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被集训监区监区长丁莹和专管迫害法轮功的队长杨欢指挥狱警曾觉、谢玲等用手铐将她铐在办公室窗子的铁条上,六个狱警同时用高压电棍电击她身体的敏感部位,一边电一边问:“你还炼不炼法轮功?”赵飞琼女士坚定的回答:“炼!我炼法轮功没有错!我就是要炼!”
狱警一直电了她两个小时。第二天,赵飞琼女士仍然坚持修炼法轮功,监区长丁莹和专管迫害法轮功的队长杨欢又指挥着狱警继续用六根高压电棒电击她,这次又连续电击了三个小时,导致赵飞琼女士的皮肤广泛烧焦,结的疤一块块的往下掉,一直到释放后结的伤疤还红肿、痒痛。
中共酷刑示意图:多根电棒电击 |
赵飞琼女士,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单薄的身体好了,心灵得到了净化,她按照真善忍修炼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孝敬婆婆,体贴丈夫,一家人更加和睦,互敬互爱,邻居都夸她是个好媳妇。
在中共一九九九年发动的这场对善良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现年四十二岁的赵飞琼女士曾被非法劳教一次、判刑两次,在牢狱中遭受迫害的时间近十年之久。在她第二次出狱前的日子,二零一三年四月末,赵飞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被一伙警察和犯人按倒,强行注射不明药物,几天后出现昏睡,记忆减退,木讷头昏等不良反应。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
二零一四年四月九日,昆明赵飞琼女士在老家向有缘人赠送法轮功真相光碟时,还遭到了恶告,被绑架到居委会,赵飞琼女士坚持讲真相,当天回家后,一直有不明身份的人对她监视、跟踪。
以下是她自述这么多年被迫害的经历:
我叫赵飞琼,一九七零年出生,今年四十四岁,老家在云南省宣威市。一九九六年的一次晨练,我在公园里看到法轮功学员在炼功,我站在一旁看,一位法轮功学员就过来向我介绍法轮功,说这门功法太好了,可以修炼成仙。我当时就想:能成仙我当然要炼,从那天之后我就走进了大法修炼,每天早上去公园炼功,炼功后就去法轮功学员家看师父在广州讲法录像。
以前我经常长口腔溃疡、扁桃体发炎,修炼后我只要一炼功,扁桃体发炎很快就好,再后来就很少发炎或口腔溃疡了。在生活中,我也时时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当时我自己开个小店做生意,在生意中,从不多拿多占,言而有信,时时处处体现修炼人的风貌。
骚扰、非法拘留等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泽民团伙发动了对法轮功学员的邪恶迫害。我作为大法修炼者,知道师父与大法是受冤枉的,觉的自己应该站出来,让世人知道法轮功是好的。二零零零年五月的一天,我到昆钢四中公开炼功,昆钢派出所的警察把我叫去派出所,我就给他们讲法轮功是最神圣的,我就是要在这里炼功,接着讲了法轮功到底是什么,警察听后没说什么,在那里一个早上就让我回家了。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早上,我又到昆钢新村曾经的法轮功炼功点炼功,有两个便衣过来问我炼什么功,我说法轮功,他俩就把我带到新村派出所,警察对我非法审讯,让我在笔录上签字,派出所所长姓王。当天晚上警察把我送回了家。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日,我正在店里看店,昆钢公安分局警察将我从店里带到分局。后来我得知那天还绑架了两位法轮功学员:高保德(男,昆钢一中教师)、余玛丽(女,昆钢职工)。我被绑架到昆钢公安分局后,还碰见了去北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母子俩:王天学(女,昆钢职工)和儿子胡虎东(同音),王天学当时已被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后来与我一个监室。
经办警察是董彪,声称我九月底和其他法轮功学员到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去看望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还曾一起在山上交流,以此将我绑架。当天我就被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十一监号,王天学与我一个监号。才进看守所,我身上装的钱就被非法搜走了。一进去就让洗冷水澡,洗完澡叫干奴工——拣辣椒。第二天早上六点多就起床开始拣辣椒,每个人有规定的任务量,拣不完就没日没夜的拣,手指、指甲都裂口、烂了。
