荣武、刘范钦、刘亚林等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四年三月,大渡口区法院无视刘范钦已被警察严重伤害,正面临着两上肢终身残废并且日常生活完全无法自理的事实,对她非法重判九年
4. 渝北区法院、检察院
渝北区法院、检察院在九九年“七•二零”后,紧跟中共邪党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参与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渝北区检察院明知非法,明知法轮功学员没有违法的行为,却对法轮功学员提起所谓的“公诉”,渝北区法院则非法判刑,令法轮功学员无辜身陷囹圄,遭受进一步的迫害。秘密构陷、枉判重庆三峡学院在读学生向宥沩四年,被这两个伪院构陷,枉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还有渝北区实验中学教师王艳、职业女性李忠兰、杨玉英 、李治、唐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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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语
法轮大法,在重庆已经扎根二十年。二十年,在历史长河中只是不足道的一瞬间。但这二十年,却见证了创世以来的善、恶、邪、正,泾渭分明;这二十年,见证了善恶有报,祸福有凭;这二十年,星移物换,沧桑几度,彪炳千秋。
人间,不是邪恶逞凶的乐园。人类,这有史以来最无耻的谎言和暴力的集结,历经了近十五个春秋。期间,无论繁都僻壤,无论酷暑雪飞,无论暴力危险,法轮功学员反迫害、讲真相的步伐没有一天停止过。
他们不是为了自己。
他们是为了你、为了我、为了他,为了每一个良知尚存的世人。
还因为,他们是一群身在尘世、念在方外的修行人,他们知道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人类将会面临什么、发生什么;他们知道,亘古以来,人们仰望星空,探问与最终等待的到底是什么!
之前,或许你错过了。但现在、将来,你真的不能再错过了!当你悉心倾听、记住法轮功学员讲给你的真相,当你作出理性的选择,——在不久的将来,你会庆幸万分!你也会看到今天大法修炼者的殷殷赤诚、熠熠丹心!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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