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法院人员拿法律中的公开审理当愚弄老百姓(纳税人)的工具,堂而皇之的亵渎法律。
法院人员对外宣称公开审理,所以刘惠云家去了好多亲戚朋友要求旁听。然而,那些工作人员只准许刘惠云一儿一女进去旁听,其他人在法院外一直坐在地上等到庭审结束。只有刘惠云的兄弟,找了一个认识的人才让进去。进去后前三排座位不让坐人,从第四排座开始坐人,而且给家属三个人安排的座是东一个西一个,三个人互相离的很远。其它座位上早已坐好了,一看就是他们自己安排好的人,这些人一直都在玩手机,还有人给他们送水,中午还换班吃饭,他们中也不排除便衣特务在里面。
其次,国保大队、检察院人员公然使用伪证,知法犯法,明目张胆的穿着司法外衣破坏国家法律实施。
在前三次庭审时,检察院公诉人把两年前抄家时抄走的资料多少份,公安人员赵楠两年前曾经从刘惠云家抄走资料,具体多少份记不清了,并说那些资料已经烧了,而在这次庭审中,赵楠说当时抄了多少多少份。大家都知道一个理:对于人命关天的事,特别的公安机关,对这些东西都是要记录在案的,非常确定了才能说的,可是检察院和国保大队人员却翻手云、覆手雨。而且说晚上11点抄家,10点多回到家,他们的时间居然是倒着过。
此外,公安干警当证人,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在全国也是闻所未闻的事,却发生在了保定顺平县的法院神圣公堂上。
法律在民主国家是非常神圣庄严的,法律工作者也是一种非常让人尊敬的职业,而在中国,很多正义人士特别是法轮功修炼者经常被扣上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然而从上述表现看,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正是中共这些穿着司法外衣的司法人员。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被法律实施者玩弄于股掌之上,可想而知,这个国家的公民会被逼成什么样?这个社会会变成什么样?没有一点安全保障,在高压自保中不知不觉的被奴性化,不知不觉中不再分辨是与非。
在此,严正提醒还在盲目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顺平县公安司法人员,你们真得好好审视一下自身的处境了!你们的迫害行为受不受法律保护?相信你们已很清楚:一定会受到国内和国际上的追究。你们所谓的“执行公务”能不能保护自己不受追究?中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公务员执行上级的错误指令、命令,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刑事责任是终身追究的!
在当前迫害法轮功的惯性下,谁还不及早清醒,谁还在盲目继续行恶,很快就会成为中共恶党内部清洗的对象,即使能逃过内部清洗,也决对逃不过正义民众和国际力量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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