一个月后我与一起被绑架的高保德、余玛丽、王天学一起从看守所回家。昆钢公安分局警察来接我时对我说,回家后每个星期要到分局去报到,离开昆钢也要告诉他们。我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个月期间,昆钢公安分局的警察多次来提审我,问我为什么要炼功,并给我照像,大概有七、八次。
我回到家后,丈夫告诉我说是他交了五千五百元钱给昆钢公安分局,还加上绑架我时我身上的七百多元钱,才给我取保候审。这一年我“不出问题”(即不上访,不出去讲法轮功真相),一年后才将这些钱还我。一年之后,昆钢公安分局将钱还给了我。但是看守所却从中扣了一百多元的伙食费。
遭非法劳教迫害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中旬,昆钢新村派出所的警察周英来我开的小店里,问我是不是赵飞琼,说有人举报这里资料多,并想进卧室搜查,被我推了出去。几天后又来,问我要照片,我没给他,他就把我丈夫叫出去了。二十六日晚上我从家里出来,发现有两个人跟踪,这俩人跟着我走,当我走到昆钢的一个小区路边时就被这两个便衣冲上来绑架了,他俩都是新村派出所的警察:周英和杨志斌。
俩人叫来一辆小面包车将我拉到新村派出所,把我身上装的法轮功真相资料搜出来,还说,他们为了抓住我,已经在我的店门口守了我一个多月了,吃不好睡不好的,就为了抓我这个修炼真善忍的普通妇女。
第二天我被送到昆钢公安分局,警察对我非法审讯,问我资料是从哪里来的。当天晚上又把我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里还是不停的拣辣椒、拣白云豆、拣蚕蛹,干不完就不让睡觉,整天蹲在地上拣。期间也遭到了昆钢公安分局警察的提审。差不多一个月的时候,我被昆钢公安分局警察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才进劳教所时我被送到三大队集训队,干奴工——绣花、缝珠绣,装饰帽子、鞋子上的珠绣,还有挂的福字。三队队长叫马里梅,管生产的队长白慧芬,还有一个队长叫李琼云,李琼云还曾把我叫去,让我不要在劳教所宣传法轮功,不准我炼功。劳教所还给我安排两个犯人二十小时监视我。
三个月后,就不让我绣花了,让我到菜地组去种菜。我在监室里炼功,监视我的犯人从上床将我揪下来,打我耳光。队长马里梅经常来找我,叫我写认识、写不炼功的保证。我就写上我坚修法轮大法到底,永不放弃。
二零零二年九月份,我因为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被转到一大队——缝纫组,我负责缝裤子包包、口袋,也没有具体的时间安排,什么时候叫去就得去,有时候一天才能睡两三个小时。很困的时候,眼睛刚刚闭上,就又被叫起来去车间,连拿针的力气都没有。我就这样在缝纫组干高强度奴工一直到我出劳教所。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三日我从劳教所回家,被非法加期五十九天,理由是我不认罪、不认错,还在监室炼功,“不服从管理”。
第一次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一日,我陪同我表姐母女俩以及我的女儿一起到石林风景区游玩,向风景区拍照的两个人送了《风雨天地行》光碟,被他俩举报,石林公安局警察就将我绑架到石林风景区的派出所,我当时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警察怕来往的游人听到,就将我拖着从人少的地方绑架到风景区的派出所。之后石林县国保大队、石林县六一零的人员到了,对我非法搜身,还搜我的包。当时绑架我的时候,连同我的表姐和她女儿以及我女儿一起绑架,将我们四个人分开分别审讯,我还看到警察发传真到表姐老家四川让那边的警察搜她的家,问她是不是法轮功学员。当天晚上才让我表姐母女和我女儿回家。
在派出所的时候,警察问我资料从哪里来的,又问我其它问题,我都没有回答,石林县国保大队队长金学亮就扇我耳光,左一耳光右一耳光,总共有打了我二十多个耳光,我的头都被打昏了。在我去上厕所的时候,石林县国保大队的朱建玲还企图搜我身,翻我的内衣。还有一个穿便衣的男人,三十岁左右,问我这些资料哪里来的,我不回答,他就威胁说要对我刑讯逼供,给我铐老虎凳等。
当晚我被送到石林县看守所,第二天我开始绝食反迫害,第四天,石林县看守所的管教人员授意犯人对我灌食,先让犯人把我绑在老虎凳上,然后拿火钳来撬我嘴,又拿大铝勺来撬,把我的牙齿撬裂,撬开后将熬的稀饭灌到我的嘴里,当时我差点出不来气了,姓赵的管理员看到后急忙让犯人住手我才缓过劲来。
酷刑演示:灌食 |
第五天,石林县国保大队金学亮等人来看守所非法提审,主要问我资料是从哪里来的。我当场揭露他们打我的恶行,连看守所的警察也看到了我身上的伤痕。之后我的朋友为我请了一个律师,这个律师和金学亮一起来看守所看过我,但之后就没有来,我后来才得知律师受到了恐吓,连电话也被监听,因此不敢再管这个案子了。
