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监视居住,甘肃华亭县张玉琴自述遭迫害经历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九日】我叫张玉琴,是甘肃省华亭县法轮功女学员,四十五岁。二零一四年三月三日,被平凉国安大队恶警绑架,随后被非法拘留三十多天。

二零一四年四月五日释放后,又给我监视居住通知书,不允许出门,随叫随到。如果不按照他们的要求,说是就要严肃处理。

我自从一九九九年八月有幸走入法轮大法中修炼后,严格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各种病症不翼而飞,道德升华,处处为别人着想,左邻右舍、亲朋好友都愿意和我交朋友。但是中共却不容老百姓做好人。对我进行长期骚扰迫害

以下是我这些年遭受的迫害经历:

常年遭骚扰

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华亭县公安局、华亭县国安、东华派出所的恶警经常到我家来骚扰。九九年华亭县六一零、东华派出所片警多次到我家来恐吓我、骚扰我。二零零八年奥运会期间,华亭县东华派出所恶警又到我家来恐吓我、骚扰我。每当有节日、中共所谓的敏感日恶警们就蠢蠢欲动,到我家里来骚扰。

被迫离开家

二零一三年六月九日早晨,东华派出所所长余尔里(音,回民)领着两个警察王宏刚(音)等无端闯入我家,抢走了我的大法书籍、光碟等私人物品,并且还要叫我到派出所去,我拒绝配合。下午他们又闯入我家,抢走了我的电脑。我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一三年十月份,我回到家中。腊月二十八日早晨九点钟,东华派出所崔楠等五人闯入我家把我绑架到派出所,随后派出所的沙某、李某轮番审讯我到下午五点钟,最后他们给我非法拘留十五天处罚通知书要我签字,我没有签字。我对他们说,我没有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只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个好人,是你们非法迫害我。他们就对我说,这件事没有完,等过完年之后再处理。

二零一四年正月十二日,东华派出所打电话叫我到派出所去,我没有到派出所去,他们就上门骚扰我,我不得不又一次流离失所。

访友遭绑架

二零一四年三月三日,我到平凉市朋友薛月明家,早晨九点钟左右,平凉市崆峒区国保大队梁涛、马义、秦某、张某闯入薛月明家绑架了我和薛月明到国保大队。抢走了薛月明家的大法书籍、光碟、李洪志师父的法像,同时抢走了我随身携带的硬盘、U盘、一千九百余元现金。

在国保大队,他们非法审讯我俩到晚上九点多钟,强迫我在他们写的材料上签字,按手印,并且逼着给我照相。最后把我们关押到了平凉看守所。我被他们非法在平凉看守所拘留了一个多月,抢走的一千九百余元现金退还给我九百余元全部交了拘留期间的生活费和被褥费用了。在这所看守所里,看守狱警辱骂我,不许炼功,不许说法轮功。几天之内要背会监规,背不会,他们就体罚我,罚站,不许睡觉,值夜班等。

二零一四年四月五日才释放。释放后他们又给我监视居住通知书,不允许出远门,不许通讯,要随叫随到。如果不按照他们的要求,说是就要拘留、逮捕。

这些年来我被骚扰、被迫流离失所、被迫害的经历,只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一个缩影。中共在迫害法轮功的十五年中,施行“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政策,甚至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贩卖牟利,滔天罪恶正在受到全世界的谴责。奉劝中共610\公检法司等参与迫害的人们:看清历史发展的规律,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将功赎罪,给自己留条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