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王小慧第一次从劳教所出来后,又上北京为法轮功鸣冤。当年九月二十六日,她在住处被北京警察绑架,当晚在丰台派出所,遭到非人的酷刑折磨:四个警察把王小慧的手背铐着压在地上,用凳子脚插入她的两腋,然后用电棍电击她的阴部;警察还脚踩王小慧的背,再把王小慧背铐的手用力往上拉,他们管这酷刑叫“抽筋”,一会儿王小慧的喉咙就被拉出血;警察将王小慧的身子踢翻过去,踢翻过来,用电棍电击她的胸部,用棍子敲她的脚趾甲,一敲王小慧的趾甲立即就掉下来……
那天,王小慧被折磨了五个小时。两天后,王小慧家乡当地“六一零”将她押回当地,再次非法劳教。
二零零七年三月,王小慧再次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七年;直到二零一四年三月才出狱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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