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仅是辽宁省朝阳市原开发区公安分局警察敲诈当地法轮功学员与其家人钱财的部份情况: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日,开发区公安分局案件大队大队长张华、警察杨磊、李宝、安鹏飞、石光等人闯入法轮功学员薄彩凤家中,以其收看新唐人电视节目为名,将其家中电视、VCD、电视接收器等抢劫一空,并且抖出箱柜中所有衣物搜钱,连灶膛也不放过,家中被翻得一片狼藉。因薄彩凤不在家,张华等竟将其刚结婚十天回娘家探亲的女儿曹燕燕绑架,把其包中亲友随礼的八千二百多元现金由杨磊抢走。后家人找张华要钱时,张华找各种借口不退还钱。直到至今这些钱仍没退还,没了下落。
张华、李长兴片警王刚等,曾五次绑架当地法轮功学员牟丽华,每次都被勒索钱财后才放回,至少一千元钱。牟丽华曾患白血病多年,靠输血维持生命,全村皆知,炼法轮功后才有了第二次生命。由于张华带多名警察经常强盗般闯入牟家骚扰,使家中已耄耋之年的两位老人整天担惊受怕,当张华等人再次闯入牟家时(因牟丽华不在)两位老人恳求这些警察说:不是给你们喝酒钱了吗,怎么还来哪?
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九点多钟,法轮功学员姚淑梅、胡风香、邢颖三人被七道泉子开发区公安分局三警察绑架,当时邢颖欲走脱,被警察用一种不明液体喷了眼睛。警察趁邢颖揉眼睛时,抓住邢颖胳膊,撸下手链(未归还),当即戴上手铐。警察将三人绑架到七道泉子开发区公安分局,并单独审问、恐吓,逼签字、按手印。直到晚上十一点,才强迫邢颖、胡风香交一千五百元保证金后放人。警察将姚淑梅一人劫持到西大营子看守所,因身体不合格拒收,开发分局又趁机逼迫姚淑梅家属交一千元后,于凌晨才放她回家。 这次开发区公安分局警察暗中又收亲友好处费二千元。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夜里十二时许,朝阳市开发区公安分局十余人,窜至朝阳市龙城区七道泉子镇东三家村,将在家熟睡的法轮功学员陈召民绑架至朝阳县看守所,并抢走笔记本电脑一部,复印机一部,照相机两个,VCD一台,电视机一台,mp3一个,录音机一台,现金1000余元。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份,开发区分局张华等人绑架一名法轮功学员,敲诈家人一万元钱后放回。
二零一三年期间,老年法轮功学员张玉文与朱姓两位老人被开发区分局张华等绑架,审讯时直接向老人要钱,讨价还价,从上万到给几千也行,老人告诉他们说没钱,自己还得靠儿女养活。后开发区分局背着老人向儿女们要三万元钱,恐吓不交钱就要将七十五岁的张玉文上报判重刑。万般无奈儿女们只好凑够三万元交给了他们,深夜才将老人领回家。另一朱姓法轮功学员家人也同样交了上万元才回家。回家后,两位老人心情一直很低落。
多年来法轮功学员为了说句真话,被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们为营救亲人,被公安局警察们肆意敲诈、勒索,被迫拿出家里的积蓄,甚至负债,被勒索钱财数额不等,从几百元到几千元甚至几万元。过程中,公安局、派出所层层卡油,不达目的就以延期拘留,不断续票,甚至判刑要挟。家人为了亲人免遭迫害早日放回,不得不给绑架者送钱,有的家庭因此而负债累累,有的几乎倾家荡产,而那些公安警察们却拿着这些百姓的血泪钱肆意挥霍、花天酒地、吃喝嫖赌、继续作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