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简阳市姜素英被诬判三年半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月八日,四川简阳市法院对石板凳镇法轮功学员姜素英非法庭审。最终,法庭无视辩护律师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仍将姜素英非法判刑三年半。

法轮功学员姜素英,今年六十岁,是一位老实厚道的农村妇女,家住四川省简阳市石板凳镇一大队。她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好人,身体好了,心性和心情都好了。

十几年来,姜素英坚持信仰“真善忍”,多次遭到中共的迫害,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晚上,姜素英被绑架到简阳市看守所,参与绑架的有石板凳镇派出所张施林所长、居委会治安员王勇、村长刘德意、简阳市国保大队罗蛟、李光泉等恶人,第二天,被非法批捕,关押半年多以后,二零一四年四月八日上午九点,简阳市法院对姜素英老人进行了非法开庭。

四月八日一早,姜素英的律师来到法院,简阳市司法人员企图通过羞辱律师的方式,剥夺律师为姜素英老人上庭辩护的机会。在明显的律师没有携带任何违禁品的情况下,安检人员对律师侮辱性的全身上下的摸,并且不停的做羞辱式的提问,要求律师必须回答。这样的检查进行了两次,安检时间竟然用了半个小时。

庭审于上午九点开始,法院声称 “公开审理”,也仅仅是姜素英的丈夫被允许进场,旁听席上在座的大约四十五人都是简阳政法系统自己安排的人员。姜素英自己请的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简阳司法人员称:尽管律师辩护的很有道理,但是因为是法轮功“问题”,所以不予认可。

上午十一点半,庭审结束,姜素英老人被诬判三年半。

责任人:
简阳法院法官 万金
简阳检察院公诉人 田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