二零零五年一月初,昆明市中级法院到石林县法院给我非法开庭,也没通知家属,石林县国保大队的金学亮、朱建玲却不知以什么身份坐在旁听席上。三月一日我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昆明市中院对我非法判刑四年。
云南省女二监的酷刑迫害、关禁闭、六根电棍同时电击
刚进监狱的一个月,我被关在集训监区,每天坐小凳。四月份就被关禁闭室,在禁闭室坐床板,从早到晚。
禁闭室比较狭小,除了一张床外没有什么设施,里面装了摄像头,每天二十四小时监视,规定:每天从早上六点至晚上十一点,强迫坐在光床板上不准动,不准讲话,双手必须放在膝盖上,若有移动,轻则辱骂,重则被“包夹”拳脚相加等;连续数月不准洗脸和刷牙,不准洗澡、每天只允许上四次厕所,不准卫生用水。更不人道的是,在月经期也不准用卫生纸,不准换洗衣服,就是染有月经血迹、污渍的内裤也不让换洗,导致全身腥臭,端起碗来都吃不下饭。每天只给一点食物,不能吃饱,每人每天一瓶水,冬天只能穿两件单衣、单裤,不准穿袜子,只准穿拖鞋,夏天不准穿内衣,只能穿一件外衣。除有电视监控外,还有两个刑事犯人二十四小时看守着,限制人身自由。
酷刑演示:吊铐、电击 |
我因不放弃修炼,不配合狱警的无理要求,常常被狱警处罚和酷刑折磨。有一次集训监区监区长丁莹和专管迫害法轮功的队长杨欢指挥狱警曾觉、谢玲、马丽霞、郑频、孙凌爽、周颖、杨永芬等用手铐将我铐在办公室窗子的铁条上,六个狱警同时用六个不同型号的高压电棒电击我身体的敏感部位,脖子后面、身后、腋下、脚跟等处,一边电一边问我:“你还炼不炼法轮功?”我坚定的回答:“炼!我炼法轮功没有错!我就是要炼!”
狱警一直电了我两个小时。第二天,由于我还不妥协,仍然坚持修炼法轮功,监区长丁莹和专管法轮功的队长杨欢又指挥着狱警继续用六只高压电棒电击我,这次又连续电击了三个小时,导致我的皮肤广泛烧焦,结的疤一块块的往下掉,一直到释放后结的伤疤还红肿、痒痛。
谢玲(专管迫害法轮功的狱警)还唆使包夹刘淑琼说:“赵飞琼不‘转化’,你用小凳子把她砸死。”刘说:“小小赵飞琼,就包在我身上。”深夜,刘淑琼用小凳子砸我,响声太大把睡在上床的人都震醒了,刘才停止作恶。
有一次天很冷,狱警指使包夹将我的衣服全部脱光,让我在禁闭室光着身子蹲了一整天,直到晚上才给我衣裤穿上。
九月份我被转到一监区,又强迫坐小凳,还给我安排两个到四个包夹犯人,白天晚上的守着,监房里其他犯人也让监视我,不准任何人和我说话。一监区主管我的警察是李莹瑞,改造队长赵晓霞,一监区大队长雷亚梅(后当上了监狱长)。
一年后,我晚上炼功,被犯人举报,就又被关禁闭室。在禁闭室里,最少两个犯人守着我,多时有四个犯人守着我,就是看着不准我炼功,每天让我坐在床板上,我一炼功就来搬我的手和脚,有时还会对我动手,打我。一段时间后又给我转到监房,我坚定修炼,喊大法好,警察怕别人听到,又再给我送禁闭室。
几进几出禁闭室,大概进过四次禁闭室。因为我不放弃修炼,就转来转去的迫害我。其中一次进禁闭室时,警察及犯人将我的衣服扒光,连内裤都给我剪了,我当时正来例假,血水流了一地。但我凭着对大法的坚信,丝毫没有动摇,就这样挺了过来。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日我从女二监回家。
第二次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六日下午两点,我在昆明市青年路向世人赠送神韵晚会光碟,发到一个便衣手里,在我朝前走的时候,这个便衣就拉住我的自行车不让我走,我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好多路人围观过来。便衣当时就打电话给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马斌、刘劲庭、陆金波、李全等警察赶到现场,将我绑架到小南门派出所,在派出所给我铐在铁栏杆上,并将我身上的法轮功资料、真相光碟、护身符、电子书、MP3等非法搜走。
当晚把我送到五华看守所非法关押。与我非法关押在一个监室的还有法轮功学员陈艳艳(昆明理工大学职工)。在看守所里我被强制干奴工——小学生教材打包。在看守所我被非法关押了六个多月,期间五华国保大队马斌等人来看守所审讯我,问我资料是从哪里来的,我不配合,什么也不说。六月十九日,五华区检察院对我非法逮捕,之后给我送来对我非法逮捕的通知书,我也不理睬。
二零零九年九月三日,昆明市检察院(2009)昆检刑诉字第750号起诉书非法对我起诉,诬陷我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检察员是王海天。
二零零九年十月份,我被带到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开庭,没有通知家属。昆明市检察院的巫琳出庭作为检察员,以我赠送神韵晚会光碟诬陷我。我在法庭上说:“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大法是佛法,我们大法是受迫害的,要求还我们师父清白,给我们宽松的炼功环境。我们修炼真善忍,法轮大法祛病健身,不收一分钱,根本不是邪教,诬陷我的罪名不成立,神韵晚会是救人的!”
然而面对事实,昆明市中级法院仍然枉法裁判,(2009)昆刑一初字第168号刑事判决书对我非法判刑四年,审判长杨晓萍,代理审判员李锬、杨捷,书记员段云萍。
十二月二日我再一次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在云南女二监遭关禁闭、殴打及毒针……
我还是先被关进九监区,每天强迫坐小板凳,四个包夹看着我,白天两个,晚上两个,因为惧怕我炼功,随时来搬我的手脚,甚至睡觉时都来按我的腿脚。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八日,我在监狱里喊“法轮大法好”,狱警和犯人强行给我戴上手铐,送到禁闭室迫害。我挣脱手铐打坐,手又被反铐到后背(苏秦背剑),酷刑折磨几个小时,才把双手铐在前面,戴着手铐睡觉,直到第二天才打开。
酷刑演示:背铐(“苏秦背剑”) |
二零一零年三月中旬,监狱扩建禁闭室,有很多外地人在施工,我想让世人知道大法蒙冤,又高喊“法轮大法好,世界需要真善忍”“共产邪党迫害真善忍,打压好人,禁闭好人”。狱警梁洁、孔茵茵指使毒品犯赵小兰扯着我的衣领使劲往墙上撞,使我的头撞起一个大包。
我一直被关押在不见天日的禁闭室九个多月,九月二日,才转回监舍。之后又三番四次的将我从禁闭室转到监房,又从监房转到禁闭室。狱警最害怕我喊“法轮大法好”,我一喊大法好就给我关禁闭,还忙着关窗户、关门,怕别人听到。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七日,我高喊“法轮大法好”,声音响彻整个监狱,警察汤玉芳、李金会说我这样“影响太大”,又把我关禁闭迫害,还扒光衣服,抢走被褥。
夜里下大雨很冷,我全身冻得的青紫。警察李金会还故意打开窗子和门,让我吹冷风。到第二天十一点多,才给我穿一套单衣。我绝食三天反抗迫害,狱警狱医还想用灌食进一步迫害。端一碗没有菜的米饭要我吃,还说被关禁闭的不准吃菜、吃早点。
这次禁闭关了七个多月,到二零一二年一月五日才回到监舍。
二零一二年,大年没过去几天,三月十三日,我又被送到禁闭室迫害,同年十一月十四日转至八监区老、残、病组,专门禁闭艾滋病、麻风病、肺结核等疾病犯人的地方,警察和其他犯人来都戴上两、三个口罩,可我什么防范都没有。
到八监区后我被关进隔离室,从来见不到太阳光,也不给出门,就在这样一间三、四平米的小房间里,吃喝拉撒都在里面,住在我隔壁的也都是艾滋病人、肺结核病人。之后又给我转到一间更狭小的隔离室,里面连厕所都没有,就给一个桶,吃饭时从一个小门将饭塞进来。
我就在这里一直被关到出监狱。在我临出监狱一个月的时候,二零一三年四月末,我被一伙不认识的警察和犯人按倒,强行注射不明药物。在胯根部位,有三个一字形状大针眼,几天后,我出现昏睡,记忆减退,木讷头昏等不良反应。很多东西都不太记得了。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
五月十六日,四年的黑狱已满,出狱后我无家可归,被宣威市虹桥派出所和前夫家人送回娘家。遭冤狱关押期间,丈夫与我离婚。
出狱的第三天,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八日,我被劫持到宣威市云峰精神病院,在板桥机修坡,表面是工商银行,已经停业多年,从侧大门进到后院就是精神病院,大门里锁着的都是些疯傻病人。我被反锁在小屋里,拒绝打针吃药,被非法关押了三天,才放出来。之前,不法人员还到我前夫家、女儿的学校骚扰。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我从监狱回家。
中共对我的迫害是恶毒甚至致命的,但是凭借着对法轮大法的正信正念,我走过了近十年最黑暗的岁月。在我被非法关押的近十年中,我的家庭支离破碎,丈夫无法承担如此巨难,与我离婚,孩子因多年没有母爱,幼小的心灵深深受伤。我出狱后,警察还到孩子学校骚扰恐吓,打听我的下落,让她小小年纪更是承受了本不该她承受的惊吓与担心。由此可见,中共邪党迫害之残忍、无孔不入。
我相信,随着中共邪恶迫害的不断揭露,正义最终战胜邪恶。我的家人也将在真相大白的那一天,真正理解我的选择与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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